他,屬於千秋萬代——《林肯傳》譯後記

本文為《林肯傳》譯者序,作者田雷。本文轉載自法影斑斕(微信號:funnylaw1978),原刊於2016年4月號《書城》。

林肯剛過而立之年時,只是一位生活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西部青年。因情場受挫,他曾對自己的人生產生過深深的懷疑,在一封於1841年初寫給友人的信中,林肯稱自己「情願一死了事」,只不過是「心有不甘,他尚且沒有做過任何一件事,可以讓世上任何一個人記住他曾經活過」。二十多年後,1865年4月15日,當林肯總統遇刺身亡,在耶穌受難日化身為漫長內戰的最後一位犧牲者時,他的戰爭部長斯坦頓也在為他禱告:「現在,他已屬於千秋萬代。」

林肯走進了歷史,成為無法繞開的歷史一頁。在1862年12月1日致國會的年度咨文里,林肯總統曾這樣講道:「我們不可能逃避歷史……這一場我們正在經歷的烈火般的考驗將譜寫出我們的命運,我們將為後世人永遠相傳,名垂青史,或聲名敗壞。」整整一個月後,1863年新年那天,林肯總統簽署了《解放黑人奴隸宣言》,簽字那刻,林肯告訴他的內閣:「如果我的名字可以永留青史,那就是因為這一法案,我的全部靈魂都寫在裡面。」自此後,美國內戰這場保衛聯邦共同體的戰爭,就升格為吹響「自由之號角」的解放戰爭。在內戰結束後,林肯用他自己的生命以及在內戰中犧牲的六十多萬名士兵的鮮血,如他在葛底斯堡演講中所宣稱的,讓美利堅民族獲得「自由的新生」,同時也讓八十七年前的建國者所創設、並由「我們人民」賦予正當性的立憲共和國得以「永世長存」。

林肯總統

林肯,是美國歷史內的一道分水嶺,對於每一位生活在「林肯之後」的美國人而言,他都活在由林肯所奠定的憲法秩序內。不僅如此,由於美國兩百年前的建國憲法在經過林肯的「再造」後延續至今,所以,在林肯之後如何講述林肯,如何在一個民族的歷史記憶中塑造乃至是「製造」出林肯,從來都是一個同當下政治鬥爭息息相關的歷史敘事問題。當然,對於中文讀者而言,如何理解林肯也並不只是一個舶來自異域因而事不關己的問題。林肯帶領美國這個憲法共同體渡過內戰這場憲法危機,以自己的身體力行回答了他在執政之初即提出、同時亦構成他畢生求索的問題——一個立憲共和國如何可能永世長存。由是觀之,每一位活在現代共和國內的政治公民,也都生活在林肯的憲法遺產內。特別應予指出的是,林肯總統也深知自己文治武功所具有的世界意義。早在內戰初期,在1861年7月4日致國會特別會議的演講中,林肯就指出,內戰的勝敗以及由此所決定的聯邦共同體的分裂或延續,「涉及的不只是合眾國共同體的命運。它還向人類的大家庭提出了一個問題」。因此,中文讀者在林肯離開這世界整整一百五十年後閱讀林肯,仍是在理解一個同我們當下生活息息相關的偉人及其世界,當然,我們的閱讀也是在參與「製造」這個屬於「千秋萬代」的林肯。

林肯生在過去,屬於現在,而永遠活在未來。

為了紀念林肯誕辰兩百周年,哥倫比亞大學歷史系的埃里克·方納教授廣邀當代最傑出的林肯研究者,請他們由各自的視角出發去提供理解「林肯及其世界」的文章,最後結集出版為《我們的林肯:關於林肯及其世界的新視角》(Eric Foner, ed., Our Lincoln: New Perspectives on Lincoln and His World, W. W. Norton & Company, 2008)。在為此書所寫的導言中,方納教授特別指出了美國當代林肯研究所呈現出的一種分裂。一個陣營是基於林肯檔案、以林肯為具體對象的研究,另一陣營則是研究19世紀(也即林肯生活世界)的學術作品,但問題在於,兩個陣營之間卻如同楚河漢界,不相往來。「這兩種學術趨勢——其一是重新興起的對林肯的關注,其二是對林肯世界的重新思考——卻依然是相互隔斷的。一方面,有些林肯研究者只是在輕描淡寫林肯的歷史語境,另一方面,專攻19世紀美國的歷史學家通常未能闡釋出他們的新作品對理解林肯所具有的意義。」簡言之,在方納看來,美國當下的林肯研究撕裂了「林肯」和「林肯的世界」之間的關聯,而要在林肯誕生兩百年後重新找回一個「我們的林肯」,就是要營造出可以溝通「林肯及其世界」之橋樑的新視野,這代表著美國當代最傑出林肯研究者的學術共識。

《我們的林肯:關於林肯及其世界的新視角》

Eric Foner, ed., Our Lincoln: New Perspectives on Lincoln and His World, W. W. Norton & Company, 2008

回到中文世界的林肯形象,我們也可以發現一種異曲同工的分裂。林肯是美國建國以來最偉大的總統,也始終存在於我們的閱讀視野內,但我們的林肯形象也是作為一個個體人而存在的,彷彿他就是一個可以超越自身所處的歷史世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美國夢乃至人生理想。甚至,我們還有一個更多地屬於大眾閱讀、兒童教育甚至心靈雞湯段子的「林肯」,在這種敘事中,林肯不過是「誠實(從不說謊)的亞伯」、「愛讀書(但卻未受過正規學校教育)的亞伯拉罕」、過著一種「失敗-失敗-再失敗-somehow卻變身為歷史偉人(說的更直接點,就是從『屌絲』到『高富帥』)」的奇幻人生。林肯曾說,「我們不可能逃避歷史」,但我們卻將硬生生地林肯同他所身處的歷史進程撕裂開來,而這種脫離歷史語境的林肯,同樣可以是「李肯」、「張肯」或者「楊肯」,是卡耐基筆下的林肯形象,更多地屬於「勵志術」或「成功學」,而不是「歷史學」。

歷史上的林肯生於1809年2月12日,此時正是傑斐遜政府的最後日子;辭世於1865年4月15日,此時距離美國內戰結束還不到一周的時間。林肯在這個世界上活了56個年頭,其中52年都是生活在美國西部邊疆州的。讀《林肯傳》可以知道,他出生於肯塔基州,全家人在印第安納由領地升格為州的當月遷居至該州,在林肯剛過成年時又搬至伊利諾伊州。在斯普林菲爾德,林肯渡過了人生的最長一段時光,1861年2月11日,林肯在踏入赴任華盛頓的旅途時曾向前來告別的「鄉親父老」致辭:「我在這裡生活了四分之一個世紀,從青年進入了老年……我現在要走了,不知道哪一天能回來,或者是不是還能回來。」 最終,林肯還是歸來了,1865年的5月3日,火車載著林肯這位內戰最後一位烈士的遺體重返斯普林菲爾德,林肯就安葬於此。林肯在華盛頓的日子,只有四年多一個月,他在1861年3月4日就職美國第16任總統,1865年4月15日遇刺身亡,而在林肯的白宮歲月內,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內戰這場「烈火般的考驗」中渡過的,內戰自1861年4月12日打響,這時距離林肯就職不過一月有餘,而當1865年4月9日,南部同盟的李將軍向聯邦軍隊投降時,林肯遇刺的國之悲劇不日即將降臨。

以上是林肯人生的一個基本圖景,由此也可見有關林肯的一個基本史實:在林肯的有生之年,美國憲法的文本沒有發生一個字眼的變動。第十二修正案在1804年增修進入憲法,此時距離林肯降世還有五年之久;而令讀史者抱憾的是,林肯也未能活著看到第十三修正案寫入憲法,要等到1865年的歲末,這條林肯生前力推的廢奴修正案才得到最終批准。於是問題來了,我們應如何理解林肯在美國憲法史中的分水嶺地位?為什麼一部自1776年以降的兩個半世紀的美國憲法史,首先要一分為二地分為「林肯之前」和「林肯之後」兩個歷史階段?又是在何種意義上,「林肯之前」是一段屬於遙遠過去的憲法史,而「林肯之後」就邁入了美國憲法的現代史乃至當代史呢?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把林肯帶回到他所身處的美國憲政歷程中。以1776年《獨立宣言》、1781年《邦聯條款》、1787年費城制憲這段「革命-制憲-建國」的三部曲為歷史起點,至1861年內戰爆發,是一段長達85年、前後綿延三代人的美國早期憲法史,林肯的全部憲法意義都是在美國早期憲法所規定的歷史語境和價值尺度內展開的。

費城制憲會議

遙想費城當年,建國之父們為了實現政治力量在最大範圍內的團結,歷經百日的政治討論,起草了一部容納著若干重大政治妥協的建國綱要。在此意義上,費城之所以發生「奇蹟」,很大程度上要歸因於制憲者以妥協求團結的政治策略。在經歷一場歷時更久、範圍更廣、程度更深的全民大辯論後,費城憲法的草案得到批准,取代《邦聯條款》而成為「各邦/州的共同體(Union of the states)」的根本法,借用甘陽教授多年前的概括,這是一段「公民個體為本,統一憲政立國」的故事。

但正是因為憲法內包含著妥協,這種通過立憲而建構共同體的建國過程就有其不徹底性,在《聯邦黨人文集》第39篇中,在新憲法墨跡未乾之際,憲法之父麥迪遜就對這次制憲的成果做出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定性:「本憲法既不是完全國家性的(national),也不是完全聯邦性的(federal)。」換言之,這部建國憲法既有國家性的元素,也有聯邦性的元素,在共同體的構成方式上,制憲者設計出的是一種「混合政體」。因此,在費城奇蹟過後,美國政治家如何在建國憲法秩序內保持「國家性」和「聯邦性」在對抗中的統一,始終構成了美國政治發展在憲法維度內的根本矛盾,也是美國早期歷史上兩種憲法路線之間「相愛又相殺」的源頭分歧。既然憲法解釋的分歧在於建國的不徹底,那麼早期憲法史上的學說之爭,就不是解釋學意義上的法教義爭議,而是內在於建國憲法秩序的政治傳統對抗。簡言之,建國憲法實現了各主權邦的「合眾為一」,但卻未能實現憲法適用的「定於一」。建國「八十七年以來」,兩種政治路線始終在同一秩序內反覆博弈、鬥爭和妥協,直至林肯在1860年歲末當選美國總統,南北雙方不再「相愛」,唯有「相殺」,「於是,戰爭來了」。

在這一漫長建國時刻的敘事結構內,林肯總統出現在兩種解釋傳統再也無法和平共處而必須要訴諸於刀劍的歷史時刻。在林肯之前,建國憲法內部包含著極開放的解釋空間,內戰前的政治辯論也因此表現出極大的尺度,只要不是鼓吹踢開憲法鬧革命或搞分裂,即便是卡爾霍恩這麼激進的州權主義者,也要自覺地將其極端學說追溯至建國秩序內的某種傳統,將麥迪遜和傑斐遜在1898年分別起草的《弗吉尼亞決議》和《肯塔基決議》奉為其理論正統。而之所以說林肯是美國憲法最偉大的解釋者,就是因為他用內戰的勝利確立了國家主義路線的勝利,宣告了州權主義作為一種憲法學說的死亡,實現了建國憲法解釋的「定於一」,終結了美國早期憲法史的漫長建國時刻。

與此相關,在「林肯之前」存在的多種合法性傳統,原本就是嵌入在差異而多元的建國史敘事中的,但林肯改變了這一切,短短只有272個單詞的葛底斯堡演講,正是美國建國以來若干重要歷史問題的決議,它由林肯所起草,最終奠基於內戰中犧牲士兵所拋灑的鮮血之上。可以說,在林肯犧牲之後,他在葛底斯堡演講中所表達的建國史觀,以及在第一次就職演說中所闡釋的國家主義學說,就成為美國憲法的正統,凡是企圖顛覆這種林肯憲法的,就是美國這個立憲共和國的「亂臣賊子」。而在更法條一些的意義上,林肯對建國憲法的解釋化身為美國憲法的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廢除奴隸制以實現「自由的新生」,將一個複數存在的合眾國轉變為一個統一不可分裂的民族國家,讓這個共同體生生不息,永世長存!

葛底斯堡演講全文

林肯不僅屬於美國,也屬於全世界。在此意義上,林肯也接續了美國第一代建國者的思考和探索。

在《聯邦黨人文集》第一篇的開篇,漢密爾頓即這樣告訴紐約州的民眾:「人類社會(societies of men),是否真能通過慎思和選擇而建立起良好的政府?還是命中注定要依靠偶然和強力來獲得他們的政治憲法?」在聯邦黨人看來,若是美國人民在此危機時刻做出錯誤的選擇(也即1787年憲法被否決),那麼「應當視為人類的普遍不幸(general misfortune of mankind)」。同兩代人之前的聯邦黨人一樣,林肯對立憲共和國以及民主政體的論述,也自覺地展開在一個世界範圍的語境內。在討論這個問題時,首先不要忘記,林肯生活在一個共和制並非天經地義的歷史時代,誠如麥克弗森教授所言,在1861年放眼世界民族之林,共和國只能說是例外的存在:

在一個由國王、王后、皇帝、沙皇、獨裁者和貴族統治所稱雄的世界裡,共和國只是一種脆弱的試驗。美國人痛苦地意識到,古往今來,大多數共和國最終陷入崩潰,不是墮入專制暴政,就是被推翻。生活在1861年,有些美國人曾目睹法蘭西共和國的兩起兩落,1848年的歐洲曾見證數個民族主義共和國的勃興,但旋即被扼殺於反革命的反撲,而在拉丁美洲,共和國如走馬燈一般來而復去。

麥克弗森教授

1861年3月4日的總統就職演說中,林肯即向南方分裂分子亮明自己的立場:根據建國憲法,聯邦共同體應是永續的,南方各州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退出這種行徑,本質上講是「一種無政府」,是對民主所要求的「多數人統治」原則的徹底否定,是落入「無政府」或「暴政」的第一步。四個月後,在7月4日國慶日致國會特別會議的咨文中,林肯指出:

我們的人民政府經常被稱為一場試驗。在這場試驗中,我們的人民已經解決了兩個關鍵問題——成功地建立起(establishing)政府,成功地管理著(administering)政府。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尚待解決——這就是成功地維繫(maintenance)政府,應對任何企圖顛覆政府的內部叛亂。

因此,林肯是這樣表述美國內戰所提出的憲法問題的,「一個立憲共和國,一個民有並且民治的民主政府,是否有能力抵抗它的內部敵人,從而維持其領土的完整。」我們應當看到,林肯特別指出,這個問題不只事關合眾國的命運,而且是「全人類大家庭(whole family of man)」都要面對而且要做出回答的。在林肯看來,在自由社會內,只要多數人,一方面接受作為先定承諾的憲法規範的規約,另一方面可以隨著民意和民情的變化而做出交接和輪替,那麼民主的天經地義就是少數人應當服從多數人。但現在,美國南方因為在選票上失利無法控制全國政府,就訴諸子彈和暴力來分裂政府,這等同於「終結全世界的所有自由政府(free government upon the earth)」。在這次於國慶日所做的演講中,林肯反覆表述的就是如何在「建立」和「管理」政府之後去「維繫」政府的問題:「難道所有的共和國都不可避免地具有這種天生的、致命的缺陷嗎?難道一個政府要麼就是過於強大,以至於威脅到自己人民的自由,要麼就必定太過弱小,以至於無法維繫自己的生存?」

即便是在內戰元年,林肯也非常清楚,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取決於理論的自洽或邏輯的推演,這是一個要由戰爭去檢驗,由勝利做決斷的問題。在此後,在1862年12月致國會的咨文內,林肯將聯邦共同體的共和試驗稱為「人世間這最後最美好的希望(the last best, hope of earth)」,其命運如何,最終是要由內戰這場「烈火般的考驗」所決定的。而在一年後的葛底斯堡演講中,林肯也坦然指出,「我們的國家、以及任何孕育於自由並奉行平等原則的國家(nation, or any nation),是否可能長久存在下去」,這是要由內戰來檢驗的問題。

由是觀之,林肯的政治論述並沒有局限在美國這個新生民族的本土資源,他在擔任總統期間的憲法之言與之行,呈現出了立憲共和國在憲法設計上的一般原理和普遍意義。1788年,在《聯邦黨人文集》的第10篇內,建國憲法之父麥迪遜論述了為何共和制更適合廣土眾民的大共和國(enlarged republic),成為了美國憲政實踐對人類政治文明最具原創性的貢獻之一;兩代人之後,林肯的憲法功績就在於他「維繫」了這個由建國者所「建立」的政府,用內戰的鮮血寫下了共和政體的反分裂原則,也即,共和國的少數人不能因選舉失利就訴諸於子彈,他們應當接受多數人政府基於憲法的統治,耐心等待下一次選舉時實現政府輪替。「他們無法通過一場選舉取得的東西,也不可能靠發動一場戰爭就能得到——告訴所有人,做發動戰爭的罪魁禍首,實在是愚不可及。」正是因為這一「反分裂」的原則,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講中所說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才得以永世長存。

英文世界內關於林肯的讀物可謂是汗牛充棟,這一點自不必多說。2009年是林肯誕辰兩百周年,2015年又逢美國內戰結束以及林肯遇刺一百五十周年,關於林肯的新書可以說是「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簡單檢索就可發現,2015年出版的僅僅同林肯之死直接相關的新書就有許多本,比如《林肯的屍體:一部文化史》;《悼念林肯》;《林肯總統遇刺了!:關於謀殺、追捕、審判和悼念的第一手故事》、《林肯的葬禮》、《林肯的葬禮火車:從華盛頓的斯普林菲爾德的旅程》、《關於林肯、林肯遇刺、以及餘波:現代醫學可以告訴我們什麼?》《林肯的最後幾小時:密謀、恐怖、以及刺殺美國最偉大的總統》,當然,這只是林肯讀物的冰山一角而已。

《無敵:林肯總統的政治天才》

Doris Keams Goodwin, Team of Rivals: The Political Genius of Abraham Lincoln, Simon & Schuster, 2006

既然關於林肯的圖書浩如煙海,中文讀者如要閱讀林肯,首先應當做取捨:不僅要知道應當讀什麼,更要知道天下關於林肯的書是讀不完的,因此有些關於林肯的著作是未必要讀的。依我個人之見,美國著名女作家古德溫出版於2006年的鴻篇巨著《無敵:林肯總統的政治天才》(Doris Keams Goodwin, Team of Rivals: The Political Genius of Abraham Lincoln, Simon & Schuster, 2006),雖然在美國圖書市場上取得空前的成功,2012年還由斯皮爾伯格改編成電影而在大銀幕上映,但這本全書共計944頁的林肯傳記,顯然已經超越了中文普通讀者的閱讀能力,更像是林肯研究者和愛好者的進階讀物。而我們當前所需要的,是比古德溫更基礎,同時比卡耐基更學術的林肯讀本。

這就是我翻譯麥克弗森教授這本出版於2009年的《林肯傳》的出發點,它篇幅簡約,但內容並不簡單,是典型的「大家小書」。麥克弗森教授出生於1936年,1963年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取得歷史學博士學位,自1962年起即執教於普林斯頓大學歷史系,現為該系喬治·亨利·戴維斯86級美國史講席教授。麥克弗森教授是美國內戰史研究的執牛耳者,在1988年出版了代表作《自由之號角:美國內戰時代》,該書在出版後獲得了1989年的普利策獎,《紐約時報書評》稱這本書是「最高水準的史學寫作」,自出版之日起就成為美國內戰史最佳的單卷本讀物。麥克弗森教授著作等身,只是看書名中有「林肯」兩字的圖書,在這本《林肯傳》之外,還有1991年出版的《林肯與美國第二次革命》;2009年出版的《戰爭之考驗:林肯作為總司令》,該書獲得當年的林肯獎。同樣獲得林肯獎的還有他在1997年出版的《為了事業和同志們:為什麼在內戰中戰鬥》。

近年來,雖然已經接近80歲高齡,但麥克弗森教授仍保持著驚人的學術產量,2014年,他出版了內戰時南部同盟總統戴維斯的傳記《四面楚歌的造反者:總司令傑斐遜·戴維斯》,而在今年紀念美國內戰結束一百五十年之際,麥克弗森教授又出版了他最新的一本書《塑造一個民族的戰爭:為什麼內戰仍重要?》。由於其傑出的學術貢獻,麥克弗森教授曾在2003年擔任美國歷史學家協會主席。2000年,美國國家人文基金在任命麥克弗森教授擔任傑斐遜講座主持人時曾這樣評價他:「麥克弗森幫助數百萬計的美國人更好理解了美國內戰的含義和遺產。他在學術和公共教育上都樹立了最高的標準,而且領導了保護國家戰爭場地的運動,他為美國人的歷史意識保育做出了最卓越的貢獻。」

《林肯傳》

特別要指出,中文版的《林肯傳》不僅包括了麥克弗森教授的傳記部分,我還重譯了林肯在其漫長政治生涯內發表的六篇經典演說,在這六篇演說中,最早的一篇發表於1838年,那時的林肯尚且不滿29歲,未及而立之年,餘下五篇均為林肯總統任期內的演講,最後一篇是林肯的第二次總統就職演說,那時的林肯已經走到了自己人生的邊上,距離他遇刺還只有四十多天的時間。我目前將這六篇演講稱為「林肯六篇」。在我看來,這「林肯六篇」,屬於理解林肯及其所推動的共和再造以及憲法轉型的「經典教義(canons)」,其內部構築著一個解讀「林肯之前」這段美國早期憲法史的編碼系統和意義世界。這六篇演講作為附錄收在傳記之後,意在追求兩種閱讀傳統的一次融合。我衷心希望,這種「經史互證」的編排,可以讓這本書成為理解林肯及其憲法意義的非常特別乃至不可替代的讀本。

林肯六篇

1.《我們的政治制度永世長存:對伊利諾伊州斯普林菲爾德青年學會的演講》(1838年1月27日)

2.《林肯總統的第一次就職演說》(1861年3月4日)

3.《林肯總統致國會特別會議的咨文》(1861年7月4日)

4.《林肯總統致國會的年度咨文》(1862年12月1日)

5.《在葛底斯堡國家烈士公墓落成典禮上的演說》(1863年11月19日)

6.《林肯總統的第二次就職演說》(186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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