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不普惠,民主金融不民主!錯在何處?

《歐洲經濟與文化評論》合作專欄作者 朱東亮

作者介紹:朱東亮,經濟學人,財經專欄作家,人文經濟學會特約供稿人。金融從業。

合作作者將通過全媒體平台:公眾號、門戶、財經媒體、FM電台、外媒等全面發布。

自從2014年餘額寶的橫空出世,互聯網金融大熱之後,「普惠金融」與「民主金融」便成為許多人口中的高頻辭彙,甚至包括大多數的專家學者也頻頻提及,熱捧。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以及互聯網的移動化與高度普及化,金融業的發展確實呈現出了一種新秩序與新形態,這種新秩序被廣泛地稱為互聯網金融。傳統金融業依託互聯網,藉助互聯網的便捷性、即時性與海量性,將金融業務觸角延伸到了比以往更為廣闊的地區,與此同時,還大大降低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營業成本。這是目前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徵與內容。

但互聯網金融並不意味著這樣一種新的金融秩序與形態,就是普惠金融與民主金融。普惠金融與民主金融在概念上根本就是混亂、錯誤的。

在詳細剖析普惠金融與民主金融概念的錯誤之前,讓我們先來重新理解一下金融的含義,以及梳清人們對金融的誤解與指責。

顧名思義,金融指的是資金的融通,它是人們籌資投資的方式與工具,金融既是手段也是市場,它是資本賴以存活的關鍵,而資本是人類一切福祉與文明演進的源泉。可以說,金融越發達,資本就越強大,經濟就越有活力,文明等級就越高,社會也就越繁榮。這是自工業革命以降,資本主義發展幾百年來所一再印證的道理。

金融是為資本服務的,而資本造福的是所有人,無論你是富人,還是窮人,或是中產階級。因此,金融其實本身就內含著一種普惠的因素。這背後,實際上是金融作為市場的一種普惠性。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在金融前面加個「普惠」二字,這是屬於語義重複,是病句。

專家學者們使用「普惠金融」一詞的原因,大多是出於對現有的金融體系不滿。他們指責現有的金融體系的不公平性,嫌貧愛富,只為社會上的少數人服務,少數人通過金融系統能夠獲取豐厚的利潤,而很多時候釀成的危機與災難卻由作為多數的民眾承擔。這不僅是一種民粹式的指責,還是一種是非不分的責難。這種批評的背後是對市場的無知,更是對邏輯的漠視。

實際上,金融本身作為一種市場,這個市場中的公司與機構就是要講究市場規律,評估風險、權衡成本與收益,在此基礎上開展業務,追求利潤。而不是不顧風險、不惜成本地為所有人提供金融服務。只有這樣,金融才能透過市場機制繁榮經濟,進而造福所有人。

若非如此,按照那些專家學者的民粹式的、社民主義的主張,金融非但不能幫助到那些人,反而會使其處境更糟,這一點我們從半個世紀以來世界銀行對非洲的無償援助的效果中就可得知一二。而對於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也是災難,會增加金融系統性風險。

資本到不了它本該到的地方導致資金配置的低效,借貸違約、壞賬高企、金融機構破產還可能釀成經濟危機。不講究市場規律,金融體系就會被扭曲,金融系統也就無法透過市場機制正常地發揮作用。

此外,專家學者們對金融體系的權貴化批評也一半對,一半錯。

對的是他們看到了這樣一種不公平的現象,錯的是歸因,他們錯誤地將這種不公平性歸咎於金融市場本身。他們沒有看到這樣一種不公平的現象是由政府干預金融市場造成的,而非金融本身內在的缺陷所致。

正是由於政府對金融市場的一系列干預,如人為管制和調控利率、擴張貨幣供應量以及「大而不能倒」的救市慣例,擾亂市場,使得金融機構的風險與收益被人為剝離。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從業者的道德風險被加大,不再秉持審慎原則,評估風險,而是大規模地越過風險雷池,進行所謂的產品創新,開展新業務。這才導致了危機的發生。

而此時同時,政府卻用財政與印鈔機去挽救這些金融機構,最終使得金融系統淪為少數人的獲利工具,而由此帶來的所有成本,如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生產結構的扭曲,乃至因此釀成的經濟危機,卻由廣大民眾承擔。

這是目前人類社會最大的不公與不道德,全世界都如此。然而,這些專家學者們卻看不到隱藏在這種不公與不道德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錯誤地將其歸咎於金融市場的內在缺陷。以致得出要求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構建出一種面向廣大民眾的更加公平與平等的金融體系,即所謂普惠金融的荒謬結論。真正應該做的是呼籲政府遠離金融市場,或儘可能地通過各種方式(如互聯網技術)規避政府的干預管制,還金融一個本真面目。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的「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概念還存在著一個隱含的前提預設,那就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得到金融服務,主張普惠金融的學者甚至還提出了金融服務人權化的口號,如聯合國所宣揚的人權內容,這種將金融服務道德化、人權化的主張極其荒謬。

首先,金融服務本質上就是市場經濟過程中的部分內容,它是一種正常的商業行為,不需要刻意參雜道德因素。從金融市場的有效運行來看,更不能添加這些道德因素,所謂「每一個人都應該得到金融服務」的道德訴求,只會讓市場機制走向逆向運行,被人為「失靈」。這在前文中已有詳細論述,這裡不再贅述。

其次,將金融服務人權化是對權利的典型誤解。權利的內在正當性決定了權利與權利之間的非衝突性,這是權利的核心要義。而權利的所有內容本質上都最終來自於私有產權。這是權利理論體系唯一自洽和正確的邏輯路徑。除此之外,按照其他標準所宣揚的權利不過是些邏輯混亂、衝突荒唐的特權罷了。金融服務顯然不是人權,如果金融服務成為人權,那勢必會引發權利之間的衝突,因為金融服務的產權所有者有權不提供這種服務,如此一來,權利就墜入到了強制衝突的深淵,其正當性也就蕩然無存了。

這種隱含的前提預設是普惠金融概念的重大缺陷所在,這樣一種混亂、錯誤的概念理應被摒棄。

在新出現的金融秩序和形態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民主金融的概念也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和提及。他們將這樣一種新金融秩序稱之為「金融民主化」。

他們將政治學裡的基於普選投票的政治權利引用到金融領域,無非是想說明和強調金融秩序中的平等。但遺憾的是,這也是一種誤用。所有將互聯網金融稱之為「民主金融」或「金融民主化」的人都缺乏對民主的深刻認識。

他們以為民主是一種比專制更先進、更高級的政治制度,認為所有人管理所有人的投票制度有利於社會發展。然而,這只是一廂情願。吹捧「民主金融」或「金融民主化」的人對平等的認識也有問題,他們所持有的是一種社民主義的平等觀,即走向奴役的平等觀,主張經濟上的平等,而非自由的平等觀,追求(自然)法下的平等。

民主金融誤用民主的概念來形容新金融秩序里所出現的無數民眾經濟自由得到擴展的現象。民主在本質上就是一種集體主義,它用所有人管理所有人的方式——普選投票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儘管輔以代議制,但仍擺脫不了不斷製造壓迫、侵犯與衝突的命運。

民主實際上也是一種專制,只不過它不是君主專制,而是人民專制。少數不可靠,多數也不可靠,因為人性不可靠。但民主卻是建立在多數的基礎上,因此,民主國家的領導人往往需要討好多數,出台一系列違反經濟規律的政策與制度。歐洲的福利國家、美國快速膨脹的政府規模與干預政策就是絕好的佐證。

所以,民主具有天然反自由反市場的內在傾向。而互聯網金融象徵著的是自由,是市場的力量,與民主毫無關聯。這兩種相互衝突的概念在邏輯上無法做到相容自洽。

互聯網金融所帶來的,更多的是自由,而不是平等。互聯網金融是市場的力量透過互聯網,進而突破國家繁重的金融管制,所呈現出來的新金融業態。它主要擴展的是個人自由,而非平等。再且,真正的平等只有法下的平等,當然這個法是比實在法更高一級的自然法,而無經濟上的平等。如果非要說,金融領域存在著不平等,那也是政府的干預管制帶來的,如市場准入、相關門檻等。

民主金融首先用了一個錯誤的詞來形容一個並不真實的現象,而忽視了互聯網金融真正的核心與關鍵——自由。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受到政府金融管制而被壓抑的個人經濟自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釋放與擴展,這就是互聯網金融的全部內涵。

普惠金融與民主金融都是語義不詳、邏輯不洽,充滿混亂與錯誤的概念,它們忽視了互聯網金融的真正內核是自由,應該被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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