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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球vs中鋒,此消彼長的歷史

近十年來,NBA掀起了小球風暴。熱火、馬刺、勇士等快速部隊相繼登頂宣告了一個事實:沒有傳統中鋒也是可以奪冠的。而在傳統中鋒日漸凋零的背景下,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也被反覆提出:是小球風暴讓中鋒凋零,還是中鋒稀缺成就了小球風暴?

一、提速,久遠的試驗

如果把小球寬泛地定義為提速,那麼,NBA其實從60年代就已經有不少球隊探索小球的打法。

BBR數據顯示,從1974年到1986年,NBA常規賽場均pace一直在100以上。而在ABA的1970-1971賽季,場均pace達到史無前例的111.1。直到1987年,NBA的場均pace才降到100以下。那時候比賽節奏有多快?作為對比,本賽季NBA場均pace是95.5。

遠古時代比賽節奏飛快,一方面在於防守相對現代鬆散。到90年代中期,NBA才進入所謂鐵血防守時代。在此之前,NBA大多數球隊都未形成整體性的防守體系。落入陣地後得分速度都較快,攻防回合自然增多。

但另一方面,NBA確實在60年代就已經開始有小球的雛形。1959-60賽季,凱爾特人場均投籃119次。那時候,拉塞爾發動長傳是凱爾特人一大殺手鐧。哈弗里切克說,他新秀季場均14分,都是跑快攻接庫西傳球偷的分。80年代,帕特·萊利麾下的湖人引領了show time時代。彼時萊利緩慢將進攻控制權從賈巴爾轉移到魔術師手上。魔術師主導的快攻是當時湖人一大標誌。湖人場均回合數也超過100回合。

提到當時湖人的進攻風格,魔術師說:「第一節發生什麼不重要,第二節怎麼樣也不重要,但是到了第三節,對方一定會感到疲倦,因為我們一直在玩命狂跑。」其實,這也是魔術師32歲左右就早衰的重要原因。萊利的魔鬼訓練聞名江湖,這是為了使球員獲得體能優勢。

提速歷史悠久的道理很簡單。主教練每日浸淫籃球,不可能不知道提速的威力。人們常說離籃筐越近得分越容易,這其實是一種圇於傳統的誤解。籃球場上,大部分戰術的終極目的是為了獲得1vs0的無人防守局面。而提速無疑是搶佔空間的最好方法。美國NBA籃球技術總監隆·埃爾克以246場季後賽91場常規賽為樣本進行統計,得出了下面表格的數據:

(註:正性球權為守方搶到籃板或搶斷成功後的球權;負性球權為對手投籃、罰中、失誤出界後守方獲得的球權)

表上顯示,正性球權可以形成更多的無干擾投籃,並大幅度提升命中率。對正性球權的重視無疑是小球戰術思想的精髓之一。當前,大多數提速球隊都會把搶下籃板及逼對手失誤後的進攻作為重點。

然而,90年代之前NBA速度飛快,但並未影響中鋒的統治地位。六七十年代,拉塞爾、張伯倫等巨人是時代的統領者。80年代,魔術師和大鳥雙星閃耀,但賈巴爾直到1985-86賽季,依舊有場均23.4分的表現。90年代的四大中鋒就更無須多提。直到奧尼爾倒下之前,你都可以說NBA是巨人的時代。

中鋒統治地位難以動搖,大致是因為以下幾點的缺位:

1、三分:在90年代之前,三分球一直未受重視。在1994-95賽季之前,NBA場均出手三分次數都不超過10次。因此,那時候的小球多是單純的快攻,並沒有用三分球拉空間的意思。如此,球場上便少了一種通過提高1.5倍得分率抵消跳投不穩定性及命中率下降的得分方式。而沒有三分球,進攻的空間也比現在要逼仄。

2、擋拆:從數據統計得知,擋拆其實是比背打更高效的得分方式(這個後面會詳細闡述)。然而,擋拆在90年代中期以前只是出現雛形。在那以後,擋拆戰術才逐步成熟。而以加內特、諾維斯基為首的新派大前鋒出現,擋拆戰術發展更為迅速。

3、規則:90年代伊始,一系列解放後衛,限制大個的規則接連出台。諸如防守三秒、背身5秒、三分犯規罰球三次、區域聯防合法化、handcheck等。在此之前,小個子受到限制相對較大,攻堅能力上相對於大個子並無太大優勢。

4、防守:大多數時候,提速的反面避免不了是高度的降低。此時,如果對手降速與你磨陣地,你高度上的劣勢就會成為防守的痛點。道格·莫、老尼爾森的球隊防守都非常差。道格·莫的掘金場均失分超過120分是家常便飯。老尼爾森大夥就更為了解了。

綜上所述,由於三分未被重視,擋拆戰術未成熟及對內線的限制規則未完善,頂級內線殺器的作用依舊巨大。因為,從上表可以看出,一場比賽依舊有59.6%的球權為負性球權。負性球權未必全為陣地戰,正性球權也未必全為early offense或快攻。但從比例來講,負性球權下,對手防守完整落位的概率更高。

所以,90年代以前,教練在探索提速時依舊小心翼翼地使用者中鋒,並不敢太激進地進行陣容改革。中鋒如同正房一般。寵幸二房時,你依舊要小心翼翼地捍衛正房的地位。那時候的所謂提速,無非是在超級中鋒的博弈之間取得一個最佳平衡點。

二、中鋒衰落三部曲:擋拆+三分+規則

而從90年代開始,瓦解頂級內線戰術地位的,便是隨著以上幾點要素逐步成熟完善而推進的。

a、三分

第一個大規模運用三分球的,也許是里克-皮蒂諾。在1988-89賽季擔任尼克斯教練時,皮蒂諾讓尼克斯單賽季投出1147個三分球,高於聯盟平均值一倍以上,超出NBA歷史記錄400多個。此後,NBA場均三分球出手次數不斷提升。1995-96賽季,三分球場均出手次數首次突破10次,達到15.6次;2012-13賽季,三分球首次達到了場均20次。

三分球的意義,不僅僅在於得分率為兩分球的1.5倍。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拉開空間的重要武器。這也吻合籃球戰術搶空間的終極目的。正因如此,2004-05賽季,丹東尼乾脆讓太陽打一大四小,球場上除了斯塔德邁爾以外全部能投三分。

當然了,小陣容並非丹東尼首創。80年代末,老尼爾森甚至讓他麾下的勇士打五小陣容。他經常在RUN-TMC——哈達威、穆林、里奇蒙德——身邊再放一個小前鋒(希金斯)+一個後衛(馬修利奧尼斯)打五小陣容。在季後賽里,老尼爾森還讓穆林去防過220cm的馬克·伊頓。這一如他20年後讓馬蓋蒂、哈靈頓頂上五號位。哪怕在今天,五小陣容都顯得離經叛道。80年代末巨人橫行的時代推無效陣容,震撼程度可想而知。

當然了,小陣容的軟肋就在於上文提到的內線高度帶來的防守問題。這個問題要到2012年才由邁阿密熱火解決。而勇士則將它玩到登峰造極,甚至比其他球隊領先兩步玩五小陣容。

b、擋拆

在90年代中期,加內特領銜的新派大前鋒的出現,也是瓦解傳統中鋒戰術地位的重要因素。但這個因素沒有三分球那般眾所熟知。

在加內特出現以前,中鋒是內線的戰術核心,大前鋒則是打手角色,負責卡位、搶板、防守等。在這種情況下,加內特的出現無疑驚為天人。他有著中鋒的身高,卻能像小前鋒一樣運球、跑動、投籃。在森林狼時期,他有時甚至會運球到前場,如勒布朗一般站弧頂梳理進攻。這讓加內特解放了球場的空間,也使得擋拆的戰術地位不斷提升。

當然,加內特並不以擋拆最為聞名,但他無疑有著成為擋拆利器的一切條件。而在他之前,馬龍、坎普就已經成為擋拆戰術的經典人物。此後進入21世紀,擋拆的運用登峰造極。斯塔德邁爾、安東尼·戴維斯、鄧肯等都是擋拆的好手。

數據分析日趨完善後,我們可以發現,擋拆其實是比內線背身更為高效的進攻手段。

(數據來源:Synergy)

上表為2014-15賽季,NBA各種得分方式的得分率統計。切入的得分效率最高,而擋拆則超越了定點、off screen排名第二。最後,背身和單打是效率最為低下的進攻方式。此外,擋拆在進攻中占的比重也越來越高。當賽季,NBA各隊用了58187次擋拆戰術。定點投籃49127次,排名第二。與此同時,背身進攻次數還不到兩者的一半——只有22547次。

離籃筐越近得分越容易並非永恆不變的定律。離籃筐越近,對手防守也更為密集。而隨著NBA防守戰術日趨成熟,很多球隊都有對付中鋒背身的策略,諸如繞前、半包夾等等。而這些戰術哪怕不能完全限制對手的背身得分,也足以遏制對手球的運轉。當你的後衛在外線瞄了五六秒依舊無法把球交給籃下被包圍的大個子隊友,球隊進攻節奏就嚴重下降。此時,如果你落後七八分以上,追分就明顯困難。

相比之下,擋拆則有著很強的戰術適應性。一方面,擋拆是early offense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你看勇士及太陽的比賽,就會發現納什或庫里經常運球推進到前場,陣型未落穩就找斯塔德邁爾或格林擋拆。此時,對手本來凌亂的陣型會進一步被打亂,失分的概率大為提升。而當快攻不成落入陣地後,擋拆也足以成為陣地戰的 ,而無需再依賴實質上並不高效的背打及單打。另一方面,擋拆是真正的通過移動去調動的陣型。相比之下,把球交給籃下的大個子讓他單打,只是「外線巨星一人打八個人看」的近距離版本。上表數據也表明,移動才是調動對手防守最好的進攻方式。相比之下,背身及外線單打其實是相對靜態的得分手段。

而擋拆的盛行不僅瓦解了中鋒在進攻端的核心地位,也使得中鋒在防守端的劣勢暴露無遺。由於擋拆數量急劇提升,中鋒便經常要到三分線延阻小個子。此時,移動範圍小的大個子就會成為防守中的一大軟肋——鯊魚、姚明都曾無數次吃虧。

而圍繞著新派大前鋒的移動能力,不少教練在防守上做出了新的變化。比如,加內特、格林等均是可以換防對手小個子的存在。另外,他們還可以在擋拆中局部包夾對手後,立刻回位防守自己對位的大前鋒。

所以,中鋒地位的衰弱,實際上從90年代末就已經開始。彼時,加內特、鄧肯、諾維斯基、韋伯、華萊士等接連進入聯盟。實質上是鯊魚過於逆天,掩蓋了中鋒地位衰弱的事實。但進入21世紀,大前鋒已經取代中鋒成為內線真正的核心。鯊魚之後,姚明、阿爾·傑弗森可以說是最後的恐龍。而21世紀後進入NBA的斯塔德邁爾、霍華德等人打的是中鋒,但打法實則偏向大前鋒,已經屬於現代風格。

當然,你會說,鄧肯還是比較傳統的大個子嘛?沒錯,鄧肯實際上是一個連接古典與現代橋樑的內線。他的背身技術在古典時代也是數一數二。但是,他早年時跟加內特一樣飛走如風,某些視頻甚至顯示他在比賽中有雙胯下突破。遠遠望去,他有一些回合會讓你想起現在的杜蘭特。這讓鄧肯足以適應任何風格的比賽。在05年NBA進入小球時代以前,鄧肯是馬刺慢節奏陣地戰的核心。但05年以後,鄧肯慢慢轉型,與帕克、吉諾比利的擋拆成為進攻一絕。並且,他足以鎮守禁區,也可以像加內特一樣,到三分線外一步延阻——想當年麥迪和納什對此就很頭疼。

這就是鄧肯的偉大之處了。

當這種新派大前鋒出現後,背身就逐步讓位於擋拆。另一方面,中鋒逐步藍領化,轉型為內線保護神,做著籃板、卡位、保護籃筐的工作,比如錢德勒、博古特、喬丹等。

c、規則

規則方面的作用同樣巨大,2004-05賽季禁止handcheck規則的出台,可以說對小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因為,大前鋒的擋拆需要小個子來當提線木偶。而handcheck新規則的出台,無疑為這種戰術打開了一條陽光大道。

而在此之前,區域聯防合法化、防守三秒的引進,對於中鋒的攻防能力都是巨大的削弱。實行區域聯防後,有人形容外線給籃下喂球比穿針還難。而防守三秒對內外線的攻防落差是一種明顯的此消彼長。因為守方球員不允許在無頂防的情況下在油漆區站三秒,使得三秒區經常門戶洞開,外線突破自然更為容易。

談到區域聯防時,奧尼爾直言「這很噁心」。所以,除了新派大前鋒的湧現以外,規則更改也是傳統中鋒衰落的重要因素。

幾項規則都完善後,丹東尼在2004-05賽季掀起了小球旋風,可謂瓜熟蒂落。儘管太陽一直沒有奪冠,但已被公認為現代小球的標誌性元年。

當然,背身也不是完全可有可無。當火箭用特里防德雷蒙德·格林時,如果格林一點背身都沒有,場面就會很尷尬。事實上,一些球隊也寧願讓諾阿、斯普利特去背打他們的側翼球員,也不讓帕克、詹姆斯們打敗他們。此時,你必須大吃小讓對手付出代價。背身和中投一樣,成了一種懲罰性的武器。

正因如此,內線高度在小球時代依舊是重要的。

三、身高依舊重要,大個子面臨轉型

本賽季,NBA球員平均身高為6.7英尺,已經是歷史上最高的一季。此外,過去十年,前鋒球員的平均身高一直都是6尺9寸,而中鋒球員的平均身高在這十年中有五次是6尺11寸,還有五次是7尺。1979年,有18%的球員身高達到6尺10寸,上賽季這一數據達到了27.7%。

大個子並未過時,只是轉型了而已。

事實上,當前勇士打著一大四小,某些時段甚至打著五小,但當前大多數球隊的內線還是雙高配置——快船、雷霆等。只不過,他們對四號位的機動性、射程要求越來越高。並且,他們更為精通擋拆戰術,而非內線背打。此外,部分內線還像格里芬一樣,能夠運球快攻一條龍。

也正因為進攻的控制權轉移到外線,掩護質量高的大個子才日益重要。因為,當前NBA的進攻充斥著各種擋拆、掩護接球,沒有好的掩護質量是不可想像的。這也再次說明,像加內特、格林這種有小前鋒的速度,還能高質量掩護的內線是多麼難能可貴。

勇士總經理鮑勃·邁爾斯在幾年前就提出,傳統的位置劃分已過時,球員的全面性越來越重要,但中鋒的作用依舊不可估量。正因如此,勇士才會給博古特一份3年3600萬的大合同。而埃澤利也有資本在續約談判中叫板。

對很多球隊來說,一大四小只是在比賽銜接段或者末端使用的特定戰術,並非最常規的配置。

畢竟,你並不需要全場比賽都開足馬力,如果能夠用穩妥的節奏戰勝對手,為何一定要頻頻放大招呢?只有到了總決賽被逼上梁山,勇士才會開場就擺出五小。當前,大多數球隊也是這樣的。如果亞當斯+伊巴卡的配置就足矣拿下一場比賽,我就沒必要把杜蘭特提到四號位。而鄧肯+迪奧的內線配置,也是馬刺銜接段才使用的。此時此刻,有資本將所有戰術都放進一個籃子的球隊並不多。

打一大四小依舊需要解決四號位的內線防守問題。但是,全聯盟也只有一個德雷蒙德·格林。雖然背身已不是內線最重要的武器。但如果你用輕一級的球員去籃下頂防,失分率就是另一碼事了。

另外,三分球雖好,但如果你沒法像勇士一樣,三分命中率超過42%,投太多三分球便會給對手太多的正性球權,從而讓自己防守疲於奔命。這時,你還是要更多地打擋拆、突分及掩護而非一味投三分。

本賽季,pace前十的球隊中,勝率超過50%的球隊只有四支——勇士、凱爾特人、雷霆、步行者。其餘勝場靠前的,諸如騎士、猛龍、快船、馬刺的pace都沒有進前十。這說明大個子雖然轉型了,但比賽的平衡點依舊是要取的。NBA整體速率每年都在提升,但並非最快的就是最犀利的。

所謂戰術思想,其實是根據球員的能力制定的。帕特·萊利老人家早在1986年就提出了「未來場上五個魔術師」的構想。但是,他在湖人時期依舊要仰仗賈巴爾,在尼克斯時期依舊要依賴尤因。這道理很簡單:你並沒有那麼多魔術師可以用。正因如此,波波維奇得到阿爾德里奇以後,甚至開始採用復古的降速打法。畢竟,你不可能為了提速,讓阿爾德里奇跑去三分線外當炮台。王健林不說了嗎?電商再厲害,但像洗澡、捏腳、修耳朵這些業務,也不會被電商取代。

所以,當前的戰術革新不會是終點。因為,球員的能力是日新月異的。現在,像唐斯這樣移動速度和射程都超越大多數四號位內線,已經成為專職五號位。他既能保護內線,也可以像加內特一樣到三分線外防小個子。哪天他真的開發出三分球,你都不知道他會引領什麼樣的戰術潮流。

最後再多說一句,加內特作為先驅者,多少有點栽了樹讓後人乘涼的意思。如果真的有空間型五號位這種東西。加內特會是最完美的選項。因為,他在防守端的唯一弱點,可能便是低位單防——但劣勢並不明顯。最重要的是,現在並沒有太多這種背身殺器。

可惜的是,加內特據說有著7.1英尺以上的身高,卻非常抗拒打中鋒。直到2010-11賽季,里弗斯才將他頂到五號位,並創造了BIG3時代凱爾特人最後一抹餘暉。可是,那時候加內特已是職業生涯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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