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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無罪丨讀《一個人的朝聖》

我去年買了個表。

這是一句陳述句。

棕色細錶帶,金色錶盤,秒針的針尖上還有一點紅色的裝飾,總之是一塊小巧復古的女式手錶。

最重要的是,它還是一塊老式石英錶,需要每天上發條,走針也不十分精確,每24小時會慢個幾分鐘,要手工校準一次。

在這個機器幫人們搞定一切的時代,這種不自動也不智能像寵物一樣需要人去照料看護的手錶,可能不再有市場價值了吧。

小的時候我家有兩隻這樣的表,分別戴在爺爺和奶奶的手腕上,一模一樣的銀白色錶盤和錶鏈,只有一大一小之分,用現在的說法,就是「情侶款」。每天晚上我的工作就是給它們上發條,拇指和食指捏住錶盤右邊突起的小圈圈,搓一下,再搓一下,感覺搓不動的時候就停下來。拿起另外一隻,重複一次。

新聞聯播開始的時候,爺爺會校準一次手錶。

「現在,是七點啦。」他一邊調整一邊告訴我。

後來,校準的工作也一起交給我了。

我應該是同時學會看用阿拉伯數字和指針表示時間的方法的,那時候我對一切象徵著現代化的東西非常感興趣,比如電視,電話,自動鉛筆,和,手錶。學校里已經有小朋友開始戴電子錶,錶盤上沒有指針,用數字顯示時間,有時還是夜光的,於是大白天的一群小腦袋湊在一起,用手把光線遮擋起來,創造一個可以發揮手表夜光功能的環境,讓那個小朋友驕傲的展示手裡的寶貝。

而我也非常想要一塊表,這樣可以知道離下課還有多久,我甚至覺得抬起手腕來看時間是個非常神氣的動作,「時間就在這塊圓圓的小東西里,就在我的手上,只要我想,隨時都可以看到。」而比起同學們中間流行的電子錶,我更想要的,是爺爺奶奶戴的那種石英錶,因為那個時候,會看指針錶盤的同齡人並不多,期末考試的時候爺爺會把他的手錶交給我,讓我帶去學校看時間,我會把表擺在桌面上,緊靠著鉛筆盒,一個方便別人拿起來欣賞的位置。

老師會注意到,「噢?已經會看了嗎?」我就大力地點頭。

老師讚賞著微笑著走過去了,這一刻,因為手裡這塊石英錶,我成為了一個小小的發光點,周圍有目光投射過來,還有竊竊私語,被關注與認可帶來的美妙感覺,讓我很是受用。

如果寫小說的話,我應該是在日常生活中默默無聞甚至有些壓抑的人設,這塊錶帶來的光環如此吸引人,讓我忍不住瘋狂的想將它長久地佔為己有,所以我偷了爺爺的表,謊稱弄丟了,其實藏在書包里或是桌肚子的角落,每天一到學校就翻出來戴上,還故作大方其實是炫耀式地,告訴小夥伴們應該怎麼看指針。

最後當然是東窗事發,爺爺卻沒有教訓我,而是講述了一個關於他自己的從前的故事,告訴我不能虛榮,不能偷盜,而我從此改過,並將這段回憶深埋在心,並為了懷念他,我又買了一塊老式手錶,讓它在手腕上滴答滴答地提醒我,當初爺爺說過的話。

夠了。

事實是,小時候的我一直不缺少關注和認可,讚賞和微笑的表情我是非常熟悉的,一向是大人們面對我時會給予的態度。

我並沒有偷拿家裡的表,而是一直在新聞聯播開始的時候調時間,上發條。

那時候的夜晚總是一樣的,一家三口擠在床上看電視,看8點檔連續劇,爺爺給我剝核桃,放在床頭,每晚睡前都吃上一小把。

看到新聞里有值得一說的事,他就說一兩句,電視劇里有讓人激動的劇情,他也發表一些見解,上過發條的手錶放在床邊的小桌上,當電視劇播完,關燈入睡後,滴答聲能清楚地在耳邊響在。

「睡吧,睡吧」 那樣子。

看《一個人的朝聖》的過程中,我經常像這樣陷入對往事的回憶。

像書中的主角,「朝聖者」哈羅德一樣。

哈羅德本身沒有信仰,他之所以決定走路橫穿英格蘭的土地,不帶手機、錢包、地圖,穿一雙破掉的帆布鞋,是為了去見失散已久身患癌症的好友奎妮,他和奎妮之間,在二十年前,曾經發生過一些故事,這些故事在他聽到好友患病不久於人世的消息之後從記憶里跳出來,促使他踏上了這段旅程。

當然還有別的原因,比如他莫名其妙湧現出來的信念——只要他能堅持走下去,奎妮就不會死,他一直在路上,奎妮就會一直活下去。

他能救她。以這種方式。

他沿途看到了一些風景,遇到了一些人,他們傾聽他的故事,也向他講述自己的人生經歷。有時候他會看見豐盛的希望,覺得心中有無比堅定的信念,有時又覺得這一切毫無意義,只不過是給自己業已失敗的人生里再添一次愚蠢的表現。

他在堅持和放棄之間幾經周折,和陌生人發生交集,沿途回想自己和母親瓊,妻子莫林,兒子戴維,好友奎妮之間的發生的一切,回想自己的人生是如何變成現在這樣的。

在克服身體的傷痛和內心的猶疑的同時,在努力把一條腿放在另一條腿的前面的同時,在面對溫情的回憶和不堪回首的過去的同時,哈羅德不停地思考著,生髮出很多在我們看來非常勵志也很有道理的想法,比如:

「一直將眼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久而久之你就會發現你已經成為這偉大的一部分。」

「真希望這年輕人能珍惜語言的真情實意,不要拿它們當彈藥來使。」

「他發現正是這些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使他訝異,牽動他內心的溫柔……哈羅德無法再否認其實一路上見過的每個陌生人雖然是獨特的,卻又是一樣的,這就是人生的兩難。」

「當一個人與熟悉的生活疏離,成為一個過客,熟悉的生活就會被賦予新的意義。明白了這一點,保持真我,誠實地做一個哈羅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變得更加重要。」

生活是沒有道理可講的,生活就是指針一格一格地往下走,就是一條腿不停地放在另一條腿的前面,大多數時候,生活就是平凡無奇。哈羅德這個平凡人,嘗試了不平凡的事情,他創造了一個小小的奇蹟,更多的是,他重新找回了內心的力量。

這本書教人們面對親情、友情和愛,看到他們有可能以何種方式離開我們,叫我們面對生活中不為人道的孤獨感和落入平凡的恐懼感。

然而這本書最大的價值,最溫暖人心的部分,是主人公哈羅德對一個旅途中偶然遇見的,像他一樣的平凡人所說的:

「如果有一天你也會做一件毫無邏輯可言的事,人們會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那時你可能就會想起我,然後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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