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兩則
之前看新聞,看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評論夏俊峰案(鏈接1,鏈接2):
「夏俊峰是一名攤販,殺了兩個城管,造成一人重傷。但是就因為夏俊峰是攤販,對方是城管,大家對城管有偏見,所以有些人、甚至有些社會上的大V就鼓動說這人不能殺。」周強介紹說。
「但是這種人不殺就非常危險,就好像兩個人關起門來吵了一架,你把人殺掉了,如果這樣也是正當防衛,這個社會就會天下大亂。」周強藉此強調公正司法的重要性。
周強表示,法律是神聖的,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因為當事一方弱勢就偏袒,更不能因為富有就可以超越法律。
很巧,最近在美劇The Practice S04E10中也有一個正當防衛的案子。一個毒販在家門口捅了他人七刀,自己主張是正當防衛。在庭審中,還毆打了檢察官,但法官始終不肯宣告無效審判。 檢察官在結辯中說如果任何一個捅了他人七刀的嫌疑人都可以用正當防衛來脫罪,那麼這個司法制度就真的是一個笑話了。
針鋒相對。在辯護律師Bobby最後的結案陳詞中,他是這樣說的:
這就是一個笑話,我們浪費了你們的時間,浪費了數十萬納稅人的金錢,這就是一個笑話。簡單一點把,你們應該跳過審判之間將這個傢伙送近監獄,他捅了他七刀,這還能有多簡單?簡單到法醫都沒有去現場勘驗,簡單到他沒有話時間去檢查受害者的手。
這個案子還能更簡單嗎?我們為何要費力去庭審?被告只是個販毒的人渣,何必費這些力氣?
……
我們之所以費力去組織一場庭審是因為有些時候事情並不是看上去那樣!有些時候事情沒有那麼顯而易見。檢方沒有那麼想,你們也可能沒有那麼想,但你們至少問問自己,如果Eddie Wicks計劃殺掉Philip Olson,他真的會要求他到他的住所?真的會是如此混亂無計劃的方式嗎?被害人還欠被告六萬美金,而被害人當時正在工作還債。好吧,大多數毒販都更喜歡金錢而非謀殺他人。他為什麼要殺掉那人而不再要求還錢?檢方有提到這一點嗎?檢方有提供真實的作案動機嗎?沒有。他們只是數了捅的次數:一、二、三、四、五、六、七,並希望你們跳過動機這部分。……
法醫檢查的一個任務是讓證人出庭並作為檢方具有說服力的證人,並幫助檢方確保頂嘴,幫助他們獲勝。這也正是醫生所做的。現在檢察官說她對成為庭審的一部分感到羞愧。現在有數以百計的犯人正在準備為他們未犯之罪被執行死刑。
……
事實可以就是像我的當事人所陳述的一樣。法醫知道這一點,你們在交叉盤問階段聽到了他宣誓後的陳述。可能正如被告所說的一樣,可能檢方錯了。而我並不羞恥於站在你們面前告訴你們,當有一線機會檢方是錯的時候,你們不能把這個男人送入監獄度過餘生。這就是我們有庭審的原因,女士們先生們。這也是我們費力審判的原因。
我並不羞恥於是這個審判的一部分。我為自己是一名辯護律師為榮。我為自己為了那些看上去顯而易見案件上竄下跳而自豪。我為自己要求檢方承擔他們的證明義務,在剝奪一個人生命前超越合理懷疑而自豪。我不認為這是一個笑話。現在你們有兩個選擇,你們可以回到房間說「人渣毒販,讓我們無論如何把他關起來」,或者是你們可以像你們加入陪審團宣示的那樣承認這個案件有些疑點,承認檢方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反駁Eddie Wicks的陳述。
但如果你們選擇忽略責任,選擇說「忘掉合理懷疑,忘掉舉證責任」,讓我們無論如何都給他定罪,那麼正如檢方所說,司法系統就真的是一個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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