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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瓦解

昨晚送朋友去到車站,看到大堂里的這一幕,想起了FB 上有召集音樂愛好者到大圍站對MTR 公司的選擇性執法表示不滿,實行「港鐵超合作運動」。

事源是日前,有一名女學生背著和她身高相近的古箏進地鐵站 ,隨即被地鐵職員圍堵,以及以行李超過限制,而被拒進入列車,最終該女學生須要離站。

以事論事,這名女學生的古箏「的確」又「明顯」的超出了地鐵的行李大小的限制條文。地鐵職員限制她入站,可以說是合法合理,那又為什麼會引起那麼多人反感呢?

在香港上學,從小學到中學,每一學年學校都會給學生發一本新的「學生手冊」,裡面有校訓、校歌、「校規」、本學的行事曆、學生優缺記錄。學生在校內校外行為,都受到這「校規」限制,小到衣服、頭髮顏色,大到打架傷人,都會一一記錄,由學校專門負責的教師--訓導處來執行和作結論。

(左下,那就是訓導處的老師)

也就是說,在我們成長過程中,早己面對上至百條的行為準則。作為師長,不能因為他是師長,就可以隨口給你加罪名、欺壓你。作為學生,面對白紙黑字,也很難辯駁。

那是否這樣就完美了呢?顯然不是,制度是否有效,是要看當權者(執行者)的道德水平。在執行時,是否一視同仁。大家還小的時候,應該有經歷過不公,犯事的人明明不只有我一個,但老師偏偏也就只罰我一個。當時你是怎樣想的?其它同學是怎樣想的?最為明顯的是,有點反叛的同學會更加無視己存在的校規,自己是否做錯己無關重要,也不會有什麼內疚,怨恨的是老師的「針對」「偏心」。一些有圓滑天份的學生,就慢慢發現討好當權者給自己帶來的「好處」。人治的心態慢慢萌芽。

顯然易見,光有制度,缺乏公正的老師,團體的自律就會瓦解。學校就是社會的縮影,而地鐵事件的根本性就在於這里。

水客問題己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成員由中港兩地人員組成,拖拉一次貨物,收取一百幾十的薪金。基於法律風險,一般的人是不會願意從事這類業務。地鐵站務職員,薪水大約一萬多一點,面對向他們執法,會有人生安全的問題。在過去,也有過站務職員被水客摳打。事實上情況嚴重到什麼地步?在一次和任職入境處的中學同學吃飯聊天說到,水客、和那些到深圳吃喝嫖賭的大哥,經常粗口破臉的指罵他們操作快一點。

作為普通守規的市民,在坐公共交通時,面對這一場面,心理是什麼滋味?港鐵說的依條例規定,執行了嗎?他們堂而皇之,擠到你面前,小車貨物輕則弄髒你衣服,重則拖碾過你的腳。和他們吵?潑婦罵街?街頭動武?都不切實際,大多數人選擇了忍。

日復日,年又過一年,我們的忍,換來某天打開報紙,看到學生背著古箏被地鐵職員包圍及拒絕入站。

他們是在欺負誰?他們是在侮辱誰?當文明解決不了問題時,暴力就很自然出現,而制度就土崩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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