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你曾經遭遇過哪些微歧視(microaggression)?

我拿球

「@#$%快抱住!!傳球傳球!別投!………雖然進了,下次多傳一下。」

他拿球

「你們進去穿插,來來來擋個拆,你會不會跑位啊………誒喲,我的我的,這球不趁手」


歐洲街上走路,會有三兩年輕人表情誇張的沖你「你好」或「こんにちは",並伴以嗤笑


我們所遭遇的這個歧視其實在社會挺普遍的,也無所謂,關鍵是其實我們那個人的身份,著實覺得他沒那個資格。

首先,我是一個複習生,複習這一年我打算學編導專業,那樣即能保底又能上個綜合類的好大學,於是我就和複習班裡其他學這個專業的學生一起在某間教室上課。那個時候課也不緊,就只是白天在文化課班學文化課,一三五七晚上才去學專業。直到臨近聯考還有一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才停課學文化課。

那天是我們上完早自習準備收拾書本去藝術班教室學專業,還沒出門就被文化課班主任攔下說快把書搬走(我的位置在中間,臨近過道,老師幾乎都喜歡在我旁邊站著講課,於是每節課都會經受來自不同老師的唾沫星子。),就是那種把我們往外趕的樣子,當時就是有點生氣,也能明白肯定是讓好學生往前坐,所以下午就會文化課班搬走了一部分書。誰曾想,我們書都沒搬完,座位就被換啦,還沒人告訴我們,甚至原位上的書都不知道被搬在了哪裡,最後一排的同學全都上前去了我們原先坐在前邊的位置,只剩後排那一串留給藝術生的座位。

歧視藝術生,多普遍的事,我也可以說我沒學專業之前也覺得藝術生地位低,當真正成為一名藝術生之後,才知道,誰都不容易,好的藝術類大學也是要考到二本一本的,一點都不比學文化課的差。

不扯這麼多了,說我們班主任的身份,一名藝術生的家長。沒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就是藝術生,他都還這樣對我們這群人,真是就他厲害了。歧視別人的時候,怎麼不去想想自己兒子是不是也這樣遭到別人對待,人心真是難測。

好了,就這樣吧。

祝願我們藝術班可以全都取上檔!


出國留學多貴啊,不過你們上海人賣一個廁所就cover了。

我:???


一位長輩前幾天去了貴州玩,說去了當地的赤水瀑布玩。我說啊我也去過。

她瞪大眼睛:你還去過?怎麼可能,你出過省嗎?


你還沒結婚啊?

不是我說你,你這個年紀…

該回來了,在外頭幹嘛啊?早晚要回來。

該回來結婚了。


你也有女朋友了?!


由於市場競爭的原因,三線城市接待員,不收男的


對對對,你說的對,長得帥(漂亮)了不起咯


團購買個奶茶 被後面一對母女嘲笑了


你怎麼沒有女朋友啊?


也不知道算不算,反正會心裡不舒服。

我是學中醫的,一般人知道後,二話不說就把手搭上來,來給我把把脈。

有一種被當猴耍的感覺??


每次我說淋語,都會被人認為是騷雞


年齡歧視啊。好多招聘廣告上直接寫著限多少歲以下,好像超過了就沒有價值。別的歧視好歹還是當面說的,還沒見面,有年齡歧視的人就直接把你否定了。


女孩大了不結婚會一直被問


去面試 ,「有男友了么」 「近期有結婚的打算么」


一口氣吃了20個湯圓的時候 旁邊的人都 漬漬漬 砸砸砸


現實生活中提起某某整過容總是帶著不屑。

比如:1.A:xxxx好美啊

B:還不是因為她整過(嘲諷臉)

2.我有個同學想去割雙眼皮,第一個想到的不是沒割好怎麼辦,想的是要被人發現怎麼辦

另一種歧視,算是性別歧視的一種吧

1.這個男生好娘,竟然畫眼線

2.你一個女孩子怎麼沒有女孩子樣

我想說每一個個體有怎樣的個性,行為舉止是什麼樣輪不到別人來強行規範,瞧不起那些舉止細膩的男生和行為粗獷的女生這也是一種歧視。


「歧視」本身是一個虛妄的定義,所謂「微歧視」更然。

人活在世界中,每時每刻都是用自己過往的經驗和知識來判斷當下遇見的事物或人物。只要活在這個肉體中,沒有人能真正做到客觀,或多或少都會有偏見。我們說反對歧視,是一種不問心但守行的現代社會準則。換言之,無論你內心怎麼想,不能在言行上表現出明顯的偏見。這種心行二分的方法,是人類社會規則得以存在的基石,尤其是法律。而這也是道德的主要困境,因為道德追問心而不僅限於行,在此不贅述。

回到歧視的問題,既然人是跳不出用經驗來進行判斷這麼一種認知模式,那麼要使一種理念可行,唯有定義明顯犯規的行為而禁止之,絕不能使圖誅心。而「微歧視」這類定義旨在無限深挖行為以誅其心,一來無可操作性,二來甚至可能取到反效果。這種得了寸還非得進尺的極端思維,背後是對人性的客觀理解的不足。一個相仿的例子來自「性騷擾」這個概念。如果定義了行為上的性騷擾,那既有可操作性也符合社會公則,然而一旦出現「言語性騷擾」、「眼神性騷擾」這些旨在誅心的概念時,評判便缺乏標準。如果我說某個小姑娘今天穿的衣服挺漂亮,你若要誅我心,是否也能過度解讀出我的「性騷擾」意味呢?目前部分極端女權主義者這種無限誅心的、期望世界上所有人忘掉性別這個概念的幻想,不僅沒能使大眾更支持女權主義,反而只可能自毀長城,丟失輿論支持;或者即使獲得勝利,那樣一個景象也是令人不願看到的。

總而言之,任何一種理念的執行必須考慮客觀環境,即定義一個客觀的可依據標準,倘若罔視客觀環境而使圖不斷誅心以畢其功於一役,一來沒有可執行性,二來會失去輿論支持;倘若一時成功,恐怕也是依仗權力乃至武力來獲得。「歧視」這個概念如斯、「性別平等」這個概念如斯、「愛國」、「忠孝」其實這些概念也都一樣。

最後,我不是打擊題主,若有言辭不當之處還請諒解。 其實題主觀察到了這個概念並且引出討論還是很好的,只不過個人覺得在這個日益繁雜的世界,與其急著發明新概念,先把已有的概念理理清楚或許更好。謹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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