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女方該出嗎?

婚前男方承諾女方不用買車,裝修房子結婚。男方公務員收入12萬,女方銀行收入10-15萬。女方名下一輛寶馬3系。男方名下一棟小別墅+一套老房子價值300萬,女方嫁妝存款40萬,女方名下三套房子價值300萬。辦婚禮女方家花了50萬。男方家花了100萬左右。結婚的時候男方名下買了輛Q5。結婚後男方認為買車了,就不提供婚房和裝修了。要求女方提供婚房和裝修。是否合理?


那麼多房子了,還在乎這個?


這麼多房子住哪不一樣?

要不一三五住男生家,二四六住女生家,周天各回各家?公平公正。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相親認識的吧?沒什麼感情基礎吧?婚後AA吧?保護好你的財產。


精打細算,滿紙銅臭。


你們名下資產加起來600多萬,怎麼婚禮就敢花150萬?

加起來都有五套房子了,怎麼還在計較誰買婚房誰裝修?

講真這樣門當戶對的婚姻,不應該這樣各自為營才對啊。


辦個婚禮花150萬……你們土豪的內心,我們窮人真不懂……


計較那多幹嘛,都不缺錢,就是誰多張羅點,誰多干點活的事么!

如果因為這事鬧掰了,想想這後果是否承受得了吧。


女方出人即可!

一個大男人,娶不起就別丟人現眼,女方還不至於嫁不出去。


結婚做啥啊,不如各過個的。沒事約約


別結了!要不就是早離早舒服。就這樣。


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沒法判斷。因為婚房是領證前買,月供有嗎?你父母有幫襯嗎?還有他的車是領證後買的嗎?

夫妻約定財產分別持有合約如果沒有。只要是領證後誰買誰用。法律性質也是共同所有。

至於男性喜歡車,q5如果假設花了70萬。那麼完全是他個人愛好啊。你們結婚不缺車也不需要。可以認為那就是他自己想要的,借著結婚的興頭去做的。

因為不知道房子是婚前買還是婚後怎麼付款。沒法確定你虧不虧。

但是從常理的感情上你是有委屈的。

還有提供婚房和裝修。其實你們都有房,無非是選擇哪個住而已了。婚前就應該商量好,住誰的哪套合適主要是工作近小區好這種理性的,婚前就裝修好。

你似不似傻……

婚禮100+50都可以把婚禮和裝修兩件事了。外國婚禮都夠啦


沒覺得有啥問題


女方提供婚房當然是沒問題,但是要看你的本事啊!你覺得她同意?是你娶她還是她娶你。


錢都這個數量級了,還在乎錢嗎?多花點少花點有區別?這就斤斤計較,不像是大戶人家說出來的話,當然暴發戶和拆遷戶除外,我遇到的大戶人家的結合全看人,不看錢!!!


如果你們感情真的很深的話,他有房你也有房,為什麼還要買婚房?難道那些房都是虛有的嘛?買那麼多房幹嘛?

竟然買房這一行為都已經讓你們感情有所阻礙的話。那你就不要再圍繞這個問題吵不就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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