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家的最終任務是在評論過去的同時訓示將來,抑或僅僅滿足於盡最大的可能說明事實發生的真相?

在何種程度上如此?


古者富貴而名磨滅,不可勝記,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乃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而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

仆竊不遜,近自托於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略考其行事,綜其終始,稽其成敗興壞之紀,上計軒轅,下至於茲。為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三十,列傳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草創未就,會遭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仆誠以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仆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然此可為智者道,難為俗人言也。

這是司馬遷對史官的公開態度。

我個人的看法是,史官最終的目的是把真相隱藏在字裡行間,既要把君主和功臣忽悠過去,也要讓後來的少數人能夠看懂。史官的評論是微妙而含蓄的,其意義往往在文字之外。

獨立的史官往往是熱衷於政治而最終失敗了的人,於是退而著書。這就又有了不希望後來人重蹈覆轍的意思在裡面了。

帶著這個態度去閱讀司馬遷,陳壽,班固,范曄的心得,會有新的收穫。


「歷史」是一個有歧義的詞。它既可以指「以發生在過去的事情為對象的寫作」(這層意義在英文里被稱為historiography),也可以指「建立在前人留下來的材料之上的研究」。這個區別常常被忽視,但很重要。前者很明顯有更多的主觀成分:在這種意義上,歷史是一種帶有有限自由的創作;而在後一種意義上,歷史應當是對過去事件客觀真相的還原。所以,我們可以區分兩種歷史學家:一種是書寫歷史的人(historiographer),另一種是研究歷史的人(historian)。

對於前者來講,我們賦予了他為後人客觀冷靜地記錄事件的「歷史責任」,但這種「歷史責任」通常不是他的首要考量,反而常常和他的個人責任相衝突——這一點在官方史家上最容易體現出來。而獨立寫史的人則更少去考慮這一點,如姬軒亦所說,這些人的作品帶有一種全局性的主題。不僅在中國,在西方也是如此,比如英國人吉本的(文學)名著《羅馬帝國衰亡史》便帶有很強的道德色彩。只要我們意識到歷史是一種主觀創造,那麼不可避免地,我們讀到的歷史並不是客觀意義上的真相,而是真相在歷史寫作者意識里的投影。

而我所說的第二種人,也就是研究歷史的人,他們的任務是從這些材料中建立起一個可靠的真相,客觀地呈現歷史不僅是他們的歷史責任,也是他們的個人責任。但問題是,事實並不會自己解釋自己,因此歷史學家在解釋歷史之前必須先自己理解歷史——舉個例子,研究亞歷山大的史學家都知道亞歷山大大帝在東征波斯帝國的時候大力倡導馬其頓人和波斯人之間的通婚。歷史學家的任務自然是要解釋為什麼,但他們的解釋首先取決於他們自己怎樣理解亞歷山大的動機。德國歷史學家Hemult Berve在20世紀30年代對此的解釋便是「亞歷山大在兩種高貴的雅利安人之間促成的通婚。」熟悉二戰歷史的人都知道Berve的觀念從何而來,但我們如果說他的歷史研究受到了意識形態的奴役卻是不公平的。在所有的情況下,歷史學家的基本觀念決定了他如何認知世界的現象、他人的動機。認為經濟條件決定社會現實的人會把偉人的行為和他所處的經濟條件聯繫起來;認為心理因素指導人類行為的人會去分析其行為的心理誘因。從這個意義上說,歷史研究永遠都只能建立在歷史學家自己的觀念之上。說得極端一點,他們只是在充滿偏見和猜測的材料中創造新的偏見和猜測。

那歷史學家有義務訓示將來嗎?兩種歷史學家都或多或少相信歷史有其基本規律,而如果我們合適地揭示了社會的內在規律,那麼它一定對人類的將來行為有啟示作用。我也同意這一點。但問題在於,儘管歷史是人類最古老的技藝之一,這並不是一門有嚴格系統的內在方法論的學科。成功的歷史學家們無時無刻不在藉助其他學科(經濟學、統計學、社會學、政治學)的幫助。在訓示將來這一點上,歷史學其本身能夠做到的非常有限。如我之前所說,歷史是人的主觀創造,它存在於我們的意識之中。任何人研究歷史,都不能迴避這一點。


@毛奇 和@肖弘揚 的答案都已經非常好了。作為研究歷史的人,他們都提到了歷史學必然的主觀性導致的局限性。我不是歷史專業的學生,僅通過文學理論和哲學了解過一些關於歷史寫作(historiography)的理論,在此猜測一下歷史學的意義。

Hayden White的一篇論文(1974年),「The Historical Text as Literary Artifact」,講的是,歷史學的傳統常把歷史文獻(泛指歷史記錄和學術文章)與文學作品分開來。歷史學家普遍認為他們的工作是圍繞著事實,是具有客觀性的,而不像文學故事一般虛構。其實,兩種文字作品都是「敘事」,歷史學寫作跟虛構文學的寫作沒有根本上的差別。傳統的歷史學家認為他是在挖掘事實的真相(discover),實際上他更像是在編寫一個故事(invent)。

這樣一來,是否歷史學就失去意義了呢?如果歷史學家們都是在講故事,歷史文獻是否就沒有真實性?White說不是的。只有認識到了歷史學的主觀性質,我們才可以把歷史文獻看作一種擴展暗喻(extended metaphor)。當我們對待文學中的暗喻,如「我的愛人是一株玫瑰」,沒有人會真的認為「我的愛人就是玫瑰」。我們從中了解到的,是「我」的感覺和思想——因為我們知道玫瑰象徵著美好、甜蜜、甚至是傷害性的事物。同樣,歷史文獻的意義就是在它的比喻性和象徵性;從中,我們學到的不光是歷史是怎樣的,還有寫歷史的作者抱有怎樣的觀點、作者的社會有怎樣的世界觀、和歷史學家是如何看歷史學家的。這樣,研究歷史的工作在不停的反思。認識到歷史的主觀性反而促成了一種客觀性。

有其他答主認為,史家應該盡量客觀地記錄冰冷的事實。最客觀的事實莫過於「數據」,比如某次戰爭死了多少人。問題在於,對事件的描述都逃不過文字,而文字的組成是主觀的。White的理論把歷史學禁錮在語言中,這是有爭議的,畢竟歷史敘述(多多少少)的確是建立於實際發生過的事情上的。不過,這也說明了,數據本身沒有意義。把歷史學作為純粹的數據收集才是讓它失去了意義。

所以我想,對歷史的研究,無論研究目標是事實還是故事,這個研究本身的意義在於嘗試打恰當的暗喻。雖然我們不該取暗喻的字面意思,但是我們能夠理解暗喻包含的意思。

拓展閱讀,基於「隱喻」這個概念的理論:

1. Hayden White, "The Historical Text as Literary Artifact"

2. Nietzsche(尼采)「關於非道德論中的真相與謊言/ On Truth and Lying in a Non-Moral Sense / über Wahrheit und Lüge im au?ermoralischen Sinn」 出自《悲劇的誕生》


按照我的看法,史家最該做的就是老老實實的把發生的一切記錄下來,不要摻雜個人的情感在裡面。應該更像紅樓夢一樣不隱善惡,而不是更像《平凡的世界》一樣深情的吶喊。我們後人更想知道的是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而不是你對當時發生的這件事是什麼看法。你寫的不是散文,不是小說,而是真正的歷史,那麼歷史就該有歷史的樣子。如果你是個文學家,是賈誼、是楊修,怎麼說也不為過,我們回頭看的時候,不會認為他們寫的是歷史的真相,我們會認為他們有誇張的成分,但也無可厚非。而史家要做的不就是記錄真相嗎,如果你摻雜了太多的個人感情,真相還是真相嘛?「孔子著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意淫呢吧!孔子身後無數亂臣賊子,從哪裡發現「懼」的?對於一個史家來說,最頂級的表揚就是「治史嚴謹」,至於月旦人物,還是別人來做吧。所以,我認為司馬遷是不合格的,你看他把秦始皇外貌描寫的

「秦王為人,峰准,長目,摯鳥膺,摯,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

沒有人會長成這樣,什麼虎狼心更是想表現秦始皇殘暴罷了,難道還真看過秦始皇的胸口?秦始皇和蕭峰似的是契丹人吧?至於秦始皇到底長得什麼模樣,司馬遷才懶得寫呢,不為了表現他殘暴,估計外貌都省了。於是我們後人不會知道秦始皇的樣子了


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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