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車撞死是否活該?
02-02
現在的人看到不守規矩的人付出代價彷彿很開心,參考老虎吃人。
活該。
站在被撞人立場的人可能會認為他雖然違反了規則,但罪不至死;但在開車人的立場上看,沖紅燈的人的違反規則導致了事故發生,有驚無險也就算了,若被撞死不僅是活該,且自己找死還拉了個墊背的。
如同翻牆逃票被老虎咬死的人,不僅是活該,因他而死的老虎的亡靈也會詛咒他,動物園因此蒙受損失也會詛咒他。瀉藥。
首先,自作孽不可活,所以死了活該。
其次,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凡事不能一刀切,不排除情有可原的闖紅燈。謝邀!
不活該。什麼是活該?活該就是意識到這種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然後還故意去做,上海人管這個叫作死,按這個觀點看,確實活該,但是活不活該和值不值得同情,或者應不應該拍手叫好完全是兩回事,這種情況下,很明顯違規者受到了遠遠超過其應得的懲罰,那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同類,並且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做過類似的事情,但是卻依然拍手叫好的,我只能說這種人簡直可怕,完全沒有合理的是非觀,將同類的遭遇當做是一大樂事,此生真是枉為人了。
看到別人闖紅燈就故意撞死別人的還可以稍微譴責一下,畢竟司機是個人,也沒有執法權。但是被老虎咬死是沒法怪老虎的,老虎是動物,無法遵循人類的規則。
活該。闖紅燈就要有被撞死的覺悟,不願意承擔可能發生的嚴重後果闖nmb紅燈。
活該。
自己挖的坑,含著淚也要跳下去。自己作的死,死了也不能怪別人。
有人覺得「因為我也闖過紅燈,周圍都闖過紅燈,所以被撞死不應該」。公共規則是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而存在的。最多只能說闖紅燈被撞死付出代價太大了,但這種小概率事件,不是闖紅燈的自己找的么。
錯了就是錯了,錯事不會因為做的人多了就變對了。這種事上,也沒有「你看別人也幹了,憑什麼我付出這麼大代價」這種道理可講。
活不活該不好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司機沒有過錯(超速之類的)要承擔10%以下的經濟責任。
回答活該的,你們難道沒有闖過一次紅燈。
你們說什麼呢!我怎麼聽不懂呀!闖紅燈被撞死就活該,憑什麼呀?你所說的規則是你們定的規則,把這個規則強制施加於所有人,這是強盜行為。舉例:你家從唐朝就在這住,一代一代種地為生,好多好多年過去了,一幫人過來告訴你這塊地不屬於你了,你再種就把你關進鐵籠子里,這合理嗎?
再舉例:
你天天在這條路上走,有一天這裡裝個紅綠燈,一群人告訴你看見紅燈就不能走了,你要讓著車走,我想問一下,憑什麼?憑什麼你們制定的規則就要約束所有人?動物園那個事非常可笑他們把動物圈起來 然後讓看的人交錢 這不是強盜嗎?你在你家住著,來一幫人把你趕出去,說以後再住就得交錢了,你干不幹?現在就是,他們把本來就隨便看的動物圈起來,然後就收錢。這合理性有多大?汽車或者摩托車撞死闖紅燈的一般來說汽車或者摩托責任更大,畢竟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不管是不是綠燈,而且開車的是強者,電動車.行人為弱者,強對弱----畢竟開的是車
違規者擔主責才算公平吧!
純屬活該
你想死可以,別出來害人,闖紅燈也算危害社會安全了!
活該
沒有一個生命是可以用活該來定義的,起碼不是你我。
觀點:不活該!成年人做事都應當且不得不對自己負責,不遵循社會法規而失去生命的,這是為自己淺薄的國民素質和法律意識付出的最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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