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選擇窮苦男作為結婚對象,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對窮苦男的歧視?

歧視?個人選擇吧,大道理誰都可以說,但是誰願意嫁給窮苦?


回答:正常


不選擇不能生育的窮醜女作為結婚對象,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對不能生育窮醜女的歧視?

(不選擇非處男作為結婚對象,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對非處男的歧視?)


如果按照歧視的定義來算。

這就屬於統計性歧視,歧視只是手段。

她經過多次從朋友和家庭環境、或是書籍,

統計得出:

與貧困男談戀愛比較與富裕男戀愛

首先貧困這個概念,是窮的概念,

那麼我們就將之設為請女生兩個星期吃一次大餐都負擔不起的男人。

富裕就相對,可以負擔請女生兩個星期吃一次大餐的男人。

當然大餐的概念大家不要瞎扯,這裡就設為兩百元以內。

首先如果按照我這個設定,很好對應到現實社會裡去,確實存在有不能負擔兩個星期一次大餐的男人和可以負擔的男人。

那麼兩者綜合水平相當的情況下,就必須要用加分項,也就是經濟實力。

如果這個女生要求再高一點,比如要名牌包包啊之類的,就可以把上面的公式重新代入,然後得出結果。

綜上所述,大概就是統計性歧視了,其實說的白話一點,這種歧視就是她不喜歡你,因為你不能為她創造價值。

如果是個人喜好歧視的話,那就是你價值再高,她就本能的不喜歡你。(比如丑之類的)

所以說白了,人類就是這種動物,無論哪一個都要叫人喜歡不上來。


那我們來換個角度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呵,比如說是個男的,他並不歧視窮苦男,那麼~~~~他要娶她or嫁給他嗎?


不一定。

知乎不知道掛起什麼邪風,婚戀話題不停的推送。

如果僅僅是殘障人士不能參加某種運動,貧窮落魄不能擔當家庭,如果僅僅是這樣,就不是歧視了。

歧視是一種處理人與人之間尊嚴問題時,「(1)先登高,(2)再輕蔑,(3)最後發展到欺凌」的現象。歧視對人的封殺是瘋狂的,無休無止,無處不在的。

同樣的情況下,發生歧視與不發生歧視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人在面對人與人之間的區別時,做了怎樣的處理。

比如一個腦力勞動者面對經驗和觀念都大相徑庭的體力勞動者時,擺在這個腦力勞動者面前的是自己與體力勞動者相處的必要和面臨的困難,這看起來合情合理,是比較理想的態度,但是很多人處理起這種情況時不是這麼做的 。

他們非常樂意引入褒獎與批評,把自己非常熟悉的自我經驗,以及自己不熟悉的他人表現作為褒獎與批評的證據,來確立自己更加高貴,更值得優待,更值得理解。這就是「登高」。

建立一種自己可以立於較高位置的價值觀體系後,為了在這個價值體系內進一步優化效果,就需要有人充當足夠穩定,足夠合格的底層,那麼必須向底層灌輸「底層自覺」,辦法就是不停地從他們身上剝奪尊嚴,最好還能披在自己身上。這就是「輕蔑」

建立不平等是以上所有行為最終目的,也是歧視的最終形態。歧視者獲得現實中切實可行的特權,被歧視者從裡到外難有反擊的餘地。這就是「欺凌」。

歧視的整個過程完全可能在本性和下意識層面發生,因為它的源泉是人面對不順意事物時候的本能敵視。一個小孩子剛剛學會說「壞人」時,就非常有可能把任何讓自己感覺不適的人稱為「壞人」,這時候孩子腦中的「壞人」,很可能就是一個,雖然同樣是人,但他不如自己值得愛,應該被懲罰的傢伙。這種天性在人成長過程中漸漸變得複雜和隱秘,並且在自我意識更加健全後,這種敵視本能發展來的思維方式一定程度作用於自我反省反照自身;這樣一來,人會變得反過來難以確定自己是否值得尊重和被愛,需要外界來幫助認可篤定。

到這裡眼尖的朋友可能會發現,在人進入社會,社會化之後 ,這種本能會催生出一個折中方案:「群體歧視」,即在群體內相互認可,使整個群體每個成員尊嚴不會跌落到劣勢地位,然後一同用貶低、欺凌、封鎖另一個群體的方式,保證自身群體尊嚴處於優勢地位。

最後回到提問,問不與窮苦男結婚是否算是歧視,根本沒法準確回答,因為無論怎麼思考,都只能由回答者來提供對提問條件的假設。

提問觸及到最易招人反感的觀點就是,用貧窮與否來決定愛情發生的可能,這觸犯了起碼一半地球人眼中理想化的愛情觀念,這些人認為每個人都有被愛和愛人的權利,今天你這麼說窮人,明天你就可能這麼說我。

對此我做兩個假設:

假如標題「不選擇窮苦男作為結婚對象,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對窮苦男的歧視?」修改為」我個人不選擇窮苦男作為結婚對象,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對窮苦男的歧視?」。會發生什麼?

一個觀點會從作用於全體女性和男性,範圍一下子縮減到一個觀點作用於一個人,掀起的反對意見也會隨之大幅度縮減,但這樣一來,無論是否構成歧視,提問也變得沒有殺傷面積,無法引出強烈的戰隊對抗,失去群體凝聚力。

假如把提問者虛構為一個典型咪蒙系年輕女性,她深深地認為(1)社會大體是公平公正的,包括每個人的起點和機遇(2),一個人的貧窮富裕程度能大體說明這個人能力、品格水平。會發生什麼?

這樣她會認為貧窮即是原罪的體現,哪裡發出吸引她的光芒,哪裡就是正義的所在地。那麼她會認為自己在追求正義和正當,無論是否構成歧視,在她腦海里都毫無概念。

有敵意和排斥就有歧視,所以歧視無處不在。還是要問,我們在面對任何情況時,曾有過選擇的權利,那時候我們是使用了智慧和自由,還是歸順了本能和規律?

其實一切不一定非要導致大相徑庭的選擇,但可以實話實說,勇敢起來,不像個自卑不安,瑟瑟發抖的可憐人,不使用歧視。


窮苦男和非處女並不能相提並論。

你首先得活著,你才能去考慮處女非處女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靠近強者是所有人的生存本能,並不存在歧視。


我喜歡富人,因為窮人給不了我想要的物質生活

我喜歡處女,因為非處女給不了我對純愛的希冀

區別在於:

窮苦男無法否認自己給不起物質生活

而非處女可以否認自己給不了別人純潔的愛情

窮苦男不被大部分女性接受

而非處女的市場依舊很大

窮苦男可以努力變富

而非處女永遠不可能再變回處

窮苦男不會受到道德方面的壓力

而非處女永遠是人津津樂道的道德話題

窮苦男受到的指責是:不努力不上進

而非處女受到的指責是:不要臉,破鞋,臟


活著,大家都不容易


我覺得這問題就很傻,沒有意義,選擇是個人的權利,無論怎麼選擇都與別人無關,除非侵害你的利益。(補充:擇偶是自由行為所以不存在利益問題,我前面的話單單只選擇這個詞)

人都想過的好,這是正常選擇,誰想去選擇苦窮男誰就選擇,不選擇的也沒毛病,任何人都無權指責干涉,更上升不到什麼歧視。


窮苦男不選擇掙錢,然後選擇來網上抱怨,這種行為是不是對錢構成歧視?


除了不選擇非處女屬於歧視,任何不選擇其他特徵的行為都不是歧視。


顯然算不上,這只是自由選擇權力的行使。只是嘛,有一點是除外的,就是強迫他人拒絕哭窮男,這顯然是對他人自由的限制。


新來的,你鑽牛角尖了,醒醒吧


說實話,窮苦不是事

只要你長得帥器大活好不事兒逼

錢算什麼,我養你啊

但你要是又窮又丑又蠢不上進還事兒逼覺得國家欠你一個媳婦

那就不好意思了

您活著幹嘛?

趕緊死了天堂有72個處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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