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古代的大俠們可以「殺人不償命」嗎?
武俠世界,精彩絕倫,到處都是快意恩仇的行者,滿篇都是武藝絕倫的高人。正邪兩派從來勢不兩立,所謂當場不讓步,伸手不留情,各種替天行道、對決廝殺,宰個人跟碾死個臭蟲差不多。
那麼問題來了,在當時的法制體系之下,為了正義而殺人是「有情可原」的,但畢竟是「不合法」的,那麼大俠們是如何解決「殺人償命」問題的呢?或者說,那些殺人如麻的武林高手是如何逍遙法外的呢?「當局政府」又是如何處置這些問題的呢?
謝邀。難道你真的相信有這些大俠……
謝邀
所以韓非子說,俠以武犯禁。本來想當俠客,就得鋤強扶弱,替天行道。又想當俠客,又想當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哪有這種好事?
至於怎麼逃過政府的追捕。這點兒本事都沒有怎麼當俠客?這個我們要分成幾種類型來解讀。
第一種,主角生活在一個戰爭年代,戰爭中殺人確實不犯法,或者說,犯法了也不會追究。典型例子就是坐鎮襄陽城的郭靖,郭靖殺的人,基本上都是蒙古的軍人,這屬於戰爭里的殺人。同樣,韋小寶在雅克薩城下殺羅剎人、阿青持劍殺吳國人、楊過飛石格斃蒙古大汗、玄慈帶人伏擊蕭遠山等,不但不犯法,而且要受到獎勵。
第二種,主角本身就是反政府人士或者隱秘組織首腦,他做的就是反社會的工作,本來就是受到通緝的,那麼普通的殺人案對他來說當然也就無所謂了,因為本來官府就要抓他嘛。比如說《碧血劍》里的袁承志,作為袁崇煥的遺孤他活著本身就是犯罪,更何況再跟李自成攪在一起,殺不殺人都是死罪。《射鵰英雄傳》的洪七公、《倚天屠龍記》》里的張無忌、《書劍恩仇錄》里的陳家洛、《鹿鼎記》里的陳近南本身就是反抗組織頭目,對政府來說殺不殺人沒有任何區別。
第三種,主角有著較高的社會地位,屬於議親議貴的那一類,自然也沒人敢拿他怎麼樣了。比如段譽在大理國,楊康小時候在金國失手殺個人那都不叫事。因為南宋對金國的臣屬地位,這種待遇完顏洪烈在南宋也能享受得到。
第四種,在某些沒有明確寫明歷史年代的武俠作品中,其實武俠世界本身才是政府。比如《笑傲江湖》,一個朝廷三品參將(師級幹部)劉正風可以被隨便殺人滅門的世界裡,官府的存在感極弱,武林大派實際上代掌著政府的職能。我們簡單類比一下,少林武當大約可以看做中央政府,五嶽、青城、峨眉這些至少也是省級政府。那麼武俠門派殺個人玩自然也沒人管了。同樣,《俠客行》也是一回事。
那麼話說回來,武俠世界裡殺人真的就完全沒人管嗎?當然也不是。有一位主角就因為一場意思殺人案被官府關押,直接導致了他後來人生命運的極大改變。還記得嗎?《連城訣》的狄雲。或如朱家,或如郭解。
1.不可以。
2.雖然不可以,但是某些大俠殺人是帶著官方任務的,屬於公務行為,或者可以事後得到赦免。
舉例:
展昭,童海川,張召忠(大霧,忠字劃掉,改成重),鐵手,無情,冷血,追命……
3.有些大俠雖然不帶官方任務,但是殺的是官方的敵人,所以處在天然正義的立場上。
舉例:
郭靖,楊過……
4.有些大俠,官方打不過他們……他們殺人,官方根本不敢管或者不想管,或者即使想抓也抓不住,即使抓住了也能越獄……
舉例:
武松,丘處機,歐陽鋒,趙半山,文泰來……要是承擔責任還怎麼快意恩仇?畢竟是小說,看看就好
細說很複雜。簡單點說,大部分武俠小說中,都有意無意地淡化官府的存在。不管原因是由於情節上的需要,還是由於作者嫌麻煩。淡化官府的存在之後,武林各大門派就是實際上的秩序掌控者或者維護者。
你想想大俠都啥時候。
宋遼宋金前線抗蒙前線那玩意。
你見過游擊隊殺人犯法嗎?→_→地下社會有地下社會的規矩,就像某地搶礦武鬥,黑貓們都是等他們打完了再去看現場,該捉的捉,該關的關。古代所謂的俠就是這類人雇的打手。如果有在礦區生活過的經驗,就明白我說這類事情多常見。
另一種情況是民間武鬥,太遠的不清楚,就拿資料多的清朝來說,因為無法管理,直接收械鬥費,一切明碼標價,你們願意斗就斗去,只要不給朝廷錢,隨便一個衙役都能治的了你。
—張集馨著,《道咸宦海見聞錄》,壬寅四十三歲(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條而且不要以為古代的黑勢力膽子大到敢碰官面人的地步,看綠營的資料,只要是個在編的營丁,宗族、黑勢力就不敢碰。
在清代就不存在高手在民間這種情況,梅花拳的開山人之一,河南的楊炳,本人是武探花;白蓮教有名的武師宋景詩,在起義之前就是正五品頂戴。清代的漕運上的運丁,一般管理者由武舉人擔任。再低一級的武秀才,如果入營學習,過不了幾年也能混個外委把總。真要功夫好,混個武秀才或是整個外委把總多風光,至於流落江湖嗎我那時候也常在想這些問題,然而,一般武俠,法律(當政者)只是個配角,江湖的快意恩仇,他管不著也管不了。。。看情節需要吧!畢竟,武俠,只是武俠。
武俠是成人的童話,但也只是成人的童話,當真就輸了。組織、參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挑戰國家權威,代替國家行使生殺大權,你知道漢代朱家和郭解的下場么?
謝邀。建議你看看水滸就明白了。
歷史上真正有名的大俠往往是政府高級官員的護衛、保鏢、密探之類的職責。正所謂習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
看到評論里有人拿武狀元說事,說實話武狀元和武林高手是兩回事。武狀元其實就是政府招募高級科班軍事人才的一種方式,本身要有一定的身體素質,並且懂得兵種,輜重這些實操問題。武狀元和武林高手的區別大概是軍校高材生和國家高級運動員的區別(當然有人強可以身兼數個光環)武術並不像小說里的那樣高來高去,內功開碑裂石,輕功踏雪無痕之類的,武術其實本質上講是一種發力技巧,和力量的短時間爆發。在戰場上刀劍密集的地方武林高手比普通士兵強不了多少(長時間的體力消耗),所以這樣的人才往往被當作特工來使用。一個人學習武功難道能天下無敵嗎?何況中國文化本身就有一種強烈的渴望和平的願望(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其實更多是做為一種家傳手藝討口飯吃。歷史上的武林高手也不是無名之輩,仔細了解一下他們的生平,其實武術高手也是一個普通人。
(小說裡面抬高了武術的威力並且降低了武術的難度,來迎合讀者的胃口。畢竟年復一年地在一個密室里苦練太枯燥了,掉下山崖撿到靈藥,遇到大神傳畢生功力才yy地過癮)1、丘處機他真是個道士,真不會什麼全真劍法。2、當時法律有觸及不到的地方,要不然山賊怎麼來的,管不了啊。
就算兇殘殺人,其生命也是要得到尊重的,強者的生命更要得到尊重,被殺的最終是弱者多,現代文明尊守叢林法則給任何人生命權,不能用國家權力去剝奪人的生命哪怕是再兇殘的殺人者,被殺之人最終只能是弱者,殺人不能由權力去做,這是底線,任何人殺人國家權力都不能干涉去剝奪其生命權,卻國家權力不能擁有殺人的權力才是人類文明的開始,只有社會底層的弱者才希望對兇殘殺戮者執行死刑,高層萬萬不可被民憤綁架呀,不管什麼時代弱者強食是人類永恆的規律,所以贊成黨和政府的少殺慎殺方針,
暫且不論「小說情節需要」,當時的社會也的確會存在很多管理不到位的情況。是否可以這樣認為,當時的國家機器掌控力是有限的,很多地方也管理不了,或者說鞭長莫及,塞外邊關好多地方都是「無法無天」的地方?
第一,殺人如果沒有苦主高官,衙門是不管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兇殺案會影響地方官員政績考核的。
第二,為了防止苦主高官或者日後報仇,滅門是必須的,一大家子死的就剩一個的時候自動激活以下被動技能:天賦高,人品好,長得帥等等。第三,出了滅門案官府就不能裝什麼都沒發生了,參考第一條,官府為了省事都會栽贓的江洋大盜頭上,有機會抓到一個就讓他把黑鍋都背了,可以參考《讓子彈飛》。第四,如果沒滅門,只是死了一兩個,江湖人的事江湖上的手段解決,這是行規,你把鷹犬找來明顯惹眾怒,要被群起而攻之。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沒有主角光環還要管江湖上的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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