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的人是被揀選的,那麼人的自由意志在哪兒?

了解基督教信仰也很久了。有時會聽到這樣一種說法:信耶穌不是我選擇信祂,而是祂揀選了我。這種說法是被廣泛承認的嗎?如果是,那麼哪些人得救豈不是一開始就定好的,有些人不信是因為神沒有讓聖靈感動他,也就是說神不讓他得救。這樣一來的話耶穌的寶血豈不是只為一部分人預備,人不是沒有自由選擇信或者不信的權利了嗎?希望信徒朋友回答~


首先,問這個問題的朋友,您是不是已經信主了呢?如果還沒有信主的話,可能您首先是要明白人的罪、上帝的憤怒、基督的代贖、唯獨因信稱義等基本真理,然後再探討預定論的問題。因為保羅在《羅馬書》中,就是先探討人的罪、上帝的憤怒、基督的代贖、唯獨因信稱義,然後才開始探討基督教預定論的。預定論就像數學裡的微積分,開始學習數學,一定是從加減乘除開始,學習到一定程度後,才能學習微積分。如果一開始學習數學,就學習微積分,只會把學生弄糊塗。

首先,基督教的預定論不等於異教的宿命論。其實兩者只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它們都斷言「一切未來的事都是絕對確定的」,兩者的差別則主要在於宿命論並不承認一位有位格的上帝。

基督教的預定論認為「每件事的發生,都是因為背後有一位上帝在安排,而且這位上帝具有無限的智能、聖潔、與能力」。異教的宿命論則認為「每件事的發生,都是因為有一股盲目的力量在其中運行」。這個力量不會思考、沒有位格、不關心道德,就好象物理定律的必然性一樣。

兩者帶給信徒的感受是不同的。預定論給基督徒帶來的是安全感,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如同用他的手一樣,托住和管理天地萬物,以至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收饑荒,食物飲料,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並非是偶然而生,乃是出於上帝的手。這樣的信仰給了基督徒很大的安慰,因為我的命運是掌握在愛我的上帝手中的。無論他給我什麼不幸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上帝,也是信實的天父。而宿命論帶給宿命論信徒的感受是冷酷、無奈的。

其次,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有一個最完美的計劃。天父上帝在創造宇宙以先,就決定在耶穌基督里揀選他所愛的人。「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1:4)」

聖經中可以找到人類始祖失魂落魄的故事,但是上帝卻如同母親呼喚著兒女的乳名一般,尋找靈魂失落、如羊走迷的人。他對因罪疚感而躲藏的亞當夏娃呼喊說:你在哪裡?這是聖經中的第一個問句,也是第一則尋人啟事。最後,天父上帝差遣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人間成就十字架的救恩,又差遣聖靈來到人間感動人藉助耶穌基督歸向天父上帝。耶穌說,「我來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回溯歷代家譜時,我們每個人都值得為一件事感恩,那就是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雖然有無數的天災人禍,上帝仍然讓我們順利誕生下來,並且可以在這裡思考生命的意義。我在無數基督徒的得救見證中,也在我的得救見證中,看到我們只所以能夠在生命中認識上帝,乃是由無數的環節促成的,只要其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出了差錯,我們就無法認識上帝。比如假設我在10歲的時候夭折了,我就連福音都沒有聽過就死了。由此可見,每一位相信上帝的人,都不是因為偶然,而是上帝刻意與他相會,因為他有就緊密無誤的計劃。

那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上帝的至高主權與人的自由?這是一個難題,真正的解決之道不在於我們應該接受哪個,拒絕哪個,而是同時承認並且接受兩者。因為我們永遠要記得,我們面對的是創造天地的上帝,他的智慧是我們無法測度的。

既然他預定萬事,他一樣可以預定人在萬事中有自由,而且這樣的預定非常確定,絲毫不輸其它的事。上帝預定了結果,他也預定了過程。比如他預定某人會得救,他也預定了會有人傳福音給他,也預定了某人會悔改相信等等。就像我們吃了三個包子就飽了,於是我們就得出結論說,第一個和第二個包子是浪費了,早知道吃第三個包子好了。殊不知,如果沒有吃下前面兩個包子的過程,也沒有達到「飽了」的結果。

但是,雖然預定對上帝來說是清楚的,但是對我們來說,上帝許多預定我們是不知道的。所以對於我們所不知道的東西,千萬不要過分探究。我們的探索如果越過上帝話語的界限,就會誤入迷途而陷入錯謬,甚至失腳、跌倒。我們首先必須牢記,我們如果想越過聖經話語的啟示,企圖再多得任何有關預定的知識,這隻顯出我們是何等愚昧。

最後,學習預定論或者其他教義,都需要記得,每一條教義都必須放在聖經的大背景來看,而不能單獨拿出一條教義來研究和應用。就像人蔘的藥用價值很高,但是不能用人蔘醫治所有疾病一樣,預定論的價值很高,但是不能處理所有問題。我個人的經驗是這樣的,預定論屬於上帝的護理的範疇,(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也是如此)所以我把預定論與「上帝與子民在約中的互動」配合起來使用的。這樣既是我們深知確信上帝安排好一切,讓我有安全感和勇氣去面對未知,另一方面又深知我有責任要過好每一天做好每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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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補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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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我也是在知乎里前段時間了解到加爾文宗信仰「得救預定」。

其實我也有跟您同樣問題。因為在聖經里看到上帝的確無差別地表現出了他對人類全體的愛,而且上帝把需不需要他幫助的選擇權給了我們自己。就如約翰一書:4: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4:9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4:10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耶穌說:太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看出是否遵行天父旨意才是決定性因素吧。

顯然上帝的做法就像申命記30: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他通過聖經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我們面前,怎樣選擇取決於人自己。就如亞當在伊甸園裡可以用自己的選擇權一樣。

創2:16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創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當然亞當的選擇很糟糕,

羅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明顯亞當把罪和死帶給了他的所有後代。贖價是對應的,所以耶穌的死可以救贖所有人,就如經文林前15: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林前15:22 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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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個例子,拿到優惠卷就代表享受到優惠了嗎?不是的。你需要按照優惠卷的備註指示去做,最終得到優惠。

同理,人類的祖先違背上帝的誡命,把罪和死帶到世間。而上帝立即的預案就是創3:15所提到的後裔~後裔就是裝備不完美的人類成為耶和華兒女的工具。後裔「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備註「一切信他的…」 而信不信他是人自己的選擇和努力。

以上。


英國著名的傳記作家伊恩 · 默里(Iain Murray)寫過兩本關於司布真的著作,一本是《被遺忘的司布真》(The Forgotten Spurgeon),一本是《司布真對抗極端加爾文主義》(Spurgeon v. Hyper-Calvinism)。前者提醒人們,司布真是一個加爾文主義者,他高舉神的主權,堅信「救恩屬乎耶和華」(Salvation is of the Lord);後者則概述了司布真與極端加爾文主義之間的爭論。從後一本書中,我們看到,司布真沒有讓教義的邏輯一致性壓倒對靈魂的愛。他一生都在不遺餘力地宣講:「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一、「救恩屬乎耶和華」

司布真被人稱為「講道王子」,他的一生是對上帝話語的見證。司布真論到《天路歷程》的作者班揚時說:「在他身上任何地方刺一下,流出來的都是聖經的血。」默里認為,這話同樣可以用來描述司布真。司布真是怎樣看待他所傳講的福音真理呢?司布真說:「加爾文所宣講的古老真理,奧古斯丁宣講過,保羅宣講過,也是我今天必須宣講的,否則我就愧對我的良心和我的上帝。我不能改變這個真理,我也不知什麼叫做『去掉稜角』。約翰·諾克斯的福音就是我的福音。那曾震動整個蘇格蘭的,必定要再次震動整個英格蘭。」

司布真毫無疑問是一個加爾文主義者。在給父親的一封信中,司布真寫道:「我是一個加爾文主義者;我喜歡『榮耀的加爾文主義』這個稱號,但『極端加爾文主義』對我來說太火爆了。」

在「為加爾文主義辯護」的講章中,司布真說:「我個人認為,不存在傳講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而不傳講今日所謂的加爾文主義。」換言之,司布真認為,我們要傳福音,就必須傳講唯獨因信稱義神在救恩上的主權神永不改變的揀選之愛神特殊的救贖,以及信徒永蒙保守的真理。「救恩屬乎耶和華。」司布真認為,這就是加爾文主義的總綱和實質。他說,如果有人問他,他所說的加爾文主義者指的是什麼,他會回答說,加爾文主義者是一個堅信「救恩屬乎耶和華」的人。

司布真堅信加爾文主義是真理,不僅僅因為他認為加爾文主義合乎聖經,而且因為他從生命的深處感受到加爾文主義的真理性。司布真說:「我想,有些人的思想自然地傾向於自由意志論。我只能說,我的思想自然傾向於主權恩典論。」司布真有時看到街頭的惡人時,不由自主會流出感恩的淚,因為他深深地感到,如果不是因著上帝的恩典,他也會和這些街頭的惡人一樣。他知道如果不是上帝揀選了他,他永遠不會選擇上帝。司布真接受人全然敗壞的教義,因為他深感自己的全然敗壞和不配:「當我想起我的心是怎樣一窩不潔凈的鳥獸,我未被更新的意志是何等強烈,對於上帝主權的統治是何等頑梗和悖逆的時候,我總是深感應該住在天父家中最低處的屋子裡,當我進入天堂的時候,應該被列在聖徒中最小的以及罪人中的罪魁當中。」

二、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

如果司布真認為加爾文主義是真理,那他是如何理解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反對阿米念主義(阿明尼烏主義)是否意味著上帝不愛所有的人?救恩的特殊性是否意味著不存在福音的普遍宣召?信耶穌得永生,這一應許是給所有的人嗎?默里在《司布真對抗極端加爾文主義》一書中為我們提供了這些問題的答案。司布真與極端加爾文主義的爭論發生在1854 年,那年司布真剛剛 20 歲。這場爭論的主要人物有三位:詹姆斯 · 威爾斯(James Wells)、查爾斯·沃特斯·班克斯(C.W. Banks)和司布真。他們三位都是倫敦浸信會系統的牧師。威爾斯的教會與司布真的新花園教堂只隔了一條泰晤士河。班克斯當時在主編一份叫《瓦器》的雜誌。司布真年輕時講道便很有能力,他在倫敦當牧師一年,就一舉成名。訂閱《瓦器》雜誌的讀者大部分是嚴格的特殊浸信會會友(Particular Baptists),他們對於這位新花園教堂的新牧師感到有點不安。1854年班克斯在《瓦器》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為「關於司布真侍奉的公正看法」的文章,文中反駁了人們對司布真的偏見,聲稱司布真是自由恩典的熱愛者,是一位真正的加爾文主義者。這篇文章引發了威爾斯的憤怒。1855年1月,他以「約伯」為筆名在《瓦器》雜誌上對班克斯的文章作出了激烈的回應。他認為司布真的講道「危險、膚淺、帶有欺騙性」。由於威爾斯當時五十多歲,在倫敦頗具影響力,有人推測威爾斯之所以攻擊司布真,是因為這個年輕人搶了他的風頭。不過,班克斯並不這麼認為。默里在本書中告訴我們,他們之間的爭論是神學上的爭論,而不是義氣或個性之爭。

在威爾斯看來,司布真是受了福勒主義(Fullerism)的毒害,因為司布真認為,福音的邀請是普遍的,所有的人都應該被宣召來信耶穌。威爾斯所代表的極端加爾文主義則認為傳福音只是召集神的選民的手段。「它聲稱,『當信主耶穌,你就必得救』這樣的話只是對被揀選的罪人說的,傳道者想到的應該只是他們的拯救。傳道者如果給他的聽眾這樣的印象,即他們都被宣召來接受耶穌,並信他從而得救,在極端加爾文主義者看來,這等於是否定神恩典的主權。這等於是說,救恩對於神揀選的預旨所排除的那些人也是可以獲得的。」(69頁)司布真則堅決反對這種對福音之邀請的限制。他認為,福音是神願意向全世界、所有人宣揚的好消息。它不僅僅是一個事實的陳述。它還包含清晰的、不受限制的普遍應許,比如「信的人就不定罪了」(約3:18);「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啟 22:17)。所以,傳道人不能只宣告救恩的歷史事實,他還要催促所有的人接受耶穌。「他要以上帝的名義使人確信,凡悔改信耶穌的都必得赦免。」(70頁)

極端加爾文主義在否定福音的普遍邀請的同時,也否定了信耶穌是得救的確據。他們認為,不存在這樣客觀的普遍確據。人只有憂傷痛悔的主觀經驗,才有得救的確據。司布真卻堅持認為,罪人得救唯一的確據就是信耶穌。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上帝命令所有的人都當信耶穌。基督的使者受命宣召各方各族的人來相信福音,而凡信福音的就必得救。極端加爾文主義的思想不僅阻撓了人對福音的順服,而且容易導致主觀主義律法主義

司布真與極端加爾文主義爭論的焦點最後聚焦在人的責任上。極端加爾文主義者聲稱,罪人不能被要求信耶穌,因為他們做不到,信的能力只屬於上帝的選民。因此,當傳道人呼召所有的人悔改信耶穌時,他便是在否定人的全然敗壞和上帝恩典的主權。然而司布真絲毫沒有貶損上帝的主權。司布真說,我們主的使命不是拯救所有的人,而是拯救父所賜予他的人。但與此同時,他又強調,人要對自己的罪完全負責。那些聽福音而拒絕的人不能說上帝的主權阻止他相信。「不悔改的罪人單單是因為他們的罪,包括不信的罪,最後被審判,永遠沉淪。」(81頁)

極端加爾文主義指出司布真所存在的自相矛盾看起來不無道理。司布真是如何解決這種矛盾的呢?在司布真看來,這是一個奧秘。他的責任在於認識聖經全備的真理,並以真理命題將它宣講出來。如果我們將信息限制在我們看為彼此協調一致的這類真理上,就是僭越。司布真認為,上帝恩典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二者都是真的;兩個真理不可能自相矛盾;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同時相信二者。」(82頁)

司布真說: 「真理的系統不是一條直線,而是兩條直線。我們只有知道如何同時看兩條線的時候,才能對福音有正確的看法。……上帝預定,同時人有責任,很少人能看到這兩點。人們以為它們是矛盾衝突的,其實它們並不衝突。問題出在我們微弱的判斷力上 ……」(82頁),司布真多次強調這一點。在論順服的一篇文章中,司布真指出,順服之路通常是一條中間的道路。在這條道路上,我們不可偏左,也不可偏右。日常的生活如此,屬靈的事務也是如此。教義真理之路通常也是一條中間道路。有一些極重要的真理,如神的主權、揀選的教義、盟約的相互作用,等等;有些人深愛這些真理,乃至有意無視所有其他的真理。這些偉大、寶貴的教義佔據了他們整個的視野,神話語中其他同樣寶貴的部分,不是沒有被讀到,就是被曲解成大概與前面所述的真理一致的東西。

還有一些人,他們很看重人。他們極其同情人類。他們看到人的罪和毀滅,深深為神的憐憫及福音對於罪人的邀請所吸引。關於人的責任、人自由意志的作用的真理令他們著迷。他們看不見任何其他的真理,聲稱此外的其他教義都是虛妄的。如果他們承認恩典的教義是真理,他們也會認為它們毫無價值,但是他們認為恩典的教義完全是謬誤。在我看來,真理之道在於相信二者都是對的:堅信救恩是本乎神的恩典,同時堅信任何人的滅亡都完完全全是因為他自己的過犯;既高舉神的主權,又承認人的責任;既相信神隨己意揀選人,又相信人自由意志的作用;不羞辱神,使神屈從於他造物的意志,也不抹殺人的責任,把人變成一個木頭或一部機器。把聖經中所有的話語都視為真理。決不要畏懼神所默示的經文。當你翻讀聖經的時候,我希望你永遠不要覺得想要改動其中的任何一節經文,我相信你決不會想要修改那段經文,好使它讀起來更靠近加爾文主義,或更像阿米念的教導。你所信的總要符合聖經,而不是讓聖經符合你的信條。如果需要的話,要敢於容許自己有一點不一致的地方,而不是與神啟示的真理不一致。

司布真認為,極端加爾文主義者不願意相信福音的邀請是面對所有人,是因為他們不理解上帝的性情。他們相信,上帝不願意他選民以外的人得救。司布真有一篇講章叫做「主權的恩典與人的責任」。這篇講章以《羅馬書》10:20-21 為主題經文。在其中,他極力證明,罪人失喪,不是因為上帝沒有邀請他們迴轉。上帝「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如果不是出於愛,希望他們迴轉,不致滅亡,那是為什麼?在司布真看來,否定上帝願意所有人得救不僅僅是理論上的錯誤,因為他們忘記了上帝是愛。使耶穌看見許多人困苦流離就憐憫他們的是什麼(太9:36)?使耶穌為耶路撒冷哭泣的是什麼(路 19:41)?使耶穌說「我多次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的什麼?是耶穌的愛!司布真說:「我們以愛為耶穌贏得人心,看到他們痛苦,我們就憐憫;看到他們將要滅亡,我們就擔憂;為他們全心祈求上帝不要讓他們死在滅亡當中,為上帝懇求他們為自己的緣故尋求憐憫與恩典。」(94頁)傳道人要能體會耶穌的愛,充滿對靈魂的愛去傳講福音,拯救靈魂。司布真說,很多時候我們不理解聖經上的經文,是因為我們的心太冷漠

司布真認為,極端加爾文主義與加爾文主義並不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性質上的不同。極端加爾文主義者是偏離了真正的加爾文主義。他說,極端加爾文主義者所信的,他也信。他與他們的不同在於,他所信的極端加爾文主義者不信。而他所信的這部分也是聖經所啟示的。儘管司布真相信上帝的愛不僅限於被揀選的人,但是他承認,並非所有聖經上提到的愛都是普遍的。對於基督徒,司布真清楚地指出了二者的不同:「上帝特殊的愛不是對所有人的愛……有一種揀選的、有分別的、特殊的愛,只賜給選民的愛 ……這種愛才是聖徒真正的安息之所。」(98頁)司布真承認,如果上帝願意,基督的寶血有能力拯救所有的人。但是,基督實際上只是為被揀選的人而死,因為如果基督是為所有人死,而現在或將來還有人在地獄中,這與上帝的公義完全是衝突的。阿米念主義者無法接受基督的救贖是有限的救贖,即基督只為選民死。他們認為,這與上帝慈愛的性情不吻合。司布真在邏輯上並沒有解決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矛盾。但他卻以謙卑的順服見證上帝主權的恩典,以不知疲倦的福音宣講見證了基督對人的愛。

三、擁抱每一個愛主耶穌基督的人

默里在總結這場爭論的教訓時說:「真正福音派基督教的精神永遠不是排他性的。」(110頁)極端加爾文主義者用揀選的教義來製造分裂,對此司布真深感悲哀。他說:「我們向每一個愛主耶穌基督的人伸出我們的手,無論他是誰。揀選的教義,就像偉大的揀選行動本身一樣,其目的不是要把以色列和以色列分開,而是要把以色列和埃及人分開——不是要把聖徒和聖徒分開,而是要把聖徒和世界之子分開。」(110 頁)司布真認為,對於揀選教義的認知並不是一個人蒙恩得救的條件。一個人可能明顯是蒙揀選的子民,可是他並不相信揀選的教義;有些蒙恩得救的人並不相信有效的呼召;有些堅忍到底的人並不相信信徒永蒙保守的教義。

在「為加爾文主義辯護」中,司布真說道:「如果有人問我是否會羞於被稱為一名基督徒,我會回答說:我希望單單被稱為基督徒;但如果你問我,我是否堅持與加爾文一樣的教義觀點,我會說,大體上是,我也樂意如此坦承。不過我甚至絕不會想像,錫安的牆內只有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沒有一個與我們持不同觀點的人。」

司布真接著說,約翰·衛斯理受到人們最惡毒的攻擊,對此,他深感難過。他自己雖然不喜歡衛斯理所宣講的教義觀點,但是他對衛斯理的尊重並不亞於任何衛斯理宗的信徒。他甚至說「如果在十二使徒之後要再補上兩位使徒,我相信沒有人會比懷特菲爾德和衛斯理更適合。」司布真沒有因為反對衛斯理對某些教義的理解而看不到他對主和靈魂的愛,他聖潔的生命和與主親密的交通。在司布真的心目中,衛斯理是「世界所不配有的人」,他的生命遠遠高於普通的基督徒。

司布真對於衛斯理的評價使我想起了衛斯理與懷特菲爾德之間的關係。懷特菲爾德是一個堅定的加爾文主義者,在神學上與衛斯理大相徑庭,有過很激烈的爭執。儘管如此,懷特菲爾德毫不否認,衛斯理是「耶穌基督的好僕人」。有一次,有一位好爭論的教授問懷特菲爾德在天堂是否可以見到衛斯理。他的回答令人驚詫:「先生,不可以,我怕是不可以。他會如此接近寶座,我們相隔如此之遠,幾乎連看他一眼都看不到。」在懷特菲爾德的葬禮上講道的是衛斯理。論到很多重要神學觀點與自己相左的懷特菲爾德,衛斯理這樣說:「我們見過或聽過哪一個人能呼召成千上萬、數之不盡的罪人悔改嗎?尤其是,我們有誰見過或聽過有哪一個人成為上帝所祝福的工具,讓如此眾多的罪人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上帝的嗎?


啟示錄3: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神會用他獨特的方式敲每個人的心門,而開門的選擇在我們的手裡。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之間極其奧妙的平衡著。由於神的預知,從神的視角看,有一部分人會拒絕他,一部分接受他,神選擇不干涉人的自由意志,限制了自己的全能。那些選擇上帝的人被上帝稱為寫在生命冊上的人。

當耶穌作為人活在世界上的,他沒有因為知道猶大會出賣他而逃避與他之間的一切,也沒有因為彼得背叛他而選擇最開始從門徒當中劃掉他的名字。我們是按著時間線走的,但上帝不是。他是在時間之外的。在電影超體裡面,還有星際穿越裡面也是,提供了超越時間的一種參考。我們的過去,現在,未來對於上帝都是敞開的。明天對我們而言沒發生,對上帝而言已經發生了。我們的自由不會因為他知道而有絲毫的減少。

我們不知道別人為什麼會在他的人生中做什麼樣的選擇,問題的關鍵在於你可以運用自由意志的情況下,你自己靈魂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你會做什麼選擇。


這只是加爾文一派的說法吧,並不是什麼不可動搖的真理,很多其他派別對預定論嗤之以鼻,視之為謬論。而且加爾文宗也不是新教的主導,只能說是重要的一派罷了,倒是在中國勢力很強,不過老的時候也不是這樣。


是神的揀選。但是!

詩89:3 說到神會跟他所揀選的人立約,聖經中每個時代的揀選的人都會有約定

也就是說如果自己覺得相信了(其實更多只是相信神和耶穌真實存在而已)≠被揀選,因為還要明白自己和神之間所立的約定是什麼。

自由意志在於自己願不願意守約。


我是一個信徒,08年信的。這個說法成立:信耶穌不是我選擇信祂,而是祂揀選了我。耶穌正是這樣對他的門徒說的。從我們信主的過程看也是如此:沒有人找到真神,是神自己來找我們,把我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你看世人自己找的,所找的都是偶像和假神)。若不是神存著憐憫來找人,向人啟示他自己,就沒有人能認識神。

至於揀選的問題,應該這樣看: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是蒙揀選的呢?豈不是這個人聽見上帝的道之後,就領受了,並且結出果實嗎?這正是印證,證明這人是蒙愛的。

對於不信的人,也有福音傳給他們。但是他們並不領受。賣耶穌的猶大不也常常聽見耶穌的教訓嗎?但是他並不把真理存在心裡,照著遵行。

上帝以公平待人。在這末世福音會廣傳,許多人都能聽見上帝的福音。倘若一個人聽見福音就悔改信主了,另一個惡人卻沒有聽見。他必說:這不公平!因為沒人傳福音給我,所以不能定我有罪。很好,所以上帝就讓你們都聽見福音,讓不信的人無法辯駁。有人聽見福音就悔改了,你為什麼不呢?豈不正說明你不思悔改,不願離惡就善嗎?審判的時候無可推諉了。

退一步說,如果某個人從沒有聽過福音,直到死了。他生前作過好些惡事,他想逃離被定罪,就說:因為沒有人傳福音給我。但是他的理由站不住,因為有好些別的人,也沒有聽過福音,但是他們卻沒有做過那些惡事。這人一看不行,就說:我偷別人的東西是因為家裡窮。但是馬上又有人站出來,他們家也很窮,卻沒有象這人一樣屢次偷竊。這人若還找別的借口,無論怎樣,他總不能逃脫自己的罪。人比上帝還大嗎?怎能在上帝面前遮掩罪行呢?上帝是公義的,他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也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所以關於是否蒙揀選的問題,我們一定要知道上帝是公義的,也是良善的。為什麼在一些人身上顯出效果,因為他們愛慕真理和良善,就悔改了。而在另一些身上就沒有效果,因為他們不思悔改,不離開罪惡。如經上所說: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諸如貪婪、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惡毒等等。他們不但自己這樣行,還喜歡別人這樣行(同流合污)。他們被定罪的時候就無可推諉了。


知道了上帝具體預定了什麼的人,如先知,才適合談預定論。不知道上帝具體預定的人,還是遵行「悔改得生,剛硬難救」的自由之律吧。不然就是高看自己 ,談自己不該談的事。因隱藏的事,屬於耶和華;顯明的事,屬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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