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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今日開庭,刷新了我對人性的認知?


江歌案,今日的直播,刷新了我對人性的,對朋友的認知底線。

1.陳世峰否認殺人,只承認誤傷,說是因為害怕賠不起醫藥費才把江歌殺害。

2.據案件直播,警方有錄音,江歌多次求救,劉鑫沒有開門。重點是,劉鑫鎖上了門(有朋友指出,該條已被闢謠,是屬於被告辯護律師的意見,特此標明,感謝大家指正。再次更正,根據騰訊新聞,12月12號,16:27分的報道,警方公示了錄音,證據19,三次報警,第一次劉鑫,第二次鄰居報警,第三次還是劉鑫報警,在第一次劉鑫報警時,警方聽到了門鈴聲以及悲鳴聲,並詢問是否鎖門,劉鑫用日語回答了是。建議大家去看新聞視頻,講得非常清楚。https://m.weibo.cn/1763084680/4184169770721856 再次補充,12月13日,微博梨視頻報道,劉鑫否認鎖門,也否認遞刀,視頻鏈接如下https://m.weibo.cn/1280846847/4184493915372657 追加鳳凰視頻新聞,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515917881901)。

3.陳世峰方面聲稱,他一直與劉鑫有聯繫,且有劉鑫的裸照,且存在威脅劉鑫這一事實。

4.陳世峰否認水果刀是自己的,並稱是劉鑫遞給江歌的。但問題是,警方指控這把刀是來自於陳世峰的大學研究室(12月13日下午庭審,劉鑫出庭作證,否認了是她遞刀給江歌,依然是第二條中,追加的鳳凰視頻新聞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515917881901,請大家關注)。

5.酒瓶是在陽台上發現的,且有陳世峰的DNA,那麼是不是劉鑫之前曾經讓陳世峰進過屋?那不是更加證明了劉鑫陳世峰是一直有聯繫的?(感謝大家的關注,指出了錯誤,在此更正,在火災發生後,警方在江歌房子的樓上(三樓)發現了一把傘,一些酒瓶、還有一些在便利店帶來的便當之類的食物,江歌的房東說現場情況感覺是在等人回來,守在這裡似的。並不是江歌所居住的二樓陽台。謝謝大家的關注,並對自己的狹隘錯誤理解做出道歉。)

6.這對人渣男女朋友,到底撒了多少謊?請他們原地爆炸,恐怕也不足以磨滅帶給所有人的對垃圾這個詞的理解。

我願江歌在天有靈,也願所有人能夠關注這件案子的進展,更願這對垃圾有自己應有的報應!

希望熱度不要降下來,希望大家能好好關注,謝謝!

【法醫稱江歌被刺11-12刀,屍檢結果與陳方律師證詞衝突】現在針對傷口的形成,法醫描述與陳世峰辯護律師的證詞有衝突。法醫意見稱,江歌頸部左總頸動脈,不止刺一次,總共有11-12個傷口。非常深,傷及氣管,會導致江歌幾秒鐘內無法呼吸和呼救。法醫認為陳世峰臉上和手上的傷口並不是當時發生的,而是案發後產生的。源自微博的最新消息。

江歌案,第二日,轉自鳳凰新聞的報道,隻字未改,請大家耐心看完,謝謝大家的關注!

江歌案庭審第2日:刺死江歌的就是這樣一把刀

最新消息:

李淼:

上午的庭審結束了,江歌母親回答陳世峰方面律師的辯護內容,想要詢問陳世峰律師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這些證據。

刺死江歌的就是這樣一把刀

法庭出示跟案發兇器一樣的水果刀,這是一把普通的百元商店水果刀(6、7塊錢人民幣)。

江歌的致命傷口是6.5-8厘米,所以可以看出,用這把刀刺得很深。現在還在討論刀是否是陳世峰帶的,還是劉鑫遞出來的。是江歌家裡的刀?還是劉鑫護身用的刀?還是陳世峰實驗室的刀?目前無法通過監視器等證據證明刀的來源。

今天下午檢方會有三次置證。

陳世峰11日稱:帶威士忌跟江歌喝酒聊天

剛才的討論是江歌能不能喝酒這個問題。陳世峰昨天說帶威士忌跟江歌喝酒聊天嘛,但江歌母親表示江歌能喝一點點但平時不喝酒的。

事發當日傍晚,江歌與母親分享了劉鑫跟男友吵架的事情

事發之前,傍晚的時候,江歌有跟母親分享了劉鑫跟男朋友吵架的事情,並且表示江歌有點不想跟劉鑫一起住了。因為劉鑫不買家用消耗品,也不丟垃圾什麼的。曾經跟母親提起這一意向。

陳世峰通過劉鑫,得到了江歌的微信

江歌的手機上顯示,(陳世峰曾經從劉鑫的手機中得到了江歌的微信,並跟江歌聯繫過)。江歌曾把截圖給母親看過。

到底是誰鎖了公寓的門?

今天提起了到底誰鎖了公寓的門。陳世峰方面主張是劉鑫鎖的。但也提出有可能是江歌為了保護劉鑫在外面把門鎖了。

目前依然沒有聽到關於鎖門、誰鎖的門的消息。

江歌母親很有禮貌很認真

江歌媽媽今日非常肅穆,非常尊敬法庭,進場向法官鞠躬90度,並全程認真聽法庭的狀況。

現場速寫

陳世峰直視江歌母親

根據我們的法庭畫師的現場描述,今日的陳世峰全程看著下方。曾在江母宣誓時直視了江母。

江歌父親是否有可能出庭現場?!

曾經有一位中國記者要接觸疑似江歌父親的這位男士,但法官嚴格要求安保人員讓中國記者離開。

今天是江歌案庭審第2日,據李淼上午從現場傳回的消息:

江歌母親出庭了,江母向法官宣誓時,陳世峰直視了江母三十秒。

而後江歌媽媽闡述了最後跟江歌通話的內容:最後電話時,江歌提到了劉鑫和對自己的一些未來憧憬。

江歌和媽媽溝通時說:「媽媽很抱歉,還花你很多錢。」江歌將來想留在日本,並在日本開一家小酒吧。

江歌媽媽稱,自己見過劉鑫兩次,一次在青島機場一次在東京。江歌告訴過媽媽劉鑫男友到過江歌家。並複述了當時場景。

江歌媽媽在最後,描述了通話最後的掛電話前的場景。好像是在東中野車站的聲音,江歌當時在戴著耳機跟媽媽打電話,而江歌手中也在跟劉鑫聊天。江歌接到了劉鑫,有聊到之前公布的微信畫面關於餛飩的對話。那是案發前的最後信息。

八分鐘後,江歌遇害。

疑似江歌父親的男子,出現在記者席前方

記者席前方有一位奇怪的男士,在江歌母親哭的時候一直在擦眼淚。我們懷疑這位男士是江歌父親。

早前報道:

江歌案第1天庭審總結要點梳理

1、在庭審結束之前,法官說13號劉鑫將會出現。但她不會出現在法庭同一房間,為了避免跟其他人的接觸,會通過視頻直播作證。在日本存在證人在隔壁房間接受直播人證的方式出庭的制度。

2、陳世峰承認恐嚇,但不承認預謀殺人。不承認預先準備了刀,說是奪刀時不小心刺到江歌。

3、今天下午法醫陳述稱六號傷口6.5-8厘米左右,當時應該是血流如注。

4、動脈被割開狀態下普通人會在幾秒鐘內馬上失去意識,所以江歌有可能無法呼救。

5、法醫說江歌手上的傷口屬於防禦傷口。

6、陳世峰方面辯護說自己的臉上的刀痕是被江歌刺傷,但醫檢認為是江歌的正當防衛撓傷了他,陳世峰手上的痕迹是案發後造成的。因為案發之後18小時內的警方證據中,陳世峰手上沒有傷口。

7、法醫對陳世峰律師的辯詞進行了反駁:刀口和抓傷撓傷的情況不一樣,法醫認為陳世峰手上的傷口是和事件本身沒有直接關係。

8、陳世峰的律師說劉鑫把江歌關在了門外,是鎖著門的。江歌有在爭執過程中用手肘按門鈴,但門沒開。

9、陳世峰帶了衣服去現場,並在事後換了衣服。但他的律師否認蓄意謀殺,說是為了洗衣服才帶了換洗衣服。陳世峰手機里有檢索附近洗衣房的記錄,

10、陳世峰強調去江歌家的不是帶有殺人目的。還帶了一瓶酒去現場,說是要跟江歌分享聊天。但警方檢查出來,瓶口有陳世峰DNA,也就是案發前就喝酒了,警方認為是壯膽。

11、根據日本的死刑制度,陳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在日本判死刑需要有一定殺人人數。

12、今日的庭審聚焦3大核心問題是:A:陳世峰主張自己殺人未遂。這點很奇怪。B:陳是否是攜帶兇器去案發現場?還是說真的是江歌家的刀具?C:致命傷口是連續兩刀,而不是陳方辯詞的第一刀無意致命。

13、明日更多將是江歌母親的陳述,有點擔心她媽媽情緒控制不住。

14、明日警方會繼續提供證據和陳述,涉及到陳世峰事發前後24小時的行進路線、公交路線、電話路線以及和兇器一模一樣的道具刀具。

江歌案經過:

12月10日上午,江秋蓮在日本東京召開小型媒體見面會。

開庭前一日上午,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在東京台東區淺草公會堂召開了小型媒體見面會。

「來日本,我是努力爭取陳世峰死刑的。」見面會上,江秋蓮聲音不大,語速較慢,略顯疲憊。她穿一件黑色呢子大衣,和此前請願活動時的裝束一樣。

據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的網上公示,本次庭審將用時七日,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

江秋蓮到日本這30天以來,主要專註於徵集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判處死刑的請願簽名,並頻繁會見律師和檢察官。她確認了更換律師的傳聞,但不願透露更多細節。

據知情人士透露,法庭安排的日程中,有劉鑫出庭作證的環節。江秋蓮對此並不確認,她說:「我不知道她是否會出庭,她出庭與不出庭,對我來說沒啥。」

關於嫌犯陳世峰,江秋蓮表示,她本人沒有見過陳世峰的律師,陳世峰方面也沒有主動跟她聯絡。「明天見到陳世峰會是什麼樣子,要說什麼話,我沒有辦法去預測。」

除刑事訴訟外,江秋蓮還會對陳世峰提起民事訴訟。至於是否會對劉鑫提起民事訴訟,她表示不方便回答。

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官網顯示,為了控制旁聽人數,法院將針對每天上午9點半到場的人進行抽籤,抽中旁聽席位的人可進入法庭內旁聽庭審。

幾天來,記者探訪案發現場,採訪當事人的同學朋友,並根據劉鑫和江秋蓮此前在網上公開的信息記錄,還原江歌遇害前最後一晚的情況。

江歌生前在日本租住的公寓。

敲門聲

2016年11月2日14點51分(編者註:以下時間皆為東京當地時間),江歌收到劉鑫發來的一條微信。

「你有快遞嗎?我好像聽到有人按門鈴。我喊了一聲,爬起來一看門外沒人,是我睡懵了?」

當天是星期三,根據劉鑫微博記述,那天是學校的文化節,並且有北京大學的老師來做學術交流,學校放假,她正在家裡休息。正在外面的江歌回復她說,自己沒有快遞。3分鐘後,劉鑫又發來微信,說有人按門鈴,還把貓眼堵住了,問江歌要不要報警。

「不理、無視,估計又是NHK的。」江歌回復她。

江歌所說的「NHK的」,是指日本NHK電視台經常挨家挨戶敲門,收取有線電視費。可外面的門鈴聲不斷。劉鑫問江歌,以前的人是不是也會堵住貓眼,江歌說不會,叫她不要開門,直接在門裡喊話。

劉鑫所住的公寓是江歌租的。位於東京中野區6丁目。獨棟公寓一座連著一座,依起伏的地勢而建,街區里安靜得能聽到每個人踩在散落的銀杏葉上發出的腳步聲。

江歌剛搬來的時候,房東大內先生的太太記得是2016年3月左右。

她總穿著一件外套,還給她們夫婦帶來三四樣中國的腌菜和點心。因為江歌長得漂亮,來時還特意囑咐她要小心,「鐵路線過來那條路人比較少,晚上不要隨便開門。」

江歌家靠近電車車軌,晚上行人較少。

大內夫婦的女兒就住在江歌的樓下。通過一個及腰的木柵欄門,可以進入公寓的樓梯。門口雖然掛著「禁止入內」的牌子,但輕輕拉開門栓就可以進去。樓梯在屋子外面,很窄,兩個中等身材的女生並排走,肩膀之間沒有任何空隙。

江歌所在的二層一共有5家格局類似的屋子,大內先生說江歌的那間,卧室房間大概6貼(日式榻榻米計量單位,大約9平米)。淺灰色的金屬門,左下角金屬旋鈕的門把手一轉,可以向外拉開,把手上方兩厘米處有一個鎖眼。

江歌的201號房間在公寓走廊的最北邊,離背後JR中央總武線只隔了10米左右。電車沿著鋪滿石子的鐵軌奔跑,平均每分鐘都有一趟從身邊呼嘯而過。

根據此前的公開報道,江歌和劉鑫相識於2015年。兩人此前曾在一個中學,但並不認識,直到進入東京在同一個語言學校讀書,2015年11月前後,劉鑫從原先的宿舍搬到江歌的宿舍。江歌2016年2月考上法政大學後從宿舍搬出來,租住了中野區6丁目的房子。

2016年8月26日,江秋蓮從青島到日本,在女兒家住了一個星期。

「8月25日,劉鑫和她當時的男友陳世峰分手,本來當晚就想搬到江歌家裡。但因為我第二天要去看女兒,劉鑫就先住到了她打工的一個老闆娘幫她安排的一個地方。9月2號我從江歌那裡回國,我剛走,劉鑫就搬進江歌家裡去住。那房子是我女兒一個人租的,是我女兒的家。」江秋蓮曾對新京報記者說。

爭吵

15點07分,劉鑫發微信回復江歌,「嗯,是陳,他給我打電話了。」兩人同時問了對方一句,「陳世峰怎麼找來的?」劉鑫說,「我也不知道」。

江歌看到劉鑫的信息,馬上囑咐她不要開門,同時打了三個字加一個感嘆號——「我回家!」

下午15點20分,劉鑫又發微信給江歌,說陳世峰知道自己一人在家,「他好可怕」,江歌說他是跟蹤狂,想要報警。

「你別報警,我在這住是不合法的,不要報警。」根據劉鑫在微博發布的內容,江歌說自己剛好打完工在回家的途中,要回家拿書去上課和參加小組聚餐。江歌給劉鑫發微信讓她去洗漱準備,大約半小時後到家,再送她去車站。

15點31分,劉鑫又發微信給江歌:「你就裝下班回來把他趕走,我不想把事情鬧大,我怕房東知道。」江歌問她陳世峰再來怎麼辦,「他太噁心了」。劉鑫回復說:「你回來就裝偶爾碰到他,問他怎麼知道地址的,然後警告他再來就報警。」江歌回復:「天呢…本命年。」

江歌回到家門口,和陳世峰在外面吵起來的時候,劉鑫正在屋裡戴隱形眼鏡。

15點54分,劉鑫給江歌發微信,讓她進屋,「三叔(對江歌的呢稱),進門。不要跟他吵,別生氣。」

16點18分,劉鑫出來的時候,陳世峰還沒走。根據案發後日媒公布的視頻,16點半左右,一個騎自行車的人經過公寓前,聽到有人大聲爭吵。附近居民至少有三人都聽到了爭執聲。據日媒報道,一名70歲老太還看見,兩女和一男在公寓2樓走廊用中文吵架。之後,三人移動到了公寓一樓入口處,爭吵持續了20分鐘左右。

行兇

江歌回房間收拾了一點東西,就和劉鑫一起出門。到新宿站,江歌前往法政大學,劉鑫到大東文化大學附近去打工,兩人搭乘不同的線路而分開。江歌離開後,陳世峰一直跟在劉鑫後面。

17點,劉鑫給江歌微信,「三叔,我好害怕。」江歌回復,「沒事,他不會把你怎樣的。」 5分鐘後,江歌又問劉鑫,「你現在在電車上?」劉鑫嗯了一聲。她說陳世峰一直跟到她打工的店門口,然後她就進去換衣服打工,「那天打工超級忙,所以這件事就暫時沒放在心上。」

劉鑫打工的地方是一家餐館,在學校附近,位於板橋區的高島平。陳世峰的公寓也在這一帶。

21點11分,江歌結束了學校的小組聚會。23點06分,她給劉鑫發微信,「少女,你怎樣呀?下班啦?」

23點13分,江歌到了離家最近的車站東中野,她問劉鑫,「對方還跟著你嗎?」 劉鑫回復,「我沒看見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此時,劉鑫剛剛下班,她告訴江歌已經坐上了三田線。

東中野A3出口。事發當晚,劉鑫從這裡出來和等待她的江歌一起回家。

三田線是距離高島平最近的一條地鐵線路,轉乘大江戶線可到達東中野站的A3出口。她在微博里說,「我坐的就是末班車,所以當時那樣一想就覺得更加安心了。」此時,江歌一邊在車站附近的咖啡廳等她,一邊跟媽媽語音通話。掛斷電話時間,是0點08分,距離警方公布的案發時間,還差14分鐘。

23點57分,江歌接到劉鑫的微信,「三叔,我還有三站就回家了,你在哪裡等我?」江歌回復:「我在東中野門口,現在過去。」兩人在約定的A3出口碰面,一路走回家。

劉鑫把案發當晚的記錄,發布在她的微博里——

「三叔,今天打工的時候來姨媽了,好像褲子弄髒了,幸虧打工時有圍裙遮著,今天還穿了件長開衫。」到樓下時,她因為這個原因跑回家,「一進門就開櫥找衛生巾,準備換褲子,聽到外面『啊』了一聲,然後去推門的時候,門嘭的被反推回來了。」

「我就一邊看貓眼一邊捶門,貓眼一片模糊,什麼都看不出去。當時我以為房子舊了貓眼髒了,還以為我近視眼沒戴眼鏡的原因,我就邊跑邊喊『再不說話我要報警啦』,就去卧室的桌子拿手機。」

警方通告稱,劉鑫聽到門口的撞擊聲和呼喊聲後報警。當警方趕到時,江歌已倒在二樓走廊的血泊中,送醫兩小時後因失血過多而亡。

據日媒報道,和她同一棟公寓的鄰居,有一個女性看到她躺在地上,身邊還站著一個男子。

房東大內夫婦得知此事時正在睡覺,接到女兒的電話就趕了過去。「確實有人聽到很大的動靜,(我的)女兒也受到了驚嚇。」

2016年11月24日,案發後第21天,警視廳以殺人嫌疑逮捕了劉鑫的前男友,住在東京都板橋區高島平2丁目的嫌犯陳世峰。根據《朝日新聞》報道,警視廳對陳衣服上的附著物進行採樣,發現有江的DNA。

陳世峰其人

陳世峰和劉鑫2016年4月入學時認識,同在大東文化大學外國語學部讀修士(研究生)一年級,劉鑫的專業是日語,陳世峰的專業是漢語。認識他們的同學說,兩人所在的研究室不在同一層,但有時會選同一門課。

2016年3月27日,有留學生在高島平小區贈送冰箱、摺疊床、木柜子和一把椅子。陳世峰看到這個消息後,馬上在論壇上回復了樓主——「我住在高島平團地。如果還沒送出去的話,我今天就去拿。全部要。」據小區留學生說,由於日本留學生公寓要求搬家時傢具必須全部搬走,傢具扔掉的話會收取高額的垃圾處理費,因此大家經常在論壇上贈送,或打折出售。

犯罪嫌疑人陳世峰。

5月29日,陳世峰又發布了一條出售信息,想賣掉上個月剛買的單人床,「現在因為要換雙人床。」信息內容如下:「新搬家急出。價格運費啥的可再商議。有意者自取。」 有人問他有沒有窗帘,他痛快地說,「有,你來我家看上啥都拿走。」

除了傢具,他還在論壇發過兩條出售iPhone的帖子,理由都是「急需用錢」。全新的金色iPhone 6 Plus 64g,他以10萬日元原價出售,遇到講價的,他列出了四項理由,回復「價格是真的沒得商量,不好意思」。9成新的銀色iPhone5S賣50000日元,經講價同意40000日元出手。

那時,他還在日本福岡念語言學校,2016年2月考入大東文化大學院。在同學小凡(化名)的印象里,「他和所有留學生一樣,沒什麼區別。認識他的時候就梳著辮子,跟後來在電視上看到的差不多。在課上也是喜歡錶達自己觀點的人。」

關於陳世峰,熟悉和認識他的人對他引起殺人事件的態度並不完全相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朋友說,總覺得他心裡有事走不出來,自己疏通不了,比較憂鬱,也喜歡抱怨,「可能他家庭條件不好比較自卑,但又想得到別人的認可。他超級自戀。」

大東文化大學。劉鑫和陳世峰就讀的學校。

一道「羅生門」

這次,陳世峰並沒有跟蹤劉鑫,而是預先等在了江歌家附近。根據劉鑫案發後給江歌媽媽江秋蓮發送的微信聊天記錄,「警察看了監控,他是晚上十點多來到我們家附近車站的,九點多還是十點多。」

公寓房東大內先生也印證了這一說法。他記得案發第二天他到江歌公寓時,警察在住所里搜查,他們在天台發現了傘、吃剩的便當和酒瓶,將其作為證物帶走了。他推測,「是不是嫌疑犯在那兒喝酒了?他可能先去了樓上,然後喝酒等著,她們回來後再下到二樓來。」

對於江歌的死,江歌媽媽江秋蓮、嫌疑人陳世峰、重要證人劉鑫各有說法。那道江歌最終沒能進去的家門,也變成了一道「羅生門」。

「根據卷宗顯示,劉鑫在門口見到陳世峰了才進去。」江秋蓮之前的代理律師大江洋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劉鑫知道傷害江歌的人是陳世峰。

關於兇器,大江洋平稱,「陳世峰不承認兇器是他的,他說這是江歌防身用的刀。江歌拿出來後,他奪過來把她殺了。而檢察官認為刀是陳世峰事先準備的,在陳世峰就讀的大學實驗室里有一個跟這個兇器一樣類型的刀,現在消失了。」

感謝大家的關注,對於文中不正確的理解或者錯誤,也謝謝大家的指正。相信各位也是為江歌感到惋惜,感到心痛。但對於,劉鑫還有陳世峰,我也有我的態度,相信大家也有大家的態度。再次感謝大家。

今下午,騰訊新聞16:27分發布,希望大家去看看新聞視頻。

#江歌遇害案#【警方接到報警問劉鑫「鎖門了嗎」劉鑫日語回答「是的」】庭上檢方公布了報警錄音,能聽到門鈴一直在響,劉鑫一開始用中文報警。警察一直在要劉鑫鎮定點,要她報出自己的住址,劉鑫由於慌張住址說得不順暢,警方一直在安慰她,並問她:「你鎖門了嗎?」,錄音中劉鑫用日文回答:「是的。」

居然看到有人說這是污化證人,打算給陳世峰減刑。我真是無法回答,陳世峰死不足惜,洗地不需要,至於劉鑫,我想她也不需要再多說什麼了。

http://inews.ifeng.com/54108410/news.shtml?srctag=pc2m 12月12日,鳳凰新聞網,江歌案庭審第二日下午庭審直錄,感謝大家關注。太長了,希望大家能夠仔細看一下。謝謝!

國家公祭日,我們沒有忘!

但同時,也持續關注江歌案,今天第三日,希望看到新的新聞報道。

江歌案,第三日的上午庭審,12月13日,12:01鳳凰新聞

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465079637284 視頻鏈接,記者條理清晰,內容詳細,大家關注看一下,看視頻最能清楚了解。謝謝大家關注!

12月13日下午,剛剛鳳凰視頻又出了新的視頻新聞,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515917881901

大家看看吧,我已經什麼都說不出來了,警方錄音不完整?!記錄有錯誤?!以及,就是陳世峰的辯護律師的辯護內容?!陳世峰,佩服你,希望你能得到你最該有的下場!還有另外一個人,我真是已經不想再多說如何了,每關注一天,心就不止寒一次。

12月13日,18:04,鳳凰網視頻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556468611498

12月13日,23:27,鳳凰網視頻,江歌案第三天下午庭審文字實錄

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640199861980

我們最大限度理智而冷靜,不要讓陳世峰的辯護律師抓住了大眾對劉鑫的憤怒,而做出的轉移與詭辯矇混了雙眼。也不要讓所謂眾多的「理中客」,還有洗地大戶,倒打一耙,即使有再冷靜的分析和質疑,都可以被他們扣上「網路暴民」的大帽子,各種肆意諷刺與嘲笑。誰也不是聖人,誰也有自己的理解,誰也佔領不了道德制高點,也別披著法律的外衣,互相傷害。

目前關注江歌案的大眾中,沒人能比死去的江歌更無辜,誰也不能比失去女兒的江媽媽更心痛和憤怒。

我也不理智的憤怒過,我也有這樣那樣不理智的想法。願我們都可以理性,不為某些東西而動搖,也不會喪失自己的底線和良知。

感謝持續關注,我會繼續搬運新聞,並繼續整理。

江歌案,第四日,12月14日,14:11,鳳凰新聞客戶端,https://m.weibo.cn/1992613670/4184860165489083,江歌案第四日,上午庭審完整版。建議大家關注鳳凰新聞客戶端,內容詳盡,也有大家關注最多的一些疑問。

但是這兩日,陳劉二人證詞的巨大反差,真是讓我見識到了什麼叫鱷魚的眼淚和戲精的誕生!

看到了微博一位網友的引用,引用自索爾仁尼琴作品中的一段話—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鳳凰網視頻,12月14日,22:41,江歌案庭審第四日,[陳世峰多次改變口供 稱場面太慘烈可能有出入]信息量很大,視頻匯總地址

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4988549095481

12月15日,江歌案,庭審第五日,鳳凰李淼,08:34,被告接受檢方提問。江母出庭作心情陳述。量刑時法官和陪審員當然不會忽視遺屬心情,但按慣例,日本法院更多會參考以往判決案例。

感謝大家持續關注。

今日上午,似乎江歌母親突然暈倒,出現了臨時休庭。這是鳳凰網視頻在10:54分,發布整理的,由鳳凰記者李淼梳理的檢方與陳世峰交鋒全過程,以下是鏈接地址,請大家移步去觀看一下。

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5172944077804

這兩天,我是在看綜藝么?!演員的誕生?!某些個影帝,擅於使用反問,來增加自己的主動權。更擅長更改口供。今天的庭審,更是名偵探柯南附體了,開始質疑真愛劉鑫的口供了?!貼張微博截圖感受一下。

無fuck說!

12月15日,19:02,鳳凰網視頻,【#江歌案庭審#第五日 江母:還我女兒 用你的命來賠!】(直播內容回看 9分鐘)地址鏈接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5295778176969

請大家移步去微博,微博名:鳳凰李淼,看一下她的文字直播。

鳳凰網風視頻,12月15日,18:17, 【獨家:5分鐘看懂江歌案8大焦點問題】地址鏈接https://m.weibo.cn/5608733987/4185284395048175

氣到兩眼發黑,我得緩緩,希望以及感謝大家依然關注江歌案!

12月15日,22:00,鳳凰網視頻,【江歌案庭審#一周回顧# 鳳凰團隊全程報道】https://m.weibo.cn/1806128454/4185340526351612

唉~

12月18日,江歌案,庭審第六日,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並以什麼樣的心情,來看,來整理新聞了~不論用什麼樣噁心的辭彙來形容戲精二人組,我覺得都他媽差十萬八千里,都他奶奶的像美化了他倆!

鳳凰新聞客戶端,12月18日,11:49,#江歌案庭審#【日本檢方為何對陳世峰求刑20年?】檢方列出七個關鍵點:1.所造成的致命傷;2.殺機非常強烈;3.殺人動機,數月前就跟蹤劉鑫;4.結果非常嚴重,江歌前途無量;5.計劃性,有計劃地要殺害劉鑫;6.若劉鑫把門打開或者刀子沒斷,陳世峰很可能會殺害劉鑫;7.陳世峰完全沒有反省,使得江歌母親深受傷害。殺人罪和恐嚇罪並犯,最高刑期是22年,由於行兇對象只有一名,陳本人沒有精神問題,江歌十分無辜,因此求刑20年。以下為新聞鏈接地址。

https://m.weibo.cn/1992613670/4186274010868877

鳳凰網新聞客戶端,12月18日,11:36,#江歌案庭審# 第六日陳世峰:「向江歌母親進行道歉,會持續賠償,直到我(陳世峰)生命的結束。」陳世峰下跪,向江歌母親磕頭,江母:「我不接受。」

江母代理律師代表江母陳述的最後,明確要求判處死刑。江母在陳律師辯論完畢後對法庭說,法官,請你們當庭釋放陳世峰。審判長制止她再次發言。

陳世峰最後陳述:希望社會和媒體不要憑著興趣關注,而是多專註這件事的教訓,讓這樣的事件永遠不要再發生。

新聞鏈接地址:https://m.weibo.cn/1992613670/4186270651432121

江歌案,將在本周三,最後宣判。

還是建議大家,去看看微博,鳳凰李淼,以及鳳凰新聞客戶端的視頻以及文字報道。會更加完整,更加清晰地明白,某些人們的行為,才能讓你體會到什麼叫對人性底線的無限挑戰,什麼是對於無恥的現實折射。

證人要脫責,殺人兇手要脫罪,前後證詞不一致,導致辯方律師耍盡了花招,讓罪方用盡了主動權,偽造更改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情況」。

這一對兒的嘴臉,以及他們的洗地腦殘粉的擁護者,無異於又把無辜的江歌,再一次殘忍的「殺害」,對江歌的母親,更是又一次加深的侮辱。

但毫無疑問,日本檢方是專業的,他們推翻了這種謊言,只是對於量刑,法律不同,確實是給人帶來了百般滋味。

大眾情緒趨於飽和,但不代表就是失去了理智的瘋子。「無腦暴民」?謝謝,大眾不背這個鍋。

江歌案庭審,12月20日,最終判決:陳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

我想,我不用再貼任何新聞地址了,今天的新聞推送,新聞頭條,我已經再也不想點開了。

江歌走了,這是最慘的事實。江歌的母親,我不知道她是用什麼樣的意志支撐到了今天,心如刀絞這種感覺的實體化,她恐怕不止嘗了一次。

只需另外的兩個人,你倆還是好好活著吧,如果你們不活著,生活家庭一點影響也沒有,你們怎麼能知道生命多麼重要,世界多麼精彩呢?!

生而為人,「感謝」你們這對前情侶,給大眾譜寫了這麼「精彩的」「愛情故事」,真情流露,讓人瞠目!

結束了,我只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我要怎麼做,才能配得起[人]這個稱呼。


善良限制了我的想像。

希望壞人被繩之以法,僅此而已。


如果劉鑫真的受到影響並且故意歪曲證詞,作為證人,她的證詞對法庭審判毫無疑問會干擾。雖然江歌媽媽在日徵求死刑,但講真對日本法律審判結果影響不大,在事實真相還沒有完全浮出水面之前,現在能夠希望的就是劉鑫能真真正正承擔一點屬於自己的責任,不說讓她懺悔,起碼要還江歌一個公道吧。

願善良的人 ,最終都有一個好的結局。

在河邊偶然看到的小朋友

希望江歌在天堂里,最終也能面待微笑吧。

可惜了 這麼好的孩子


這個垃圾刷新了人類的下限。

現在被告方的律師就是想辦法把謀殺改成誤殺,然後求得輕判。

不過日本的檢方相當專業,應該不至於在案件定性上得到改變。



至今不是很理解,這種混淆視聽,只是為了名或者利益,採用詭辯,潑髒水,找法律漏洞的律師,意義何在?

律師的意義難道就是為了僱主???


看到有分析說根據日本的庭審流程估計只能判十五年的時候,有種想罵人的感覺

看見被告狡辯江歌頸動脈是在奪刀過程中誤傷的時候,有種想上去誤傷這人一下的衝動

最後看見剩下的幾刀是為了避免賠償大額醫藥費補上去的,我覺得這個人,應該遇到壓車輪底下還前後多滾幾下的卡車司機

回到第一句話 可能最多十五年

我不知道立法流程是怎麼樣的,但我覺得,法律應該是讓人畏懼的東西,應該讓觸犯它的魔鬼得不償失,而不是在庭審現場,陳世峰這等人還能從容不迫


法庭上 ,劉鑫哭 ,陳世峰哭, 江媽鎮靜。


問題的關鍵在於陳的審判,而不是對於劉道德的審判。

而陳的審判關鍵在於是否有預謀殺人,而此案問題所在是只有兩個當事人,分別為陳和劉,因此兩人的證詞會直接影響案件的判決。

目前本案出現了四個主要的矛盾點(1,劉報警時到底說的是什麼(證據直接與劉供詞衝突);2,水果刀到底是誰的(證據的推論與陳供詞衝突);3,是劉還是陳關門(劉與陳供詞衝突);4,劉到底有沒有聽到鈴聲和了解外面發生了什麼(錄音證據的推論與劉供詞衝突),這裡面三個是涉及到劉的證詞的。

就情況而言,劉的部分證詞與案發後口供有出入。由於劉是本案的關鍵證人之一,如果劉的供詞信任受到質疑,則會很大程度的影響到陪審團對案件的理解。如果辯方律師以劉作假證為攻擊點,則會有可能把劉變成存在污點的證人,致使其供詞不能被信任,從而使陪審團更傾向於陳的證詞,有利於產生基於陳方的承認事實的判決。

一個是兇手,一個是信譽存疑的證人,一個無法還原的真相,這起判決很可能會讓江媽媽再次受到打擊。

願正義可以得到伸張,善良的人們可以不被辜負,但也願一個理性的社會回歸,所有的網路暴力可以得到制止。


12月11日 加害人 陳世峰主場

12月12日 目擊者證言(劉鑫等)

12月13日 目擊者證言(法醫等)

12月14日 受害人 江歌方面的證言

12月15日 討論和建議·辯論(內容不明)

12月18日 全天評議(陪審員們開會,制定判決書內容)

12月19日 全天評議(陪審員們開會,制定判決書內容)

12月20日 預定判決(10分鐘內宣讀判決書完畢,死罪還是有期)

檢方指控恐嚇罪和殺人罪(有計劃);

辯護律師主張過失殺人罪(無計劃),承認恐嚇罪。


陳方:陳帶上衣服找江(辯護方提出觀點:陳順路去洗衣服辯護方提出目的:找江,希望江幫忙撮合與劉複合)的路上帶上了衣服想順路找洗衣店(辯護方提出證據:手機搜索附近洗衣店),但是沒找到,所以直接前往江歌家。

檢方:陳帶上衣服步行兩站路(檢方提出觀點:陳帶上更換衣服是有預謀殺人)距離後搭乘公交前往江家(檢方提出目的:陳認為江收留劉,是與劉複合的障礙,起殺意)


陳方:當晚劉先進入江家門後,陳下樓找江歌。江半身進入屋內,但被陳拍了肩膀示意出去。劉察覺到了情況,並把水果刀(陳方表示:兇器-刀是江家的;檢方質疑:兇器是陳帶的;相關證據:大東文化研究室有一把同款水果刀套無刀身,11月2號陳借出過研究室鑰匙,案件發生於11月3日;證據推論:可以根據找到的刀柄推導是同一套刀具但是不能直接證明)遞給了江後鎖門(陳方表示:劉知道來人是陳並且鎖門;相關證據:警方報案錄音中錄到劉說:「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劉方:當晚劉先進入江家門後,直接進入房間更換衛生巾,沒有注意到江(劉方表示:否認鎖門以及否認遞刀)


陳方:隨後江歌與陳世峰起爭執,期間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個人理解:多次聲響),但是劉鑫都沒有開門。雙方爭執奪刀過程中(相關證據:江致命傷前有多處防禦性刀傷),陳奪刀並意外造成頸部左頸動脈刺傷(相關證據:致命傷,瞬間大出血,很快失去意識)。後來因為家庭情況擔心醫療費用過高,起殺意,後續多次刺殺(個人理解:無殺意第一刀致死,有殺意後續與死亡無因果關係,因此屬於過失殺人罪非故意殺人)

劉方:聽到一聲叫喊,認為是江的。認為江受到襲擊或者誰開玩笑,出去推門,門被外面的力量推回來,產生第一次報警(劉方表示:針對錄音中的「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原句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沒有反鎖門,以為門是從外面鎖上的),第二次報警,整個過程中在貓眼裡看不到外面的情況,並且沒有聽到過門鈴聲(陳方質疑:劉知道發生了什麼;相關證據:檢方公開的報警錄音中表明劉報警時提到是男的在按門鈴和讓救護車也來;證據推論:劉知道情況;劉方表示:叫救護車是以防萬一),後來警察到來。

鄰居(203房住戶):聽到一聲尖叫聲,開門後看到江房(201房)門口倒下一位女性和有一個男性蹲在身旁(個人理解:無激烈爭吵,僅一聲尖叫,此處暫且吻合劉供詞)

檢方:劉在案發後接受檢方錄的口供與劉庭審是提到到的」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說法不一致,當時的口供是「把門鎖了,不要鬧了」(檢方表示:需要再度確認劉的供詞)


江歌案除了痛心的江歌媽媽、無恥嘴臉的劉鑫、冷血無情的陳世峰之外,看到了湊了四百多萬簽字熱心的網友,讓人作嘔的是還刷新了我的世界觀和人性認知

直接上圖

劉鑫絲毫沒有悔過之心 找了一群「妖魔鬼怪」(看到後面你就知道我為什麼要這樣形容)來瘋狂洗白自己 其中以「特別調查員」為首的 :

早在事件熱度最高的時候 就開始炒作了一波

以視頻截圖來抹黑悲憤的壓抑自己情緒的江媽媽 ,不可謂不噁心。評論就更好笑了:

而這兩日開庭,曾同學(第一張圖)爆出內部劉鑫身後妖魔鬼怪般的「智囊團」群聊天,

這位戲精又打了一手好算盤:

想要評(Ma )論(Ta ),都還得先關注一波。(;′⌒`)

評論區把這些個「妖魔鬼怪」的ID都掛上了,沒一個個八 ,估計很多好戲。值得一提的必須還有這位:

我沒有辦法不懷疑這個律師的初衷和之後的所作所為,也許她下一步可以出道當個網紅了吧(攤手),生氣,睡覺。


我求老天爺開眼。殺人者槍斃,劉鑫人渣被遊街雞蛋砸死!


我最心疼的是江媽媽 一個單身母親將女兒拉扯大 相信她是一個正直的人 教了一個仗義的女兒 結果惹來橫禍 江媽媽以後得日子怎麼過啊

目前未感到兇手有任何懺悔的意識 只是在脫罪 如果真的只是幾年牢獄之災 我真擔心江媽媽有過激的舉動

我也反思自己 如果遇到同樣的事是否會挺身而出 去幫助劉鑫 是否教育自己的女兒去幫助劉鑫 而這樣的結果自己是否能承受 糾結中

所以說 人吶 活著就是一場修行


直播里介紹說他說他按著江的兩個手,江突然沒力氣或者想挪刀,然後刀就滑落,刺向江的喉嚨。。。。真是魔幻


這兩天關注江歌案庭審新聞,對於陳世峰的證詞有2個疑點:1、陳世峰說兇器水果刀是劉鑫從門內遞給江歌的。我個人認為陳世峰說謊,兇器水果刀應該就是陳世峰自己攜帶在身的。因為陳說在江歌要進公寓時候他從背後用手拍了下江歌后肩,然後捂住了江歌嘴巴,然後已經進屋的劉鑫聽到動靜,從門裡遞把水果刀給江歌,劉說她害怕。以劉膽小懦弱自私性格來看,她聽到門外面動靜時候,就已經知道是陳來找她麻煩了,所以她正常的本能反應是鎖門,而不是去找刀然後遞給江歌。她當時心理活動應該是覺得自己出來跟陳面談或者對質時,會激起陳的暴力傾向(因為陳當天簡訊威脅過她幾次),所以她就把門鎖上不去面對陳,心想讓江歌跟陳當面溝通,居中調停之類的(畢竟陳恨劉肯定比恨江歌多很多,江歌算半個局外人)。沒想到陳看到當事人劉對自己三番四次避而不見,推出局外人室友江歌來處理,一下子就暴怒了(再聯想到江歌收留了劉,並且也曾經為劉出頭),他就把所有的氣都撒到江歌身上,想著殺了江歌再殺劉鑫,以泄心頭之恨。參見平時場景,假如你跟A鬧矛盾,正要跟A打一場架,結果A的朋友B出來勸架,你急紅了眼,是不是會把自己的怒火也燒到無辜的B上,揍B一頓?有時候哪怕B是一個跟A和你都不認識,只是個熱心人來勸架,你殺紅了眼,是不是也會揍B,參見去年熊孩子在飯店吃飯鬧騰被隔壁女大學生踢的事情,當時飯店服務員為了拉開正在干架的熊家長和女大學生,結果被熊家長打了。2、陳說他在奪刀時候不小心誤插了江歌脖子大動脈(這一刀致命傷),想著江歌傷勢嚴重,以後醫藥費是個重擔,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才後後面的10刀補刀。這裡有疑點啊,正常情況下奪刀,第一刀誤傷的應該是人的軀幹這種面積大的攻擊範圍才對啊(就是胸部啊,肚子之類的),假設刀剛開始在江歌手裡,江歌怕陳傷害自己,所以拿刀在面前比劃,手拿刀比劃自衛一般會低於自己脖子位置的,所以如果陳奪刀就算誤傷也應該是肚子到胸部之間位置,參見很多影視劇場景,奪刀能誤插到脖子,這真的是很小概率的事情啊。再參見法院說江歌手掌有防衛傷是在脖子致命傷之前,可以肯定,陳那致命的第6脖子致命傷捅下去時候,他是帶著置人於死地的想法的(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捅脖子很容易、快速置人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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