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行具體行政區劃?
想了解了解
理論上分為:省、直轄市——縣/省轄市(省轄市已經越來越少了)——市、鄉、鎮——里、鄰。(註:直轄市下設「區」,區下分設類似於派出機構或非正式政府機構的「次分區」)。
對岸現在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憲法修正案稱謂)或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一些法律稱謂)。其行政區由上至下分為五級。(1)一級行政區為省、直轄市。共兩個省和五個直轄市,其中省級行政區2000年以後已虛級化,因為面積太小,台灣省管轄範圍和中央政府管轄範圍幾乎重疊。虛級化後的省為中央政府派出機關,不再是地方自治團體,權力大為縮小,省下屬縣大部分業務已經屬於中央政府直接管理。(2)省以下的二級行政區為縣和市(省轄市,類似大陸地級市)
(3)三級行政區:鄉、鎮、市(縣轄市,類似大陸縣級市)、區(直轄市和省轄市下屬)
(4)四級行政區:村(鄉的下級單位)、里(鎮、縣轄市、區的下級單位)(5)五級行政區:鄰(村、里下級單位,最基層的行政區劃,相當於大陸的組)台灣省:下轄3市(基隆、新竹、嘉義)12縣(桃園、新竹、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福建省:下轄2縣(金門、連江);直轄市: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台灣,又稱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澎金馬地區等等。對於台灣的現行行政區劃,你要跳脫出中國的行政區劃框架,重新來定義它。
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分為4級 1.村、里 2.鄉、鎮、縣轄市3.縣、市
4.省、直轄市、地方其中因為內戰原因,中華民國控制領土嚴重縮水,治權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地方」這一行政級別已經不在實際管轄範圍內;且由於目前的實際控制領土與台灣省的範圍高度重疊,為了便於管理,防止台灣省省長的權利過大甚至幾乎比肩於中央,省這一級別也暫時凍結。
雖然省凍結,但是在法理上除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六大直轄市之外的台灣島內地區及澎湖縣仍然屬於臺灣省的編制內,而金門縣、連江縣(馬祖地區)也任然在福建省編制內。中華民國現轄
省級行政區: 1.台灣省 福建省(已凍結)2.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縣級行政區:1.臺灣省: 基隆、新竹、嘉義(3省轄市),以及新竹、苗栗、彰化、雲林、南投、嘉義、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11縣)。2.福建省: 金門、連江(2縣)。
接下來就各級行政區劃,就我個人理解講一講
一、村級:村、里
村和里屬於最基層的行政區劃,雖然在此之下還有 鄰 這一說法,但是鄰並非也不需要民選,因此不算政權機構。村與里區別在於:村是屬於農村地區下轄的基層行政區劃,而里則是屬於城鎮地區的基層行政區劃,類似於中國大陸的村和社區。 需註意,村只在縣下存在,而除了直轄市、省轄市下僅能轄里之外,縣轄市和鎮下也轄里。村、里的行政首長是村、里長,村、里長也既是其轄區的民意代表。二、鄉級:鄉、鎮、縣轄市、(區)
1.鄉是屬於縣中廣袤農村地區的行政區劃,通常是聚落較分散、聚落規模較小的鎮區(Township)所採用的鄉級區劃類型,為此級別中最低檔次。2.鎮與鄉差不多,在英文里都使用Township作為對外翻譯名稱,有一點的區別就是,鎮的中心聚落稍大,屬於小城鎮的範疇,服務設施較鄉多。
3.縣轄市,則是中國大陸沒有的行政區劃,但最近大陸在試點的鎮級市則與之異曲同工,縣轄市算是小城市的規模,具有完備的城市職能,市政設施也基本齊全,可以不需要依存與附近的大城市而獨立運作,較出名的縣轄市,比如前台北縣的板橋市、三重市,前桃園縣的桃園市、中壢市,新竹縣竹北市、澎湖縣馬公市等等。
雖然鄉、鎮、縣轄市在級別上屬於同級,但在資源分配上則是遞增的。鄉、鎮、市對應的行政機構是鄉、鎮、市公所,對應的民意代表是 鄉、鎮、市民代表。
最後一個特別的,區,區只在省轄市、直轄市下存在,屬鄉級,但是不同於前三者,由於市的概念上就是由一個較大的聚落構成,屬於一個聚落整體,所以區的獨立性不強,其職能只是用來細分一個整體的市來方便更加細緻的管轄。區沒有獨立的政權機構與民意機關,區公所是市政府的派駐機關,區長由市長任命。
三、縣級:縣、省轄市
縣是此級別中默認的、常態的行政區劃,縣治是中國傳統區劃,主要包括鄉村地區,也同時會存在一些小城市、城鎮摻雜其中,但城鎮化水平不高。省轄市,則是獨立於縣外,規模大到足以脫離縣管轄的城市,省轄市通常是從縣中分割出來的,一般是一兩個鄉鎮的區域面積,屬於狹域市或者適域市,所以轄區高度城市化。一個省轄市通常可以輻射到周邊的縣,對縣下轄的鄉鎮地區產生輻射和為之服務。縣、省轄市的行政機構開始被稱為政府,分別為縣、市政府,具有能夠獨立運作的能力,而民意機構則是縣、市議會,成員為縣、市議員。四、省級:省、直轄市
省、直轄市為最高的行政區劃。由地理、文化、民俗相近的若干縣市組成,國家無法有效率的直接管轄縣市,所以省是介於中央與縣市之間的層級,省設省會,省會駐地不限縣或市,甚至可以駐在不屬於此省的直轄市內(大陸時期)。直轄市則是具有廣泛影響力、規模很大的城市,可以輻射到幾省甚至全國某一區域的大城市,通常面積較大,不僅囊括了城區和近郊區,遠郊區也可以囊括進去,屬於廣域市的概念範疇。省有省政府、省議會,直轄市同理。—————————————————————
題外話,說說"市"這一概念在台灣與大陸的不同。在台灣,"市"更接近其本意,指一個較大的、交通較發達、較現代化的聚落。所以市可以被縣轄,可以省轄,也可以直轄,視其規模而定,所以在台灣,"市"的區劃面積與其都市區面積相當或者稍大,甚至有都市區面積大於轄區面積的市(台北市與新北市),市在理論上可以靈活的升格、降級(還沒遇到過)。在大陸,市的概念似乎更加複雜,也更加背離其原義,變成了一個廣大地區的行政區劃名稱,類似古代的州、府。如地級市、縣級市,一個市的都市區往往在其轄區內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地區都是鄉村地區,可見與台灣的評判標準並不同。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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