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 Lopez 和 Shakira 誰更有影響力?
02-02
JLo原本就是美國人,拉丁是因為父母親都是波多黎各人。而Shakira是哥倫比亞人,她進入美國市場是Gloria Estefan的引薦。JLo因為早早就運作美國市場,她應該是在音樂作品成功之後適當時機再出一張拉丁的專輯,宣告她的拉丁血統。JLo還較早的參與了美國最早的成功選秀欄目——美國偶像(在美國之聲開始運作前應該沒有其他的節目收視率比它高)在美國自然更火。這也就是她獲得後面頭銜的原因——
根據網站A Socialites Life的報導,她是好萊塢最富有的西班牙語系人物。根據由西班牙裔投票的「100個最具影響力的西班牙語系人物」排行榜,她成為了美國最具影響力的西班牙語系藝人。
但是相對而言,她的表演大部分都在美國,少有的幾次國際場合也就是在拉丁格萊美這種西語國家以及西語作為二外的國家重點關注的頒獎禮上。 但放眼南美和西班牙及其他西語地區,都是狼姐人氣更加高,13歲簽約索尼,之後哥倫比亞首先被她征服,然後就是廣大的南美市場(畢竟南美西語人口比西班牙多)。在站穩西班牙和南美之後,她這時也引起了美國市場的注意,拿下幾個格萊美之後正式進軍美國市場。在最近幾年,她的事業重心逐漸轉向美國,接替擦媽指導美國之聲, Sale el Sol和同名新專輯都是英西雙語,打單的現場表演也都是英國和美國。但由於最近幾年不比幾年前的唱片市場,大家消費乏力,狼姐在美國還是稍遜JLo一籌。
總體而言,JLo是先美國後國際,狼姐是先國際後美國,兩人的藝人發展路線不同也導致大家一開始的主戰場不同,所以在不同國家影響力
JLo一直在為美國的拉丁裔發聲,成名電影哭泣的玫瑰也是上世紀在美國很有影響力的拉丁天后Selena的傳記電影,可以說JLo在美國是當代拉丁藝人的代表,是Gloria Estefan和Selena的接班人。而且既唱歌又演戲(雖然兩邊成就都比較尷尬,甚至提名過金酸梅),還在時尚圈很活躍,現在在美國存在感非常高。
夏奇拉出生在比哥倫比亞,世界盃天后,得過一坨拉丁格萊美(JLo提名過3次但沒得過),可能因為足球在歐洲比較流行(??)狼姐在歐洲是超紅的,但在美國本土影響力稍遜於JLo。【個人感覺美國人對JLo的認識就是American Puerto Rican,雖是拉丁裔但還是自己人,但狼姐還是一個哥倫比亞人,畢竟JLo就出生在紐約,而狼姐母語都不是英語】JLo在美國公告牌有4首冠單和好幾首top10,而狼姐在美國榜單上比較弱勢。但國際上來說夏奇拉影響力>詹妮弗,直觀的體現就是狼姐vevo在油管上訂閱量遠遠超過JLo~在中國我感覺都差不多,都是路人I dont know her的影響力。p.s.好多美國人誤認為whenever wherever是狼姐出道曲,把狼姐當作00年代的藝人,所以小了JLo一個生代還是啥的...但狼姐在ww之前在拉美已經有些成績了
我狼更棒!
時尚圈應該是jlo造詣高一點吧 音樂成就肯定是夏拉奇
音樂上是shakira影響力更大些,專輯和單曲的質量也好過我女神jlo。但論到整體性的影響力,也就是對時尚、流行文化等的綜合影響力,shakira與jlo不可等量齊觀,差得太多。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