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見一個人,不遠千里去就為見一面很蠢嗎?
02-03
謝邀。「你同樣想見我的時候,我們的見面才有意義。」
一個人如果是牽掛你的,你隨時去見她都是驚喜。
一個人如果厭倦你,你的自作主張就會成為對方的心頭梗。想見一個人跨山越海並不愚蠢,只是一個人的赴湯蹈火有時候很心酸。如果你真的愛他,她的話,那就不蠢睡不著了
搜索到這題來答的以前也有過幾個堅持要來我的城市見我的人,網友,朋友的朋友,前男友
男友我是攔不住了。有一個朋友的朋友,是在我朋友的手機里看到我所以加的微信,我當時堅持說不見可他還是來了。另一個是因為要諮詢歐洲生活的問題,被我同學給了我微信,我本來也很想見,在要見的時候慫了,還是拒絕了,在我另一個回答里寫過。至於網友,我果斷不見。
我都拒絕了,主要還是,我明知道見面也不會怎麼樣,不想白白浪費和耽誤男生的時間 金錢
月初同學會的時候我見到了初戀,一起吃了飯聊了聊過去的事,我們是在異地期間我提分手的,他問我,如果我當時直接飛到你的面前,會不會留的住你?我說嗯我後來那個男朋友就是這麼做的,沒留住我。於是他說,當時的他,壓根就沒有想過,要來找我,現在看來,幸虧沒來啊,哈哈哈。
我聽過一個故事,男生當時和我一個大學的,是我朋友。女朋友當時回國了,她爸媽不同意他們在一起,所以提出了分手,然後刪掉了所有聯繫方式。男生可以說是不顧一切,買了最近的一班飛機回國,在她家樓下站了一天一夜,她沒出來。
其實根據我的這些體會,願意不遠千里來見你的人,要麼是真的很想見你,要麼是很有錢
雖說我還是有些浪漫主義的
作為女生,我當然會很嚮往有人不顧一切的來見我可如果是不想見的人
只會徒增愧疚和煩惱所以這句話應該是,我當然很嚮往,我也想見的那個人,不遠千里來見我呀
所以,如果他也想見你,就去吧,能有幾個這般想見的人呢?喜歡一個人是美好的,為他做事也是美好的,怎麼會蠢呢?一想到就要見到他了,難道不是甜蜜的緊張嗎?
不覺得會很蠢,思念很難熬,能見到就要去見
蠢啥,都是青春
不請自來,強答一波,
現在的我就坐在電腦前弄著國慶的北京旅遊攻略,寫再多的景點 規劃再多的行程,其實都是為想見她找個冠冕堂皇的借口,雖然人家委婉表示不太想見 但我還是會想在不打擾她的情況下去試試,花了幾千塊 在人群里擠了幾天,還很大可能無法相見 我傻不傻?但是嘛 年輕總要做點自己想做的事,以後可就沒這種心氣與機會了,共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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