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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為什麼這件事過了19年還有那麼多人關注?

最近文春似乎又爆了新料……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的兇手少年 A 最近又上熱搜了,原因就是他的現狀被有業界良心之稱的《周刊文春》爆出來了。雖然雜誌里還是沒有直接公開少年 A 的真面目和姓名,但文中記者直擊少年 A 的混亂情形和少年 A 現在像普通人一樣生活在我們身邊等細節都讓社會受到衝擊。

《文春》這篇報道里到底講了些什麼?我們將其中的主要內容翻譯了出來,再融合了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的案件和少年 A 出少年院後的一系列作死行為,撰寫了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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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 月,東京都內某公寓走出了一名男子,男子身高約 165cm,看起來有一些娃娃臉,就像個大學生的樣子。這個混在人群中也毫不起眼的人,他就是 19 年前,以「酒鬼薔薇聖斗事件」震驚社會的兇手「少年 A」。

本周,最新一期的《周刊文春》曝光了酒鬼薔薇聖斗事件主犯,當年僅僅只有 14 歲的初中生少年 A 生活現狀。

案件已經過去了 19 年,現年已 33 歲的少年 A 還深陷輿論的漩渦的原因,除了當年他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殘害無差別連續殺傷兒童外,更重要的是他在 2015 年出版自傳,毫無悔意地詳述當年案件,消費死者引發了社會憤怒。

少年 A 至今還躲在 1984 年制定的少年法背後,殺害了別人之後還能好好活著這個世界上,並且依靠當年的案件賺著版稅,過上富足的生活。

1.案件經過

1997 年 5 月 27 日清晨,神戶市立友丘中學校,前來打開校門的管理員發現了一顆在中學門口的頭顱。

兇手以極其殘酷的手法殘殺了該學校的學生土師淳 —— 受害者屍體受到嚴重損害,他的頭顱被割下,留下了反覆切割的痕迹,臉部從嘴角到耳朵被人用利器割開,眼部被划上了 X 字。

兇手將受害者頭顱連同自己寫下的《犯罪聲明》一同放置在了中學校門門口。在《犯罪聲明》中「死亡制裁」、「清洗」等字眼都可以窺視出少年 A 以殺人為樂的變態心理。

最讓全社會受到衝擊的是,這個極其兇狠的兇手,是一名僅僅 14 歲的初中生。

但這並不是少年 A 的第一次犯罪。在他被抓之前,他已經致使 2 人死亡,3 人重傷,被殺害者皆為小學生。

  • 1997 年 2 月 10 日,兩名國小女童被少年 A 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

  • 1997 年 3 月 16 日,少年 A 用鐵鎚攻擊女童山下彩花,致使女童死亡。逃逸過程中被另一名女童看見,少年 A 使用小刀刺向目擊女童的腹部,致使女童負傷。

  • 1997年5月24日,少年 A 殺害受害者土師淳。

(土師淳畫像)

少年 A 殺害土師淳的手法極其殘忍,他用鞋帶繞著受害者頸部絞殺他,將受害者的屍體藏在山上角落,第二天重返該地鋸斷他的頭部。

他認為頭顱中似乎還有靈魂存在,所以使用利器將死者的臉部從嘴角到耳朵用利器割開,眼部划上了 X 字,甚至喝了受害者頭顱斷口處的血。這個過程中,他甚至太興奮以致射精。

少年 A 把頭顱帶回自己家中,進行了清潔工作。第二天他帶著頭顱來到學校門口,起初是想把頭顱立在學校大門,但失敗後只好放在地面上。

(當時頭顱就是擺放在這裡)

在被捕後,媒體報道受到警察保護的少年 A 表示非常懊悔。但他並不是在懊悔自己犯下了兇案,而是懊悔沒能把頭顱固定在校門上,沒能完成自己的「作品」。

他受到了日本少年法的保護,所有信息均沒有被公開。媒體也只能將他稱作是「少年A」或「酒鬼薔薇聖斗」。

從被逮捕審訊,到被移送到醫療少年院,到最終重新踏入社會,整個過程都對他進行保護措施,我們無從獲知少年 A 任何資料,他完全可以隱身埋名重新做人,但是少年 A 卻根本不想這樣做。

18 年後,也就是 2015 年,他以「元少年 A」的身份出版了一本訴述當年「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的書籍《絕歌 神戶連續兒童傷害事件》,這本書並沒有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許可,突然就發表了。

就在人們為這本書爭論不止的時候,少年 A 毫不在意地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網站「元少年A 官方網站」為自己的書籍做宣傳。少年 A 的所作所為社會引發巨大的衝擊,許多民間團體都表示要全力追擊少年 A,要把他的信息公布出來。

2015 年 9 月,雜誌《女性 SEVEN》就曾公布過少年 A 年少時的照片和真實姓名為東慎一郎,並且現在很有可能已經改名為西岡真,並稱少年 A 已經與一名女性結婚有了孩子,但是這些信息都沒有被確認。

(公布的畫像)

就在本周,《周刊文春》曝光了少年 A 生活現狀。在閱讀《文春》這篇報道的時候,瘋狂,可怕,危險以及光怪陸離這些字眼不停在我腦海里出現。

2. 「你們的臉和名字我都已經記住了!」—— 少年 A

《周刊文春》記者在 2015 年 9 月末時確認了少年 A 在神奈川的住所,隨後他搬了兩次家。在去年 12 月,他搬到了東京都內居住。2016 年 1 月 26 日,《文春》的兩名記者就在他所居住的東京都內某公寓停車場直擊了少年 A。

記者接近少年 A 的時候,他似乎受到了驚嚇,瞪大了眼睛看著記者。記者向少年 A 表示了自己的身份,並希望採訪他。他一副很慌張的樣子,小小聲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你是****(少年 A 真實姓名)?」記者問。

「我不是。」他回答。

「你不是嗎?」

「我不是。」

「你就是****(真實姓名)。」

「我不是。」少年 A 就這樣一直否認,「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可以回家了嗎?你們好恐怖啊,這完全就是別人啊,對不起,我得回家了。」

「我們對我們的調查是有自信的。」記者說。

「我完全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這種沒有證據的話就不要再說了。你們這樣對我造成了困擾,我可以去告你們對我造成的人權侵害和名譽損毀。」

記者並沒有希望說找到少年 A 就可以讓他馬上接受採訪,所以把名片和採訪信交給了他。但就在此時,少年 A 的態度突然改變。「你們夠了!都跟你們說不是了!你們到底是怎麼回事啊!」他說,「你這傢伙是想死嗎?」他臉上浮現了微笑,右手抓住了記者的右臂,但不知道為什麼左手一直插在外套口袋裡面。

那個時候已經過了晚上七點半,那個地方行人稀少,陽光也有些昏暗。記者眼看少年 A 已經開始興奮起來,他說「你的臉和名字我都已經記住了,你明不明白啊喂!」

看到少年 A 的態度突變,記者感覺很害怕,就想要要離開。但少年 A 卻一直保持興奮狀態,追問記者,「你們的車在哪裡啊?問你們車在哪裡啊?」記者快步想回到車裡,但是 A 已經追上來了,沒有時間上車。在追趕的過程中,少年 A 發出了並不像正常人的叫聲」啊!」。

記者感覺到自己有生命危險,就跑到附近的商場去,但是少年 A 沒有善擺干休,也全速追趕上去。或許是 A 不願意被人發現吧?在接近商場的時候,他放滿了腳步,但還是不願意回家,還是在商場里徘徊。

記者繞路回到車裡的時候,A 還在後面追趕出來了。

他就像惡鬼一樣追趕著記者。

(不知道大家覺不覺得這張照片跟《女性 SEVEN》曝光的照片有幾分相似呢?差不多就是這樣吧…)

3 孤獨一人生存的少年 A

從去年書籍發布後,他一直在都內搬家,過著一種相當孤獨的生活。

記者一開始是在神奈川內公寓確認到他,這個公寓距離車站僅有 5 分鐘,他在那邊生活了數個月。

附近的居民說,在公寓居住的大多數是單身的工薪階級和 OL,大多數都是首都圈工作的人,住在一起的人基本沒有交往。他住的地方收快遞都非常方便,大家都沒有怎麼看得到少年 A 出門。但 9 月份時 A 突然搬走了,大部分的行李都留在房間,附近的居民看到他只背著一個包就離開了。

他在附近逗留了幾個星期,才搬到了神奈川的大型公寓,但也是基本都宅在家。

之後的 12 月,少年 A 又搬到了東京都內的公寓里,這個公寓已經有 30 年的房齡,不需要保證人、手續費、更新費。這裡是個非常漂亮、安逸的地方。附近有好幾個公園,放學後的小學生們經常在這玩耍,還有很多抱著嬰兒的年輕母親在這邊散步。

A 所住的房間窗戶都被遮光窗帘擋住了。居民說他基本只去一樓查看郵箱,可以說是一個宅男。但在記者接觸了 A 幾天之後,A 就離開了東京。

少年 A 現在已經跟家裡斷絕聯繫了。最初少年 A 跟父母是有所聯繫的,但是自從他看到父母向記者透露他們的聯繫內容的時候,他就變得非常不相信父母,就沒有再聯絡他們。

他在醫療少年院的這 7 年間,副主治醫師一直在他身邊扮演他母親的角色,讓他重新從一個嬰兒成長起來。但是副主治醫師知道他要出版這邊書的時候也是非常憤怒。

他跟醫生的關係非常好,曾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醫生是一個理想的母親」。在一開始進入醫院的時候,他說他想死。但在醫生的幫助下,他慢慢開始想回到社會。因為這個第二個母親的極力反對,少年 A 曾經有一度已經放棄的出版該書的念頭,但是最後還是強行出版,激怒了第二母親,最終他們了失去了聯繫。

4 還要繼續保護絲毫沒有悔意的少年 A?

1997 年案件的犯罪人是一個只有初中三年 14 歲少年的事實,讓日本全社會都陷入了不安。案件也提出了一個難題 —— 「14 歲的少年要如何背負他的罪孽?」正因為這個案件,1984 年制定少年法在 2000 年年初被大幅修正了,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 16 歲降至 14 歲。

在逮捕後此後大約有 7 年時間,少年 A 都在接受醫療少年院的治療。2004 年 3 月,從關東醫療少年院退院了。第二年的 1 月 1 日,經由醫院的認可回歸了社會。但是,殺人事件發生的 18 年後的 2015 年 6 月,已經「痊癒」回歸社會的他以元少年 A 發表了書籍《絕歌》。

在書出版了一周後,少年 A 才聯繫了被害者家屬,向家屬們送上了他毫無誠意的致歉信和這一本《絕歌》。

受害者土師淳的父親指責,「哪裡有父母想要讀到孩子被殺害的描寫呢?直到現在我都沒有讀過他寫的書。這讓我感覺淳被殺死了第二次!」家屬們抗議出版社,要求出版社全面回收這本書,但是家屬們的抗議沒有得到回應,最終這本書銷售出了 25 萬本。

在少年 A 隨後建立的官方網站「元少年A 官方網站」上,刊登了《絕歌》的宣傳,少年 A 的畫作,接近兩萬字的親筆信。親筆信中講訴了他出版《絕望》的過程,對輿論的各種狡辯,絲毫沒有對受害者家屬悔意。

(網站上少年 A 發布的圖片,無比噁心…更噁心的還有,我就不放了)

這部書收到了很多批判,比如在書中說到了少年 A 當年將受害人的頭顱放在了中學的正門的這件事。少年 A 在其中自白道,「告訴你們吧,我覺得這樣的光景很美麗。我是這樣想的,就算什麼時候死都可以,我就是做出這樣的景象,為了這樣的景象被大家看到才誕生的。」

像這樣的毫無悔改之意的言論還有不少,讓世人不禁懷疑,經過了 18 年之後少年 A 是否有贖罪的意思。

在《絕歌》的最終章《寫給被害者的家屬們》中,他自白了他為何要出版這本書 —— 「因為跟自己的過去對峙、反思、再寫下來,這是我剩下的唯一的救贖方法。這是我唯一的生存之路。我除了把這本書寫出來之外,我已經沒手段可以總結自己的生命。」

這個少年直到現在都不敢堂堂正正在受害者面前謝罪;受害者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他真面目,他住在哪裡;直到現在,受害者和家屬還在受他的折磨 —— 倖存者晃子到現在還會做夢夢見少年 A 來找她,給她打電話,19 年依舊過去,心理創傷至今未愈。

而少年 A 躲在法律的背後,隱姓埋名,消費死者,賺取版稅,過著自由的生活。這樣的他,我們是否還能相信已經改過自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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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附上一則八卦,現在少年 A 被人肉出來的所在地東京都足立區,已經被出現動物屍體虐殺事件。當然並沒有證據指明這些事和少年 A 有關係,但是實在太瘮人了!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都要被嚇哭了(;′??Д??`)||| 連續看了兩部 BL 電影才冷靜下來…


昨晚收拾書翻到 受害者家屬寫的《淳》,那是我幾年前在北京買到的日文版舊書。 因為日文水平不行,一直沒看懂。

開頭有多張受害者成長的可愛溫馨的照片,好好的一個孩子就那麼殘忍的消失了。

準備和一些書一併捐給圖書館。 原來這個案件還挺轟動的,知乎居然還有討論。

就在寫這篇評論的時候 新聞彈出 本地(海口市)剛發生15歲少年醉駕造成3死4傷的嚴重事故。

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 或許就是昭和末期與平成失落的混合體吧。


少年A,也就是酒鬼薔薇聖斗寫的自傳「絕歌」我正在翻譯成中文,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到我的個人公眾號查看。

微信公眾號帳號:tachibanafumiko(立花芙美子)

下面先放第一章……

失去名字的那一天

1994年6月28日。

我,不再是我。

被永久驅逐出光明的世界。

那是到此為止毫不在意地過著的無聊的日常一幀一幀地,急速地開始夾雜麵目全非的象徵性的日子。

「少年A」——那是我的代名詞。

我已經接近冷血,成了無機的「記號」。那是代表著「少年犯罪」的記號,也是在和你們不同的另一個世界的、沒有半點人類情感殘留的、可怕的、恐怖的代表「猛獸」的記號。

不管怎樣,我完全沒有比別人顯眼的部分。究竟自己是什麼樣的存在,完全無法想像。

想起中學時代的同級生的事。第一個想起的是誰呢。

是成績優秀、體育萬能、還長得帥的年級委員吧。

第二個想起的是誰呢。開朗的,能言善語的,一直是活躍氣氛的開心果的他吧。

第三個想起的是誰呢。染髮、吸煙、經常打架、有時候又害羞似的露出可愛的笑容的他吧。

全部人集合的時候,希望有人注意到教室角落的我。看,不是還在嗎,記不住臉和名字的那個人。就算和自己同班也記不住名字的那個人。

學習和運動都不行,也不能和人好好溝通,走進教室也不會看他一眼的那個人。在走廊碰見也不會回頭看他一眼的那個人。沒有人叫他的名字。沒人會在意他在不在。這就是我。

無論哪個學校哪個班都會有這樣的一群人。屬於學校種族制度最下層的無名無姓的我,那天開始成了少年犯罪的象徵。

早上,被誰推肩膀搖醒了。睡眼惺忪,看到父親的臉。

「警察來了。說是有事要問你。」

什麼都不知道的父親露出疑惑的表情。

我什麼也沒回答,把枕頭周圍的收集的狗、鴨子、猩猩和鱷魚的玩偶的要塞壓扁。從被窩出來之後,獃獃地換了牛仔褲和長袖棉毛衫,從二樓房間下到一樓。大門那裡站了兩個中年警官。一個啤酒肚的禿頭警官和一個好像有練柔道的體格的警官。

「有事想問你,能跟我們來一下嗎。」

禿頭警官說道。露出燦爛的笑容,用瞄準獵物的利眼盯著我不放。我沉默著點了點頭。

離開家時,我沒有看父親的眼睛。母親在家裡面,不在場。

現在想來,當時要是看了父親的眼睛多好。叫上母親,看一下她的臉多好。想用眼睛銘記他們沒把我當做殺人犯或者怪物,只是覺得我是一個「不成器的兒子」的最後的瞬間。把亂蓬蓬的頭髮往上攏攏,看看天空多好。因為之後那幾年,都要在看不見天空的房間度過……

但我那時候只是和往常一樣低下頭,不想看見任何人的臉。

就這樣,我在家人的面前,從光明的世界消失了。

從那時起,我的時間在14歲停了。

到了土師淳被殺害、屍體遺棄案件的搜查總部的須磨警察局,經過簡單的身體檢查之後進了審訊室。審訊室里有兩個警察在等著。房間的正中間有個兩手插入口袋,叉著腿站立的大個子警察,夾雜著白髮的捲毛下的鷹鉤鼻,像猛獸一樣尖銳的目光,和淺黑色的皮膚看得出年輕時經常在現場奔走鍛鍊出的氣質。

而旁邊站著的另外一個警察,塗滿髮蠟的中分,眼鏡框住的小眼睛,穿著破舊的白襯衫。

啪的一聲,審訊室的門關上了。

「坐那兒。」

警察用手指指著椅子。我坐下後他也在隔著桌子的對面的椅子坐下了。另一個警察佇在門前。桌子的邊緣放著厚厚的文件。

警察盯著我的眼睛問。

「小淳的事你知道嗎。」

「有在電視里看到。」

「三月也有女孩被打致死的事件,那是你乾的吧。」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佯裝不知。

「那天不是有個被刀刺傷的孩子嘛,把你的照片給那個孩子看了之後,她指證你就是那個犯人。你什麼都不記得了?」

「不知道。」

問著問著他探出身子偷偷觀察我的眼睛。

「好厲害啊,完全看不出說謊的臉。難怪周圍的人都被騙過去了。小淳的事你怎麼解釋?有人看到你們兩個人一起走。」

「小淳是弟弟的朋友。也有來我們家玩。但是我沒有和小淳兩個人一起玩過,看錯了吧。」

持續著這樣的問答,我感到很不耐煩。

——我想現在馬上認罪!想馬上被帶上死刑台!——

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能控制住自己。所以只好竭盡全力讓別人來阻止自己。

「那個,我很累了能放我走嗎,有什麼物證嗎。」

我的話讓警察大怒。

「你在小看警察嗎?沒有證據會把你帶到這裡來嗎?!」

警察把兩手撐在桌子上氣勢洶洶地站著吼著,把放在一邊的厚厚的文件摔在我面前。他打開文件,啪啪地翻頁後攤到我面前。

「這是你在學校寫的全部的作文。經過專家的筆跡鑒定,這些作文的筆跡和寄給神戶報紙犯罪聲明的那傢伙的筆跡是完全一樣的!你還想抵賴嗎?!」

那確實是我以前寫的作文,和彩色列印的給神戶報社的犯罪聲明文一起裝訂著。

小學時期開始寫的作文和犯罪聲明在這裡的話,「筆跡鑒定結果一致」的話就應該是真的了。

——終於出證據了。了結了。可以了結了。——

雖然內心是這麼想,但是我還是沒有馬上認罪。而是竭盡全力盯住警察。我想被逼到牆角。想快點被抓。但同時又想抵抗到最後。因為這是我唯一能夠盡全力去做的事了。

之後在家庭裁判所那個警察說那時候看到我的眼睛看到後背發涼。我不知道自己那時候是什麼眼神,想來應該是用挺可怕的樣子盯著的吧。

盯著警察的時候,突然浮現母親的臉。

就這樣沉默的話,能回家嗎。回家之後該怎麼和母親解釋?還是要向她撒謊。還是要騙她。母親一定會全盤接受我的謊言,相信我的吧。怎麼可以這樣!

盯夠之後,這下子眼淚止不住了。

——怎麼可能承認!怎麼可能先認輸!——

——認罪!我要徹底了結!——

腳底漸漸站不住了。相反的兩種感情在膝蓋、腰、胸、肩膀,像水和油的碰撞一樣混合,增大,最後在下眼皮流下來。

這樣就能了結了。這樣就再也不會傷害任何人。

「是我做的。」

我開始供出了。

警察首先問了案件使用的兇器。我說了,犯案時使用的兇器全部丟到附近一個叫向田的池的水塘里,還有一部分刀子和鎚子的收藏品在房間里。他們讓我在A4複印紙上畫了自己房間的構造和詳細說明什麼地方有什麼。

警察拿著審訊書。和在家裡守候著的警察通過手機連絡。錄口供的同時進行搜查我家。小刀、鎚子、在玻璃瓶里用鹽水泡著的貓的舌頭、從附近施工現場偷來的便攜型的打釘機,還有「犯罪筆記本」。我那些邪惡的寶物被一個接一個地繳獲了。

搜索完了之後,要問的是土師淳被殺害、屍體遺棄案件發生的當天,也就是5月24日我的行動。

警察錄口供告一段落後轉到別的房間。等了一會兒之後,檢察官和事務官進來了,警察暫時出去。檢察官矮矮胖胖的,事務官大概30多歲。高個子,雖然沒有檢察官高,但是挺豐滿。

胖胖的檢察官在我面前一下子坐下了開始說話。

「下面呢,要給你做筆錄。沒做過的呢就說沒做過好了。說實話就行。」

多親切的口吻。我點了點頭,把剛才和警察說的話重複了一次。

高個子事務官在房間的角落的小桌子打開了筆記本,把我說的話幾乎同時地錄入電腦。身體向前傾喀噠喀噠地敲著鍵盤。

「今天就到此為止吧。明天繼續,好好休息。」

胖胖的檢察官和事務官說「走吧」,然後走出了房間。

兩個人走後,剛才在外面等待的警察進入了房間。我問了警察我擔心的事。

「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警察笑著回答,

「死刑?你在說什麼呢。你還是個小孩,不會被判死刑的。你才多少歲。頭腦又好又有膽量,好好學習,重新做人。從明天開始就是真正的錄口供了。把一切說出來放鬆點。我會拯救你的。」

腦袋空空的

拯救?

說什麼呢,這個大叔!

對我而言最好的救贖只有「死刑」。這是一場賭上性命的沒有重置按鈕的遊戲。輸了的話就要絞刑。要在嘗盡和我親手殺死的小淳一樣的痛苦中死去。我預備好的結局不是這樣的!

就像掉在沾滿油花的盤子上的一滴洗滌劑一樣,恐怖在全身擴散。這時候的我,比起「死」,更害怕「生」。


有機會去日本留學 正好懂一點日文,當時也對a挺感興趣的 玻璃心所以匿了。少年A父親和母親都是韓裔日本人 所以a有韓國血統 父親是神戶一家重工業企業的職員 母親是家庭主婦。在日本2ch有人爆料出當年a的複式別墅 不過現在已經是公園了,愛好畫畫和聽音樂(當時的cd機)被捕後a的父母離婚 a的媽媽寫了本書 記錄a從小到被捕的過程和懺悔。出了關愛院後a住進了一個老爺爺的家裡 在餐廳做傳菜員。一年後a來到東京都 認識了一個韓國女友 2ch上甚至有人爆料出a在東京都租住的公寓 後不明原因留下大量行李離開東京 以上。


更新 挖到兩張少年A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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