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男朋友房產證加我的名字,過不過分?

明擺著要錢,你說一下怎麼不過份?


法盲,建議繼續精讀婚姻法!


本質上,你們更像做生意。既然雙方談不攏,那就散,很正確,過去的也算了。那麼以後怎麼做呢?

首先,你得對兩個在一起的結果是結婚還是成親有個基本的認識。結婚,有婚姻法的調整,最終可以用金錢量化的,重財產輕感情。你持這種想法的話,就應該堅持,千萬別被人說幾句什麼物質女拜金女就慫了,你的生活你做主,你的選擇你本心。另外的你得搞清楚,是你嫁人,是你要組成家庭,而非你父母,你的想法別冠父母的想法之名。如果你對兩個人在一起是成親的認識,那就是成為親人,目前我國沒有親人法,親人,重感情輕財產。你要考慮的就是我們的感情是否深厚到我們要一輩子走下去的信念,雖然結果不強人意。但還沒發生,不去想,只要現在雙方有這樣的念頭就足夠了。


房子買回來極大概率是升值的,車子傢具什麼的你升值一個給我看看


這種事自己提出來就沒意思了、真正愛你的人會主動想辦法加你名字的,另外從男方父母角度講,人家肯定是護兒子的心態,你會把自己給兒子買的房子沒結婚前寫兒媳婦名字么,換位思考一下。


你們一起寫一套就沒有首套了....為何不單獨寫你名字再來一套...


全款買房肯定好幾年前的事兒,你得裝修款車是有多大預算,能抵房款一半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即使有你名字離婚你也分不到的,又何必執著於這點呢。


男人對你也就那樣吧。你家又不是不出錢。你父母也沒錯。


你們城裡人真會玩。


能出房子一半的錢了,自己買多好


題主,男方父母很通情達理了,結果不要你們出錢,還全款買房,你可以不用出裝修錢什麼的,那些錢自己婚前買個單身公寓什麼的都比出裝修錢好。你覺得呢?買車算是你的嫁妝,父母陪嫁什麼的由父母說了算.買了不也是你用么?我不建議房子加你名字,婚前買房,加不加名字離婚都沒你份。如果感情好,不離婚一輩子,那加不加有什麼區別?


1.男方不加名不夠誠意。

2,女方堅持加名有什麼實際好處嗎,沒有。法律上來說,就算加了你的名字,離婚了你廁所也分不到。

3.女方有錢搭在裝修家電買車上又糾結房子的都是傻,離婚了牆面家電破車你都帶走,有啥用?有這個錢還不如重新買個房(買個廁所說不定也能升值啊喂!)


都蹦著離婚去的?


題主你要理解一個家庭不是很富裕的人,買一套房子意味著什麼,

這個是他人生的全部,他整個家庭的全部,就算以後離婚之後,如果不分割的話,他也有個小窩住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有幾點對現在的社會請你分清楚,不管是夫妻還是父母,房產證上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房子

如果你本來有房子住不缺房子,建議不要加上去,時間長了,有子女了,老公自然會加上去的

如果你本事沒房子住,硬性要加可以和他草擬個合同

在結婚之後的5年擁有房子的20%,10年30%,15年50%,按照這個寫,

請以成年人思考問題的方式思考,不帶任何感情的為好


自己沒有足夠經濟能力要啃老的人就不好盤算著結婚。


都出裝修、家電錢了,寫上你的名字不過分。但已經分手了,估計也很難複合了。

不過我感覺你們脾氣都太倔了,而且一般這種情況父母不是應該會做中間人嗎?看來你們兩家人確實不合適。


既然你都說了「我倆感情挺好的,也沒有什麼矛盾,相處也還可以」,那何必為婚前財產寫不寫你名字鬧掰呢,不寫就不寫唄,也甭裝修出錢了,不往婚前不動產上投資是多好的事啊~大家婚前財產明明白白,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多好。反正如果是感情變質了,這些財產的糾結只會添堵,不會增利,畢竟是婚前的,尤其再是男方父母出資買的,那從法律角度講,寫上你的名字,也和你沒多大關係……

但如果是雙方父母非在這件事是較真,你們又反抗不了,那還是分手的好,這種因為父母意見而引起的矛盾,婚前都能暴發,婚後也少不了,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也不見得就有好日子。畢竟父母這種千絲萬縷的存在,是會長久影響家庭關係好壞的,現在擰不過家長控制,以後有別的事情也別想消停……真是經驗之談……


趕緊生個孩子,把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都別留著離婚財產分割的小心思


就算寫了又如何,後期離婚之後也會看資金流水判斷到底是誰的產業。

現在女人要向嫁人的時候落得心安理得要麼一起還房貸,要麼你就拿首付。


不出裝修錢、不出家電錢,然後不寫你的名字,考慮下你能接受不?如果你能接受,那你就不要在房子上投入任何金錢。如果不能,那也沒啥好說的。

裝修和家電這種隱形投資,以題目中的情況描述,你們不提前談好,以後有的是問題。


不過分

不是你的問題

要麼是男的根本不愛你,就想隨便找個女的結婚

要麼是太過媽寶

隨便哪個都不值得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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