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男朋友房產證加我的名字,過不過分?

看了好多回答和回答中的評論得出一個結論,題主本身就是抱著我的要求不過分,他必須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的心態來的。所以,相親這種事,還是直接上來談利益吧。畢竟不是兩人初識後,經過諸多事相互吸引,人都是逐利的。


出裝修什麼的最傻,他家全包不好嗎,你自己用陪嫁的錢買套房,哪怕是給個首付也行啊,結婚的時候還可以說你陪嫁了一套房子呢


女兒尚未問世。急匆匆買了房子..

之前還跟媳婦說咱就這麼租房也挺好的. ( 在魔都買不起大房子,但是可以借的起大一點的房子)

再也不擔心娃說房子的問題了. ( 女兒嫁到那就把房子買到那 ) 吵架就讓男人掃地出門.


男方既然選擇不讓女方出一分錢,寫他一個人名字也很合理,如果女方也出錢了就必然寫兩個人名字,就目前來看,你倆已經分手了,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在從一個情懷的角度寫吧,女孩子喜歡男生主動,而不是索取,我身邊有兩個好朋友結婚,房子都是男方買的,而且都寫了女方一個人的名字,都不便宜,一個在深圳幾百萬,一個小城市七十萬,如果感情很好的話,真的不會糾結名字的問題


既然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題主家為什麼堅持要以給人家一半房款的形式讓人家在房產證上加你名呢?

如果是為了婚姻穩固,其實大可不必,顯然現在因為這事你們的感情反倒受影響了。

如果是有財產上的考慮,題主家為什麼不趁著還沒結婚自己也全款買一套房子呢?這樣兩家都有自己的房子,誰也不用圖誰的。

我來猜測一種可能,就是題主家一時拿不出全款買自己的房子;但如果以只交納首付然後還貸的形式購買,勢必對題主自身的財務狀況產生長期影響,題主男友未必肯接受。

所以題主家希望以出一半錢的形式買人家的半套房子。

這行為本身沒有對錯,但問題是人家不願意以這種形式賣給你,哪怕題主以感情綁架,這買賣也沒做成。

從題主男友的角度考慮,不願加名很正常。表面上看題主雖然出了一半房款,但如果換做我,將來要是有離婚那一天,我寧願要一套完整的房子,而不是剛結婚時候的幾十萬現金。再說房子本身還會增值,離婚的時候怎麼判還不一定呢,我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

題主男友的房子是全款,如果裝修錢不要求題主出,不加名無可厚非。我有個女生朋友的男友也是這樣,他們倆現在已經結婚了,男方包辦裝修婚宴,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沒加女方名,女方陪嫁一輛車。這種事全看兩個人能不能商量到一起去,能就商量,不能就算了,既然題主和男友把話都已經說開了,就沒必要強求。


如果是我的話,女方不出錢也想寫女方的名字,本來就是一家人上一個戶口一個結婚證自然也應該上一個房產證,退一萬步講如果以後發生意外或者離婚,那也希望有這樣一種牽扯吧,或者說也給一部分保障。所以我覺得這並不關乎女方出不出錢,出多少錢,房子增值錢貶值等等的問題。


我就奇怪了,加名字一定要在交房之前么?後面不能再加么?

你男朋友完全可以一口答應下來,無非是什麼時候加的問題。


先看題主的描述:

我家要求房產證必須寫我倆的名字,我家出裝修、家電錢(差不多是房款的一半),或者買車也行,可以商量,但是房子必須是兩人名」

「我很迷茫啊,是因為我家的要求很過分么,很難以理解么」

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結婚首先是兩個人的事兒

話里話外,都是我家如何如何,請問你自己是怎麼想的呢?

可以想像,題主還沒有學會真正獨立過,應該是被父母寵著的乖乖女吧。年滿18歲就已經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經濟上獨立不獨立首先不說,思想上也應該學會點獨立思考了啊。

拋開你家父母說的任何的話語,單就你本身來說,請考慮如下的幾個問題。

1. 你真正了解他么?

意思是什麼呢,就是說你跟他相處的過程中,覺得他為人如何,是不是真心對你,有沒有花心的時候,有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情,吵架的時候打過你沒有罵過你沒有,大部分時間是他主動求和安慰還是怎麼著,跟周邊的朋友相處的如何,自身素質怎樣。

2. 你真心愛他么?

3. 你打算跟他結婚的過程中,有過離婚的打算嗎?

如果你真心愛他,他又是一個好男人(綜合問題1),又沒有打算跟他離婚,那房產證寫不寫你的名字,有關係沒?反正一輩子都是他了,不寫你的名字又能怎樣,他死掉之後財產不還是你跟你孩子的?

好吧,肯定會有人說萬一離婚了怎麼辦。

涼拌!「男朋友家不讓我家結婚花一分錢」,本來這就是人家男方的婚前財產,從法律上講,沒有分給你的責任。

難道就任由渣男作祟?

之前已經問過了"你真正了解他么?"這個問題,在你個人覺得他千好萬好的時候,是你自己的選擇,結合之後可能男方會出軌,可能會這樣那樣的不好,但請記住,這都是你自己的選擇。如果你選擇了渣男,那麼也只能承受這樣的後果。可能我話說的有些直白,但是事實就是這樣。當然,也不僅僅只有渣男,也可能有渣女,婚後給男方戴綠帽子的不也比比皆是?

再者,即便是寫了你的名字,結婚之後,男方移情別戀,分你一半財產又能怎麼著?最後你不還是拖著殘軀自己孤身離開?四十歲有點財產的男人找個小女好不輕鬆。

不過我認為這是小概率事件,大部分互相看對眼的互相真正了解的夫妻,一般都會好好的走過一生。

以上是給題主理順思路。首先認清對方是不是你要找的人,其次從法律意義上講對方沒有寫你名字的責任與義務,最後對號入座,如果覺得靠譜,那麼就嫁。

然後回答題主的主要問題,「你很迷茫,你家要求過分嗎,很難理解嗎」。

1.首先男方已經買了全款買了房子,結婚也不花你家的一分錢,從法律上講,這沒有寫你名的必要

2.其次,從人情上講,對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我相信不會是男方自己買的),在寫上媳婦的名字這一點上,也僅僅是可以而非必須。換位思考,如果你當了父母,你兒子結婚,你自己全款買的房子,對方女的想要寫上她的名字,你作何感想?

3. 你家要求也沒有關係,但這並不應該影響你們兩個人的感情甚至是分手。如果對方也能想的開,你倆感情又很好,那寫上你的名字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人家拒絕也是情有可原。

4. 分手只能證明你倆愛的都不深。如果深,勢必會有一方妥協(並沒有挑撥你們的意思,也有可能是受家庭影響太深刻,都是擺脫不了家庭影響的心理寄生蟲)

鑒於題主已經分手,還是奉勸題主好好為以後打算,堅持獨立,堅持獨立思考,人生是你自己的人生。

有一句話我很欣賞,女人無所謂堅貞,堅貞是因為受到的引誘不夠;男人無所謂忠誠,忠誠是因為背叛的籌碼太低。

如果想通過依靠房產證上的一個名字來尋求內心的安寧,那麼內心將會永無安寧。


覺得你就是來搞笑,不圖他的錢幹嘛加名,真噁心。你真有這個錢幹嘛不自己買一套。


要的只是一句話語權。。。


可以自己買一套房,堅決不讓對方出一毛錢,房產本上的簽名用力寫,簽字的部分要拍照要特寫,上傳朋友圈,qq空間!,告訴全世界你是有房的人!


無理取鬧的父母加上沒有思考能力的女兒。還好分了。


出資1/3拿一般股份。和算盤打的好


其實真心覺得很多女的要求房本加名啊啥的挺沒必要的。當然男方死氣白咧想給你加那就加。誰的錢都不是白掙的你怕離婚分不到財產那人家也怕啊!當然共同還貸的肯定要加上名字。要是人家全款的房還要加名那真說不過去。我同學女生家裡400萬的房子,男方家裡800萬的房子。人都是婚前買的,各買各的。所以啊,安全感是自己給的呀。還有,真的別讓父母出裝修錢,那都是貶值的項目,沒用。


既然女方出錢裝修陪嫁車子什麼的,都能夠達到一半的房款了,那為什麼兩家不能好好商量,男方女方各付一半房款,產權合佔50%,這樣雙方都有家的感覺,萬一離婚,房產增值部分也是各佔一半。


根據新婚姻法,男方全款買房,女方就算加名也毛都分不到,如果你父親想讓你加名只是為了情懷,我看未嘗不可,跟男方講明白加你名也對他們沒損失就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男方全款你出裝修傢具的話,這對你是虧的,因為房子在升值,而你的傢具只能貶值。這種情況比較公平的做法是和男方平分傢具裝修錢。


這個是很過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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