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說岩土——DAY409(地下工程)
02-02
2018年1月21日,大家一起刷新岩土工程的基本概念!暫時的目標是每天刷新一個基本概念,針對一個概念深入剖析、理解。期待著大家拋去完美主義,放下自我保護,暢所欲言,專註成長,共同的進步。特別聲明,本人水平有限並不是來給大家上課,僅僅是想起到一個剖磚引玉的作用,更確切地說是求拍磚,所以如果文字中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期待著各位的指正也希望不會驚嚇到大家!
DAY409
地下工程
礦山法因為總是與鑽眼、爆破技術聯繫在一起,因此,有時也稱為鑽爆法。礦山法最常用的施工方法,可分為一般礦山法和淺埋礦山法兩種。一般礦山法又可分為全斷面開挖法、台階法、斷面分部開挖法。淺埋礦山法可分為正台階法、導坑法、中隔壁法。選擇施工方法的基本因素大體如下:1、施工條件,它包括施工隊伍的能力、素質、裝備及管理;2、圍岩條件,包括圍岩級別、地下水及不良地質現象等;3、隧道斷面面積,斷面的尺寸、形態對施工方法有一定影響,目前有面積不斷加大的趨勢,相應的比較流行先開挖小斷面導洞在擴大成全斷面;3、埋深,埋深應響初始應力場及多種因素,可分為深埋和淺埋;4、工期,工期決定了對施工的要求;5、環境條件,施工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時,環境條件是重要考慮因素之一。
明天見。
期待各位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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