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釋甲骨文「王」金文「士」,揭秘政府的書契起源和書契本質
重釋甲骨文「王」金文「士」,揭秘政府的書契起源和書契本質
前面的文章中已經指出,無論是文字,還是歷史,裡邊都是包含著義、道義的。文字之所以被發明設計出來,目的就是為了表達和傳遞道義,而歷史事實和歷史事件的深層,也都有道義為內核和支撐。這就是傳統上所講的「文以載道」之「道」,也是「春秋大義」、「史意」或「史義」之「義」。
對文字、文章和歷史而言,外在形式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其內在的義、道義。在研究文字和歷史時,更重要地也是把握其內在的義。在追溯和考釋文字的起源以及歷史事件的發生時,最重要最根本的方法也是「考義」法,即從內在的「義」著手,通過「義」來複原和解釋文字字形和歷史事件。
在傳統中,中國學問也歷來重大義,以義理為本,而輕視外在的文史形式。主張義理之學,反對記誦之學。這就是孔子所倡導的「博學於文,而約之以禮」;《中庸》所強調的「尊德性而道問學」。
然而現代人對義卻普遍忽略,甚至否定其存在,而重視外在的形式。把文字看成簡單的語言的符號化,看成單純地形式化的工具,把歷史看成是已經發生的外在的「客觀」事件集合。實質上,義是文字和歷史之內在靈魂,而文字的字形讀音,以及有關歷史事件的具體記載,則是文字和歷史的外在肉體。現代人的做法,就是無視其活的內在靈魂,而孜孜於其死的外在肉體。這導致現代人對文字和歷史的理解是膚淺的、扭曲的。
近期我們所推出的重釋甲骨文系列文章,就是使用了「考義」法,用這一新的方法,新的視角,重新看待我們的文字和歷史。通過前面的文章可以看到,在「考義」法的視角下,我們的文字和歷史是如此的不同,如此的令人震撼,而這才是真實的文字和真實的歷史,是文字之根本,歷史之根本。
今天,我們同樣用「考義」法,來重釋一下甲骨文「王、士」二字,看看能帶給我們什麼新的震撼。
漢字是表義文字、道義文字,一旦忘卻了這一點,就會對其所承載的道義進行無視甚至否定,那麼文字就會成為沒有道義的軀殼,成為一種單純的工具,成為所謂的「象形文字」。這是現代人對漢字的主流態度。
一旦認定漢字是「象形文字」,在解釋和研究漢字的起源時,就一定會絞盡腦汁地、牽強附會、生拉硬拽地為每一個文字找到其所象形的對象。這是現代中國文字學的標準做法。
對「王」字,現代非常流行一種解讀認為,這是對斧頭的象形。說是在古代,斧頭是一種威猛的兵器,於是斧頭就代表權力、權威,從而成為王權的象徵。
如果王的確是象形文字,說王是對斧頭的象形倒也不是沒有可能,不是空口胡說,因為王的甲骨文、金文字形的確與斧頭有點象。
但是,如果從「義」上看,一旦認定王的斧頭的起源,就意味著王的的權威基礎是武力、暴力,也意味著王道將是基於暴力、武力的專制制度。這顯然與王的本身含義完全相反。
在中國的歷史記憶中,以及傳統文獻記載中,王道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最美好最理想的時代。孟子專門對「王」,以及與之相對立的「霸」做出定義:「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
《尚書·洪範》:「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意味著王道代表公平、正義、永恆。
荀子認為:「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以「純粹」的道義為基礎的才是王,以摻混雜質(駁)的道義為基礎的就是霸,沒有任何道義的、完全玩權謀的則是「亡」。
總之,王是含有道義的,甚至說王就是道義的另一種叫法,王的基石是道義、道德、仁義,即孔子說的「德政」、「仁政」,王是絕對反「力」的,即反武力、反暴力、反專制的。
既然「王」的內涵不僅不可能與作物武力象徵的斧頭有關,而是是完全地、徹底地反斧頭的,因此,將王之字形解讀為斧頭是在暴力地強姦「王」意,把其所極力反對的東西硬生生地安在王的頭上。這樣的解讀,這樣的「學問」,不僅僅為扭曲和顛倒王字本意,而且會扭曲和顛倒我們對歷史的認知。
那麼「王」字字形究竟指代什麼?為什麼王字能夠成為道義之化身,被世世代代的中國人視作理想社會之模型,被憧憬著,追求著,崇拜著?
在前面我們已經指出,政府在開始中國出現的時間為唐虞堯舜時代,而在之前的漫長時代,則是一個沒有政府的書契社會。儘管沒有政府,但是憑藉「書契之治」社會依然是和平有序的,是一個人人誠信的道義社會。
而在書契的訂立和書契雙方分歧的處理中,作為第三方的中介、中保的「尹」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尹」的甲骨字形為握著刻刀正在進行刻畫的右手,指代能夠刻畫和製作書契的人,或者指代刻畫書契這一動作。「尹」們不僅懂得書契的刻畫製作技術,幫助書契在技術上的製作和刻畫,而且更重要的是,還要在書契雙方之間進行講理、說服,以消除分歧,形成共識性條款。
這些共識將以書契文的形式被刻畫在書契上,雙方對其都有遵守履行的義務,這就是「聿」。「聿」的甲骨文字形為「尹加八」,「八」指代分歧、糾紛,因此,「聿」就是經過「尹」的調停說服後在書契雙方之間所達成的共識,加上「行」字旁就是「律」,即後來的法律之律。
在書契時代,「尹」是完全民間化的,他們的權威完全基於他們自身的道義道德水平和影響。同時,尹的更重要的作用並非是技術上刻畫製作書契,而是幫助書契雙方能夠消除分歧,達成共識,即中保功能。而尹執行中保功能的工具是一張嘴,使用語言去講理說服。而語言的說服力則來自語言所傳達的道義道德。「尹」加「口」即為「君」,用來強調「尹」的更重要的職能和更重要的屬性——道義、道德。
毫無疑問,在政府之前的漫長書契時代,「尹」、「律」、「君」都是早已存在的,因為這些都是書契制度的基本要素,是「書契之治」得以存在和實施的必要條件。
在堯舜時代,政府只所以會出現,並非是歷史的必然,也並非是歷史的進步,而是中國自身的所固有的書契制度、書契秩序遭到一種新文化的破壞。這種新文化有兩個典型特徵:祭祀和戰爭。綜合各種歷史信息來判斷,這是一種戰爭化的多神教文化,是古兩河-埃及的多神教文化,經由中亞-東歐草原,東傳中國的結果。其祭祀因素來自古兩河-埃及多神教,而其暴力、戰爭因素則來自中亞游牧。
因此,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消除祭祀和戰爭,維護自身所固有的書契之治。《左傳》:「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事」的本意是應該被消除的「凶事」、「災禍」,「國之大事」即國家應該被消除的兩大禍患。消除祭祀和戰爭的手段是什麼?是書契,將祭祀書契化,戰爭書契化,即將外來的戰爭化的多神教文化中國化。
「化干戈為玉帛」正是將戰爭書契化的經典描述,干戈是武器,指代戰爭,「玉帛」則是玉質的書契,「化干戈為玉帛」實質就是「化干戈為書契」。
「玉帛」為什麼是書契?因為玉禮器的核心特徵不在玉石本身,而在其上所刻畫或雕刻的雙排契齒文,這些雙排契齒文是書契時代的重要符號,重要文字,指代書契,也指代誠信和道義。而指代各類玉禮器的甲骨字形中,雙排契齒文結構更是明顯。
石頭本來被多神教用作祭品,其理論基礎是巫術的、神學的。但當多神教傳播到中原地區以後,卻被「禮」化了,成為「禮器」。「禮化」的實質就是書契化,道義化,中國化,也是去祭祀化,去西方化。
《禮記》說:「禮者,理也」。而無論「禮」,還是「理」,其甲骨文字形的核心結構都是指代書契的雙排契齒文。因此,也可以說,禮者,理也;理者,禮也;理、禮者,書契也。
不僅中國的目的是維護書契制度,而且政府自身的構成模式以及行為模式也是書契化的。早期,即堯舜唐虞時代,所有的政府構成人員都是來自民間。他們就是早已在中國存在的「尹」們,「君」們。政府出現的過程,實際上也是「尹」、「君」含義由民間到官方的轉化過程,至少是指代官員的新義項的產生過程。
同時,政府人員之間的關係,無論是首腦與諸侯官員之間,還是諸侯官員們相互之間,都是用「玉瑞」、「玉圭」等玉質書契來體現的書契關係。據《史記》記載,黃帝打敗蚩尤以後,緊接著做的是事是「合符釜山」。「合符」是一個書契用語,指代訂立書契或兌現書契,在這裡是一個象徵,即在各邦國之間建立書契關係,從而維護整個社會的書契秩序。
據《尚書·堯典》,舜繼堯位之後,在做完象徵性的祭祀之後,馬上做的是為諸侯「班瑞」。「班」是頒發,「瑞」是玉質書契,「班瑞」就是向個諸侯頒發書契,含義與黃帝的「合符」同。
「王」字的甲骨字形是一個加上「八」的雙排契齒文。「八」的意思是「分」,含有頒發、分法之意。因此「王」就是對「班瑞」的符號化,文字化。
一旦確定了「王」的造字意象是分法、頒發書契,那麼對於金文「士」的造字內涵就很容易理解了:接受來自王所頒發的書契。
政府人員由兩類人員組成。一類就是政府首腦,就是頒發玉質書契的「王」,而另一類則是接受王所頒發玉書契的「士」,代表諸侯和官員。「王-士」關係是書契關係,是信用道義關係,誠信協作關係。
由於是書契關係,誠信合作關係,「王」和「士」在本質是相同的,尤其是目的功能上,都是維護書契秩序,維護道義,甚至都直接代表道義,「王」如此,「士」也如此。
事實上,「王-士」是政府出現後,在中國出現的一個新的職業分工群體,他們的職業目的是維護書契秩序,即維護道義秩序。整個中國社會就成為一個以書契文核心的專業分工社會,典型的描述是「士、農、工、商」。
伴隨這政府的出現,伴隨著「王-士」專業職業集團的出現,人們對政府,對王士集團的存在的合理性也一直質疑不斷,不明白他們為何可以「不勞而獲」。《詩經·魏風》中的《碩鼠》和《伐檀》,都是對這種質疑的具體體現。及至戰國,這樣質疑依然很強烈。在當時的諸子百家中,「農家」就堅決反對「不勞而獲」的「王士」集團的存在。稍晚的道家也主張絕對的無政府。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孟子決意為王士集團辯護。他認為,「治國」(即士)和農業、工業、商業一樣,是一個獨立的行業。「王士」集團的稅收收入,實質上是基於行業分工的公平交易。行業分工可以增加人民生活的便利性,為人們提供自己無法和無力提供的生活設施。行業分工得以存在的基礎是市場交易。
《孟子·滕文公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以泰乎?」
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子以為泰乎?」
曰:「否,士無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市場交易),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於子(從你這裡獲得收入)。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哉?」(士是與梓、匠、輪、輿一樣,是一個獨立行業,只不過提供的服務是『仁義』)
《孟子·盡心上》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
孟子曰:「尚志。」
曰:「何謂尚志?」
曰:「仁義而已矣。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因此,王道即士道,士道即王道。王道、士道即書契之道(DYH:道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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