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網貸平台合規分析乾貨
網貸平台類型
目前根據業務雙方屬性的不同,網貸平台分為5個類型:P2P、P2B、P2G、P2C、P2N。
- P2P:個人出借 對 個人借款。
- P2B:個人出借 對 企業借款(非金融)。
- P2G:個人出借 對 政府項目。
- P2C:個人出借 對 企業。
- P2N:個人出借 對 多家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向平台推薦項目。
P2C與P2B的區別:都是針對企業的貸款業務,2C可以包括中小微企業,不限於是否為金融機構;2B指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也就是說,P2B不能對接小貸公司。
目前常見平台模式:P2P、P2B、P2N。目前法規限制網貸平台只能是作為居間人角色,主要業務為撮合交易,而不能再直接介入交易。
平台業務模式
網貸平台主要業務流程:借款方提出借款需求,或第三方合作機構推薦借貸項目,平台進行風控審核,核實信息真實性。平台發布借款項目,等待借款籌集。出借人在平台上選擇項目進行出借,籌集完畢後放款給借款方。借款方在平台上進行還款,出借方在平台上收取利息。
平台為借款人/出借人提供哪些服務
根據監管部門對網貸平台的定義,網貸平台作為居間人只對信息披露承擔責任,不對借貸違約承擔責任。平台應盡義務有:制定審核制度、風險教育、保存客戶信息、對可疑交易進行報告、向有關部門送交報告。
借款申請的審查(風控評估)
平台有責任對借款人及其借款需求進行風控。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不得超過20萬,在不同平台借款不得超過10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不得超過100萬,在不同平台借款不得超過500萬。
披露信息的匯總及上傳
平台需根據相關披露法規在平台上對出借人披露借款信息,提示風險信息,但要注意借款人的隱私保護。
撮合已發布的借款項目
平台對借款人和出借人進行撮合,提供雙方信息促進成交。
管理籌集到的資金
平台要將自有資金和用戶資金分開管理,對客戶資金進行託管或存管。
還款的監督
平台需要對借款人進行還款提醒。
逾期的處理
平台必須要建立逾期發生後的處理機制。
平台的出借服務是什麼
假設用戶有意願出借1萬元,並將1萬元直接出借給某一借款項目,那麼一旦該項目發生逾期,用戶就面臨著無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風險。
平台為了出借人能夠分散資金,降低風險、借款項目儘快籌集滿標放款,推出自動出借服務(代理出借)。用戶購買出借服務後,由平台系統自動篩選標的進行分散匹配出借,避免集中投資在一個標的上使風險過於集中。並且當出借產生利息時,自動幫用戶進行復投直至出借服務到期後,用戶一次性收到本金和利息。
出借服務是否合規
比對了出借服務的特點及網貸規範,目前可以認為該服務是合規的,但注意的是要對用戶明確服務內容及規則,提供對應的服務協議。
平台收取的費用有哪些
平台的收入來源應當是平台服務費用,平台需要對出借人和借款人明確服務費用。不同的平台對費用收取規則不同,但可以籠統的分為幾類:
對出借人/借款人:收取充值/提現手續費,該費用通常是交給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銀行)的,也有平台不收取,自己承擔該筆費用。
對出借人:
- 利息管理費,對收益部分收取的管理費用。
- 出借服務費用,對自動匹配出借後產生的溢出收益收取費用。
- 轉讓費用,對轉讓標的用戶收取費用。
- 違約金,對提前退出項目的用戶收取費用。
對借款人:
借款管理費,對借款項目收取管理費用。注意的是:在規範整頓「現金貸」通知中已經要求平台要將借款管理費以年化借款綜合資金成本的形式提現,並且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民間借貸利率規定。也就是說借款人為借款付出的總金額(利息+費用)不得超過36%。
逾期罰息,對逾期還款用戶收取一定違約費用。
項目合規要求
《網貸認定及整改要求》對借款項目的來源、籌集期、發布形式及平台運營進行了規定。並且嚴格禁止平台進行自擔保、自融,對於項目的擔保信息要進行充分披露。如果是平台合作機構推薦項目,也需要對合作機構進行充分披露。
平台合規要求
現在還要自建資金池的平台,各位PM就遠離吧,絕對是個坑。
上線前請確保平台的各種備案、許可、規章制度都符合監管要求,不然盲目上線有風險啊。
信息技術風險管理
信息系統的等級備案和等級測試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包括定級、備案、安全建設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級測評、信息安全檢查五個階段。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五級。
《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已運營(運行)的第二級以上信息系統,應當在安全保護等級確定後30日內,由其運營、使用單位到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新建第二級以上信息系統,應當在投入運行後30日內,由其運營、使用單位到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隸屬於中央的在京單位,其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並由主管部門統一定級的信息系統,由主管部門向公安部辦理備案手續。跨省或者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信息系統在各地運行、應用的分支系統,應當向當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備案。省直或省級單位信息系統向省公安廳備案。跨地區、跨省或者全省、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信息系統在各地運行、應用的分支系統,向地級以上市公安局備案。
具體備案、測試流程詳見屬地相關部門要求。
平台宣傳
- 不得自行發售理財產品,或以理財產品名字宣傳;
- 不得對出借收益與銀行利率、銀行理財產品進行對比,誤導用戶;
- 合同:簽訂借款合同而非理財協議;
- 不得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進行線下「推薦項目,獲取資金」;
- 不得在線下渠道、物理場所對平台自身進行宣傳;
網貸法規大事件
- 《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
-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
- 《北京市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
- 《互聯網金融 信息披露 個體網路借貸》團體標準
- 《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
不知道為什麼圖片糊了,哎。
做金融的PM,還是以合規為重吧,不合規走不下去的,萬一哪天平台雷了還要遭殃的……
推薦閱讀:
※e租寶在15年6月被主流媒體曝出大量負面消息,為什麼當時沒有倒?
※絕大多數人不知道這招,教你易賺難賠
※他們正在扒掉P2P平台底褲,再補上一刀?
TAG:互联网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