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投資談 12.13,蘋果的「雙十二」,那一年,州政府預警蘋果股票,這真的是笑話嗎?

那一年,蘋果還年輕,被政府貼上「高風險」股票標籤苦勸投資者別買,這真的是個短視的笑話?美國稅改,股民歡呼,別急!可能股民被「加稅」啦!

「雙十二」剛剛過去,不知道大家購物爽不爽。

而在這天,一則陳年舊事也被美國媒體翻出來,那就是1980年12月12日,蘋果以22美元的價格發行了460萬股,籌資不到1億美元,完成IPO。

當天,《華爾街日報》在第十二版也報道了這事兒:

其中還提到,馬塞諸塞州當地政府監管部門,像當地居民發出預警,認為蘋果尚未建立有效的收入模式,這隻股票「風險極大」,相當於今天的機構評級。

當然,今天,再看到這樣的新聞,你可能會笑掉牙。但是,評價歷史上的任何事件,我們都需要放在當時的歷史情境下去看,否則就是有失偏頗的。當時的情況是,從1980年下半年開始,美國股市市場就不佳。而1980年,也是卡特總統任期的尾聲,美國經濟狀況不佳,他也連任失敗,而蘋果選擇的IPO時間節點本身就是一個投資者看淡後市的時候。

而從當時實際情況看,馬塞諸塞州政府發出預警後,至少蘋果IPO上市後一年,如果有投資者因為這則警告,而放棄了購買蘋果股票,可能還真的會由衷的說一聲:感謝政府。

如圖所示,蘋果IPO一年後,股價跌了36%以上,同期標普500指數跌幅是3.33%,看看,你能說當時馬塞諸塞州的預警真的可笑?畢竟,它預警的是當時的情況,針對的是當時的蘋果,可不是有了iPhone後的蘋果。

這裡,就引申出一個話題,每天,我們都會看到大量的機構市場分析、個股評級、目標價調整。很多時候,這些市場展望在實際市場運行中也「不靠譜」,機構也自己會定期變動,投資者也經常調侃機構被市場「打臉」。

這個問題,我們先排除啥可能利益關係啊,別有用心啊,從機構分析師恪守職業道德,客觀評估的角度來看看。其實,各行各業都有它輸出的產品,比如,互聯網公司,發布一款App,是不是也要根據用戶反饋、市場環境等最新情況,不斷調整功能,甚至可能改版、轉型,也就是不斷變化的。極少有App,發布後,N年沒啥變化吧?是的,對此,大家應該習以為常,既然這樣,為什麼你就要求分析師們都目光如炬,一定要一篇分析管用三五年?

沒錯,市場分析就是這些機構分析師們的「產品」,市場總是在變化,包括如財報等信息,理論上分析師也是後知後覺的,根據最新的信息,當然要不斷調整他的「產品」。畢竟,投資不是「鬥氣」,情況變了,甚至自己此前判斷錯了,就要調整,要認錯,要更正。分析師如此,我們個人投資更是如此,要敢於跳出思維死角,善於自我「打臉」。

當然,機構屬於「賣方」,所以也有動機不斷發布報告,「撩動」投資者去更多交易,以便獲利。當然,就如互聯網一個App,為了營收啥的也可能有些「手腳」,但是也不能太過分。所以,機構們整體上,也需要保持客觀,愛惜羽毛。

所以,對於機構們的市場分析,對上市公司的目標價,也需要伴隨著以動態的眼光去看待。還是那句話,邏輯比結論重要,你光看個「高盛將蘋果一年內目標價上調為 190美元」,沒用,雖然大行的調級也會對公司股價產生短期影響。而且機構間的分析,也時不時「打架」,對於機構的分析,也只是你市場分析的一個維度。

而就蘋果來看,今天從「後視鏡」來看,好像一切都很清晰,但是正如其上市後一年的表現,當時的蘋果是一隻成長股,中間波動也是很大。更別說,蘋果這37年,也是起起伏伏,還伴有危機,對於投資者來說,當時如果身處其中,要理性而準確的判斷也是不容易。

也正是因為投資,特別個股投資,特別是個股中的成長股投資風險重重,變化不斷,才有諸如分散投資、動態平衡之類簡單的風控手段產生,投資也慢慢專業化。這也是我為什麼建議,對於非專業投資者,可以採用ETF打底,部分倉位嘗試個股的手段,相對平衡風險與收益,讓投資成為你生活的一個樂趣,而非讓你焦灼於我現在到底是「買和賣」,又常常悔恨於「我當時怎麼沒有買和賣」,這樣的精神負擔實在沒有必要。

而在個股選擇和持有上,動態評估,讓自己「跳出來」則非常關鍵。相信,只要在股市中倒騰過兩三年的朋友都有這方面的教訓,就是看一隻公司很好,而且確實買入後漲的不錯。但是,當這家公司基本面正在發生變化,甚至實際上是明顯變化的時候,卻因為「愛上」股票,對這些信息無視。甚至,在投資社區中,在該股票主題下,看到力頂這隻股票的人就感覺像見了親人,遇到了同志,相擁而泣:同志們,頂住,價值投資要堅持。要是遇到說這個股票「壞話」的,那是火冒三丈,彷彿一個社區的小用戶的質疑就能讓這隻股票暴跌一樣,想讓他立刻閉嘴。這樣的問題,我當然也犯過,所以現在我也特別注意聽「壞消息」,注意跳出來思考問題。所謂價值投資,確實需要堅持,拿得住,但是也並不是意味著死拿不放,根本前提還是你真的在可觀評估上市公司的現實狀況。

再來說說美國稅改,美國稅改一出,整體大家解讀都是,形勢一片大好,美國股市相當長的時間將漲漲漲!但是,有個問題,大家可能沒有關注,是的,我也沒有關注這個環節,就是其對個人投資者股票交易買賣的稅收政策上有什麼變化呢?特別對中國投資者來說,因為開美股賬號,通常都填了W-8BEN表格,享受了外國投資者的一系列免稅政策,就更不關注這些細節了。

事實上,最新的稅改在這方面,就參議院方案來看,對個人投資者可能有些不利的情況,甚至相當於「加稅」,讓我借《華爾街日報》的解析舉例:

假設股票A,你在50美元一股的時候買了一部分,接著,在110美元一股的時候,又買了一部分,那麼,股價下跌後,你決定將部分股票以100美元一股賣出。那麼問題來了,資本利得稅怎麼收,想當然邏輯都是,看平均成本和賣出價的差值啊。但是,據現在稅法,投資者可以選擇是賣出兩次買入中,哪一部分的股票,怎麼做,我還不了解,這個需要問券商。但是這樣的好處很明顯,我可以先把110美元購入的股份以100美元賣了,全局看,還是盈利,但是局部看,這樣算是虧損,無需繳稅。

但是,新的方案下,情況有變化,採取的規則是「first-in,first-out」,即最早買入的股票將被優先賣出,這樣的方案下,投資收益的稅負可能大大增加。

我們可以比較下,在「first-in,first-out」規則下,你賣一股就是100美元減去50美元,盈利50美元,需要交稅。現在的方案下,從稅基計算角度,你選擇賣出110股成本的,就是100美元減去110美元,則是損失10美元,不用繳稅。這樣的情況下,一個尷尬就是,那些長期投資一隻股票,累積獲益豐厚的投資者,在賣出部分股票時,就很吃虧了。

此前,這一方案據說還準備廣泛實施於機構,這就更麻煩了,因為如部分ETF投資策略本身需要一季度一次的「動態再平衡」,在長時間的投資中,特別在時間較長的牛市,此類操作越到後期可能成本越高。因為股價整體在不斷上漲,不斷的動態再平衡,會在高股價下去「消耗」此前低股價買入的股份,不斷在高稅基下交稅。而在機構們對此反響強烈後,參議院也鬆了口,這一方案將不適用於基金公司,只是適用於他們的個人用戶。

而在眾議院的方案中,並未包括這個「first-in,first-out」條款,所以目前也有律師在向議員們申辯,希望最後的方案剔除這一條,最後的結果還需最終方案揭曉。而對於中國投資美股的朋友,需要注意的就是,那個W-8BEN表格快到期的時候,一定注意及時重新填寫,一般的券商也會提前通知,留神關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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