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時間」是因為你沒有「目標」
1.引子
為什麼明明有「待辦事項清單」,卻總是百無聊賴地低頭刷手機?
我總是在時間「犧牲」後,才這樣去追悔、自責自己,但卻已於事無補,還不如去分析一下,查找一下原因,把問題解決掉。好像,這叫「調動元認知能力」。
2.什麼是「殺時間」?
「殺時間」,就是「消磨時間」。
有這樣幾種典型場景:
拿起手機,百無聊賴地點點這個,開開那個,或者「隨便」看看電視。
周末或晚上陪家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時,很難有整塊的時間用來做事,只有一些零碎時間可用,卻「看不上」,就「不經意」地「殺」掉它們,如無聊地刷新一下朋友圈、知乎、微博等,很快幾分鐘就過去了,雖然瀏覽了幾篇網文,但放下手機後,腦子裡其實一片空白。
被「殺」掉的時間,幾乎是零「收穫」,純粹是浪費,非常可惜。
3.「殺」掉它們是因為沒有「做正事」的「剛需」
但同時,我們卻並不是「真的」無事可做,我自己就有一個相當長的「待辦事項清單」(多達近百項,甚至有些已經躺在那裡有些年頭了)。
那為什麼在這些時間裡,不從清單中「隨便」挑一件去做,而是「隨便」「殺」掉它呢?
最最重要,最最關鍵的,肯定是自己沒有要「做正事」的「剛需」!如果心頭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一直壓著,就像吃飯、睡覺那樣「不做不行」,肯定會一有時間就去做一點,見縫插針,直到完成!在自己的「心裡」,那些「待辦事項清單」里的事情,肯定沒有一件具有這樣的地位!但實際上,那些事情,對自己來說真的不重要嗎?肯定不是!因為如果不重要,自己就不會列到清單里了。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將清單里的事項按「重要性排序」,排在第一位的那項。
4.沒有「剛需」是因為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既然是「最重要的」,自己為什麼不去做呢?
最最重要,最最關鍵的,是自己「實際上」並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為什麼沒有意識到?原因肯定不是它不重要(「重要」是「客觀事實」),而是自己「主觀上」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為什麼主觀上,沒有意識到這項重要事項的「重要性」?直接原因,是「噪音干擾」太多,以至於將其重要性的「光芒」掩蓋了!而人處於社會中,每天必然會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做,身不由己,不可能「乾淨」得只有那麼一兩件事情。因此,我們在每一段時間裡,總是不得不「選擇」做哪件事。但往往是選擇太多了,苦於「無從下手」,憑空增加了煩惱,心一橫,乾脆什麼都不選,而去「殺」了這時間,反而「清凈」。
5.「噪音」之所以能干擾是因沒有明確的「選擇標準」
為什麼明明重要的事項,卻被淹沒於眾多的「噪音」事項里呢?究其根本,還是它「不顯眼」,「挑選出來」這個過程太費勁。如果它鶴立雞群,根本就不用費心,一眼就能辨認出來,其它的事項再多,也都只不過是「背景」而已。那這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會佔據我們的全身心,滿心裡都是它,一有時間,不用「選擇」就去做它了。
但為什麼「最重要的事情」,在我們的眼裡,一點也不突出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自己沒有明確的「選擇標準」!那件事情之所以重要,自然是因其具有其他事項所不具有的獨特的「特徵」,如果自己有清晰的、正確的「選擇標準」,「噪音」雖多,也能輕易地一眼辨認出來。比如當你對「某一款」特定的車感興趣時,車流雖眾,一眼就能辨認出來。
當你具有清晰、明確的選擇標準時,其他的「噪音」事項,就會顯得很微弱,僅剩那一件獨特的事情,光芒四射,根本就「沒得選」。
6.「選擇標準」來自「目標」
之所以要「選擇」,是因為我們要完成某事,有「目的」,也就是「目標」。
當「目標」清晰、明確時,我們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如何實現目標」,選擇時自然不會糾結。然後,「需要做的事情」就明確無疑了。按框架思路來分析,為了「實現目標」,需要做的大類事項只有幾項,每個大類事項再細分下去,也只有幾件小類事項。這些就是你的「待辦事項清單」,將這些事情,按重要性排序,排在第一位的那項,就是你的「最重要的事情」,完成之後,排在第二位的就自然上升為第一位,成為「最重要的事情」,然後依次進行。
7.零碎時間不能因其「小」而放棄
明確了「目標」,明確了「最重要的事情」,在可以自由支配的大塊時間裡,相信大部分正常的人都不會走偏方向。
但對於零碎時間,怎麼辦呢?
這些時間,通常都很短,比如周末家人聚會時,總會有很多一小段一小段的時間無事可做;在路上等車時;排隊時。
如果記錄一下自己的時間,會震驚的發現,這些零碎時間,竟然佔據著我們總時間的很大一塊,至少,每天「挽救」回來1h是不成問題的!如果每天都能「挽救」回來1h,那一年就是365h。按自己的統計數據,時間利用率最高的工作日里,能幹「正事」的時間僅有5h左右,則相當於挽救回來73個工作日,每個月按22個工作日,相當於「挽救」回來3.3個月!再增加一點效應,按4個月,也就是一個季度!如果你竟然每年都比別人「多」出一個季度的時間,那能做多少事情啊!
但難點是,在這些小段時間裡,我們做什麼呢?比如等車時,不但時間短,還很不方便;與家人在一起時,總不能時刻拿著筆記本或一本書吧,那樣太不禮貌了,失去了陪伴的效果。但是,審視一下我們的「待辦事項清單」,真的沒有適合這些小段時間的事情嗎?
下面羅列幾種:
①在手機上看書:智能手機不但提供了「殺時間」的利器,同時也提供了學習的便利。
②思考:知識不是「力量」,轉化為「能力」之後才是,而「思考」是兩大轉化手段之一(另一個是實踐)。
③在手機上學習技能型知識:如GTD時間管理法、番茄時間管理法、印象筆記整理技巧等,這些知識,都是在看到或聽到的瞬間,就能發揮出作用的,零碎時間即可滿足學習要求。
④在手機上閱讀行業類資訊。
……等等,還有很多
8.總結
總之,人的一生,要有明確的「目標」,再去豐富化這個「目標」的細節(不能是空洞的),然後就能分解為適合你眼前這段時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小目標」了。
年過而立,一事無成,是該好好思考自己的「目標」了:長遠目標、眼前目標和常規目標。
時間這個東西,有三個屬性:不可替代性;不可存儲性;公平性(每個人每天都有10080分鐘)。我們當下的每一分鐘都只能「花」掉它,不「花」,它也要流走,還不如「花」了它,但如何花得更有「價值」?
樹立一個「目標」,向著它,持續前行,只要不改變方向,不遠的將來,我們肯定能到達目的地。就像夜航船,不管大海多麼浩瀚,也不管風浪多麼兇猛,只要有燈塔的指引,就不會迷路,越來越接近目的地,直至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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