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說岩土——DAY353(地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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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6日,大家一起刷新岩土工程的基本概念!暫時的目標是每天刷新一個基本概念,針對一個概念深入剖析、理解。期待著大家拋去完美主義,放下自我保護,暢所欲言,專註成長,共同的進步。特別聲明,本人水平有限並不是來給大家上課,僅僅是想起到一個剖磚引玉的作用,更確切地說是求拍磚,所以如果文字中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期待著各位的指正也希望不會驚嚇到大家!
DAY353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的支護可能有兩種極端情況:一種是,當岩體內應力達到峰值前,支護已經到位,岩體的進一步變形(包括剪脹或擴容)破碎受支護阻擋,構成圍岩與支護共同體,形成相互間的共同作用。如果支護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則共同體是穩定的,並且圍岩和支護在雙方力學特性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岩體和支護內各自的應力應變狀態,否則,共同體失穩。另一種是,當岩體內應力達到峰值時,支護未及假設,甚至在岩體破裂充分發展,支護仍未起作用,從而導致在隧道頂板或兩幫形成冒落帶,並出現危險部位的冒落或沿破裂面的滑落,此時將整體失穩,如這時有架設好的支護,則它將承受冒落後岩體傳遞來的壓力,而毛利的岩石還將承受其外部圍岩傳來的作用。處於兩種極端情況之間是,岩體應力達到強度峰值後,岩體變形的發展在未完全破裂前,支護開始作用,這是也可進入圍岩支護共同作用狀態,由於支護受到的知識剩餘部分的變形作用,因此,此時支護所受到的作用要比第一種極端情況有利,但不是越晚越好,因為可能因為支護作用過晚而轉入第二種極端情況,甚至發生岩體跨落而失去支護的意義。
明天見。
期待各位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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