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 是政府與房企的一場博弈, 最後誰會妥協?
文/櫻桃; 來源: 櫻桃大房子(ytdf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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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長沙的朋友給我發來長沙北辰某江景盤開盤視頻,現場又是緊張搖號搶房的氣氛。
他說,「新房1.2萬左右,二手房要1.6萬,不搶才是瘋子。」
價差四千,相當於降價25%,穩穩的套利空間。
上周南京萬人搶房的盛況已被全國人民知曉。包括杭州、成都、武漢、廣州等城市的搶房現象,其實都一樣,即政府限價存在價差的結果。
限價政策,對地方政府而言,現階段確實也是兩難問題。
若不限價,統計的房價漲幅肯定高,對上頭也沒法交差,在輿論上,老百姓更會心生不滿,怨氣連連。
若限價,因為與二手房市場的價差,又會造成搶購,為什麼搶?沒多少供應,只能搶,畢竟這種價差盤太少了!大部分購房者根本買不到,因為房企不願意開盤。
實際上,如果不限價,很多二線城市房源並不存在供應緊張的問題。
那為什麼房企不願意賣呢?
長沙一個房企朋友告訴我,主要限價太低利潤不高,高價賣又限簽,房企回不了款,開發商當然一百個不願意推貨出來賣,所以導致市場上可售房源很少,嚴重供不應求。
而長沙克而瑞的資深人士跟我說,房企在2016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拿的地,平均樓面地價都到了8500,而政府給的指導價只有1.2萬,房企本來是打算做豪宅的產品,建築成本都要四千,賣1.2萬根本沒錢賺。
從房企的角度來看,如果賣完之後,手頭沒地了,公司員工都只能下崗了,分公司就得解散了,所以面臨很痛苦的抉擇。
但政府的角度而言,才不管你賺不賺錢,只管這個月每個區的平均價達到多少,為了增強管控力,政府的價格目標已經細分到按區來限價,而不是全市一盤棋,所以限價限的非常死。
長沙比較動真格,不比有的城市通過雙合同,精裝修另外計價,還有茶水費等亂象來規避限價,因為購房者一旦投訴,媒體曝光,政府就會來真的,處罰開發商,而不是敷衍做做樣子。
長沙因為中心區和郊區的價差不大,可以入市的項目,大部分是去年拿的高價地,放出來就會拉高價格,不像武漢成都玩套路玩的比較深,可以依靠區縣的低價,來拉平中心區的高價,而且也沒有限制到某個區,全市一盤棋,這樣運作空間就比較大了。
關於長沙市場的情況,我這幾天還會專門寫一篇。
跟長沙情況相似的還有合肥,合肥也是真調控,政府限價的決心比較大,沒有陽奉陰違,房企想鑽空子突破限價的紅線,還是比較困難,所以會出現房企想賣房,只能貼著成本賣,甚至虧本賣房的情況,否則你高價違規賣了,政府也不給你網簽,按揭款拿不到,賣了也是白賣。
而武漢、成都、廣州就不一樣了,哪怕是民怨沸騰,利益方依然我行我素,視而不見,捆綁裝修是很多地方允許的,只要不是太誇張,比如長沙,要求的裝修費是不超過房價的15%,這個還不算高,但有的地方需要另外交茶水費幾十萬就是霸王條款了。
對真正的購房者而言,如果以限制的價格買到了,而不需要另外加茶水費,當然是幸運的。但現實情況往往是,開發商將裝修費和房價分開簽合同,裝修費需要一次性付款,相當於買房的總首付還提高了,資金壓力更大了。
要求全款買房的更加司空見慣,包括上海最近開盤都要求全款支付,不接受貸款買房。在上海買一套房可不是兩三百萬能搞定的事,動輒四五百萬以上,如果真靠居民自有儲蓄資金,有這麼多人能拿得出好幾百萬的存款嗎?
我相信全靠自家的棺材本還是少數,肯定有一些需要通過其他貸款方式來湊齊買房的全款,其實相當於你的資金成本更大了,要知道,按揭貸款是所有銀行貸款產品中利息最低的,其他消費貸款,裝修貸款,信用貸款等的利率,顯著高於房子按揭貸款,說白了就是你負擔的利息更多了。
據房企的人說,現在對於限價的局面,房企的心態普遍是,能拖多久拖多久,靜觀其變;這兩年來銷售太好,開發商普遍也不缺錢;若資金鏈稍感緊張,隨便推一點就能解決,有這種強烈預期在,自然更有恃無恐。
所以限價的結果,很多人說最後是苦了真正要買房的購房者。
但我們換個角度看,如果不限價,任由市場定價呢,購房者可以佔到便宜嗎?結果是,房價的泡沫越吹越大,造成的市場恐慌更加嚴重,尤其是上漲期,更加會放大恐慌的情緒,購房者以高於限價的20%的價格買房,只是說你的首付款壓力可能沒那麼大,但貸款也更多啊。其實購房者如果足夠理性,能買到限價房就買,買不到就觀望的話,在這場博弈中,購房者最後也可以贏得勝利。
目前的局面,其實是政府和開發商在對峙,這個限價導致的問題該怎麼破呢?
第一種情況,開發商妥協,按政府指導價開盤,通過壓縮建築成本,降低房子品質,把能省的材料成本省下來,裝修一千的房子,定成裝修三四千,擴大利潤空間。
小房企就一兩塊地可能無所謂,但大房企每年畢竟有銷售任務,你能拖的了一年,拖不了兩年三年不賣吧,限價一直不放開,最後即使不賺錢你也得賣啊,那政府的目的就達到了。
第二種情況,政府妥協,通過大量供應限價地,來拉低整個市場價格。
對於已經出讓的高價地,是沒辦法降低土地成本了,錢進了政府的口袋,也不可能吐出來,更不可能返還部分地價給開發商,這畢竟涉及到財政支出的問題,沒人敢但這個責任。只能通過出讓低價增量土地。然後給開發商原來高價拿地的項目,按照市場價來開盤,或者還是按限價來賣,只是讓房企在後期拿地時,降低土地成本,即你之前的項目或許沒怎麼賺錢,拿我後面的地就多讓點利給你房企。
但從可能性來說,第一種恐怕更大。
因為現在調控的態度還是非常堅決的,上頭不會輕易放鬆。
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號:櫻桃大房子(ytdfz8),一名資深財經女記者和地產評論人,十年來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專註於房地產;以通俗易懂深入淺出的風格,讓你學會如何買房投資,如何讓財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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