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迷必備軍事知識:什麼叫彈藥基數
我們在閱讀和軍事、作戰有關的書籍或者文章的時候,經常會看到一個詞:彈藥基數。比如:《志願軍第27軍長津湖地區進攻戰鬥後勤保障》第二部分「戰鬥前的後勤準備工作」第二點「物資準備」記載:各師基本上按照槍彈2基數、炮彈1.5基數的標準進行了儲備。
又如:《第126師高平地區運動進攻戰鬥後方保障主要經驗教訓》記載:戰中共消耗各種槍彈1.54基數,手榴彈0.69基數,各種炮彈1.8基數。
很多人看到這裡,心裡不免會犯起嘀咕,彈藥難道不是應該用車、用箱、用發來表述的嗎?為什麼專業文獻里要用基數來表述呢?這個基數究竟是個什麼鬼?
基數,是軍隊後方勤務(通常簡稱為後勤)的一個專業術語。它指的是彈藥配備、儲備、消耗、供應的一種計算單位。一般分為單件武器基數和作戰單位基數。為單槍、單炮等規定的彈藥基數,稱單件武器基數;為作戰單位的一種武器、一類武器或所有武器規定的彈藥基數,稱某作戰單位基數。
為單件武器或某一戰鬥裝備所規定的一個基數的彈藥發數,稱彈藥基數標準。比如:按70年代我軍規定,
有了這樣一個標準,就可以在基數和發數或者發數和基數之間進行換算。比如,1979年對越作戰時,我軍師炮兵團有2個122榴彈炮營,火炮共計共24門。那麼該團122榴彈炮彈1個基數的發數就是80(發)×24(門)=1920發。如果戰中消耗1.5個基數,那就是2880發。其實很簡單,對不對?
使用彈藥基數這一計算單位的好處顯而易見,它便於快速計算彈藥數量和組織供應,利於記憶、保密和實施後勤指揮。如果沒有這個計算單位,張嘴就是我要一車122榴彈炮彈,我要一車7.62步槍彈,後勤怎麼知道你到底需要多少發,對不對?
彈藥基數這個概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即為許多國家的軍隊採用。我軍在解放戰爭時,也廣泛使用這一計算單位。由於當時全軍的武器裝備和彈藥的儲存、供應與管理不統一,中央軍委和各戰略區對彈藥基數標準的規定也不完全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制定了全軍統一的彈藥基數標準。
1979年對越作戰的時候,在這方面是有過深刻教訓的。不少軍事指揮員不懂基數概念,又擔心激戰中供應不上,層層留機動,盲目申請補充,開口就要幾個基數,從而導致前送彈藥大大超過實際需要,造成陣地彈藥積壓過多,同時也浪費了寶貴的運力,造成後勤保障工作忙亂被動。
比如163師從陣地上倒運下來的彈藥共有132噸,僅489團戰役第一階段就從陣地回收彈藥20噸。又如122師炮團從孟麻轉移陣地的時候有240噸彈藥帶不走,只好交回供應站;364團2月18日轉移陣地時,也有180多箱彈藥丟在陣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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