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的盈利模式
共享經濟的盈利模式,其實共享經濟將是在商業公司主導下的,一場新的消費主義觀念的升級。用更通俗的話來說,消費者會逐漸接受這種新的理念:一有需要,即可使用。
分享經濟最初的定義,是說有效地匹配這個社會上閑散的資源,哪怕這個需求量很小,頻次也很低。但是,這個最理想的假設,從供給方來說是不現實的,如果量小頻低,分享經濟甚至是更不經濟的一種方式,而一旦真的進入了量級規模,其承載的平台會自然地成為擴張為一家商業公司。
目前的共享經濟,在uu眾創這個企業內運營是比較成熟的了,也是國內第一批在共享經濟出來時立刻做出了產品方案的企業。共享產品在於實用性,同時有需求也是可以實現共享的,有的時候,共享並不是單單的使用性質,還有根據產品的屬性來確定的人群需求。共享最大的特點就是人人都可以用,隨時隨地可以獲得便捷的服務。當你在需要的時候出現在你身邊,就像有了任意門一樣。
uu眾創在進行產品開發上,相應靈活的對產品的人群屬性進行強化,使產品更加貼切使用人群,大概就是產品的賣點吧。需要說明的是,uu眾創是一家以智能產品方案定製,智能產品開發為主的企業,在共享經濟目前,擁有很多優勢,智能產品實現共享將會獲得更多的使用基數。
商業公司的天性是壟斷,是追逐利潤,是擴張自己的規模。
很多人會有一種錯覺,認為分享經濟不僅僅是一種社會效率的變革,它還具有一種深刻的文化屬性,但是這種文化屬性很可能只是分享經濟在初級階段的偶然副產物,最終會隨著規模的擴張而被抹平,事實也正是這樣的。
我想表達的觀點是,分享經濟的深刻變革,在供給端被顯著高估了,而在消費端則被明顯低估了。分享經濟最大的意義正在於,消費端的理念升級:凡是擁有使用權就已經能滿足需要的,所有權都不再重要。
如果我們真的回過去看人們是如何消費的,幾乎所有的一產二產,以及大部分的三產,都是獲得事物的所有權,我們買需要吃的糧食,我們生產工業商品用於出售。但是,金融和互聯網的誕生,讓我們看到了另外一種可能。資金是如何使用的,往往比資金是誰的更重要,因此有了槓桿和衍生工具;互聯網上,如果你去仔細看各家的服務協議,你會發現 QQ 號甚至都不屬於你,你只是有它的使用權而已。
直覺上,你可能認為分享經濟是近幾年才火起來的概念,但事實上,互聯網的 Freemium,就是一種分享經濟。從免費軟體,到免費音樂、免費電視劇,你不再需要買唱片和影碟,隨時隨地只需要點擊一下滑鼠,觸摸一下屏幕,內容就可以被消費。仔細想一下長尾理論那篇文章里說的事情,不管多麼小眾的事物,其對應的受眾匯聚在一起,都有足夠的規模。你沒發現嗎?這不就是分享經濟談的匹配閑散資源的使用權嗎?
因此,按照這個邏輯來看,分享時間之所以不被 keso 看好,本質上時間還是一種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互聯網從工具的屬性上來看,正是提供了讓內容接近零成本複製和傳播的優勢,得以在短短几年內,將 Freemium 的模式深入人心。
我再強調一遍這個模式,因為我深信,分享經濟的未來,或者說未來的生產-消費結構,就是這樣的:在供給端由商業公司主導,在用戶端踐行即需即用。
前面強調了對消費者理念的重塑,接下來再簡單談談為什麼是商業公司主導。
當然不是,在很多國家,計程車仍然是主導的公共交通的一部分,這不是我所說的商業力量。
我所說的商業力量,是像哈耶克認為的,在充分自由競爭的市場中,最後活下來的那個人。國外有一種批判的觀點認為,分享經濟是一種巧妙包裝的。要駁斥這個想法,最好的論點就在於:就算分享經濟真的有那麼一天,實現了的結果,即物質資源的盈餘,充分到讓人們即需即用時,兩者在供給端的天壤之別確保了分享經濟的獨立性:分享經濟不是由**主導的公共項目,而是商業競爭下的結果。
事實上,分享經濟隨著商業力量的參與,還會有兩點更深刻的變革:第一,傳統意義上的公共服務和設施,其外延會變得更大,不僅僅是水電交通,衣食住行之中,除了食之外,一切都有可能成為新語境下的「公共設施」,即人們認為理應獲得的服務和待遇。
第二,就在於這個公共基礎設施,並不一定需要由來提供,商業公司的競爭和介入,會讓消費者最終得到更優質的服務和商品,這一點可能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還很難有太深切的感受。
在嫌棄上一代人觀念迂腐之時,我也常常會想下一代人,他們所要經歷的時代,會如何變得更好,才能使我們這一代人成為異端。
我們生活在一個互聯網和現實世界涇渭分明的時代,而下一代人,可能會連這個界線都更加模糊,不僅僅是因為 VR 等技術的進步,更在於對於下一代人來說,你稱它是分享經濟也好,互聯網時代的長尾理論入侵現實世界也好,在理念上,這個世界都會變得更加即需即用,這會是一個更好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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