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導致了程序化交易欠缺規範?
提到程序化交易,不了解的人可能馬上就想到了之前的光大證券的烏龍指事件。從表面看,那次事件的證券商受到懲罰,同時程序化交易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機構投資者卻並不會因為這件事就改變其缺少他律的現狀。也不會因此而提高其自律的水準。其實歸根結底這些問題的原因還是出在機構投資者自身本身。他們本身就存在著巨大的缺陷所以也會導致他律和自律也隨之缺失。那麼導致這種缺失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1、投資技術的問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技術無非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利用價格波動而採用高頻程序化交易來獲取穩定的收益,另一類是根據基本面、技術面綜合分析,而採取分散風險組合投資的方式。目前的散戶,也就是證券期貨市場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尤其是股票市場,他們不但不可能通過組合來分散投資風險,而且他們更不可能去實現程序化交易。所以,不論是哪種技術,機構投資者相對於散戶來說在投資博弈的過程中都是具有天然的優勢的,當然也就不會存在他律和自律的動力。解決之道是將證券期貨投資市場擴充成為實體經濟資金合理流動的投資市場,而不僅僅是一種融資市場。不光僅僅喊一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空話,而且要實在保護有投資技術和能力的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這樣才能使得各種投資技術,包括程序化交易在內,得到充分發展,市場才能夠穩健前行。
2、培育人才問題。這個問題就像職業經理人的專業教育培養一樣——國內MBA教育脫離實際,我們的高等教育制度也沒有相應的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經理及其他關鍵崗位的培養機制。這就使機構投資者面臨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大量濫竽充數、魚目混珠的投資經理得以輕鬆跨入機構投資領域,使機構投資者的市場秩序混亂;而另一方面,那些有真本領的機構投資掌門人都來自市場的磨練,這需要在市場中歷練而成,數量相當稀少,遠遠不能滿足機構投資者大規模發展的需要。解決之道是,建設一套不同於學術碩士和博士的學位教育方法,而是針對機構投資人的職業經理培養制度,這就應該在高等教育的專業設置體系中,實施一種跟國外實體經濟職業經理人的MBA培養制度相類似的,有效的中國職業機構投資人機制。
3、基金制度設計問題。雖然目前各類開放式投資基金他們的管理費提取辦法看起來與國際慣例非常接軌——依據基金規模的一定比例提取。然而在國內這個監督力量單一、誠信體系被破壞的環境中,這樣的基金管理制度基本上是難以有效的實現基金的他律,更別說什麼自律了。為了片面追求基金規模,基金管理人千方百計考慮的是如何阻礙、限制基金投資人的贖回請求,將基金持有人權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基本上是痴人說夢;另一方面,基金持有人因凈值上漲而隨時發生的贖回,打亂了基金想要進行長線投資的策略意圖。折衷的解決辦法是,加速推動公募基金模仿私募基金依據業績提取管理收益的改革,從分配機制的角度引導機構投資者的他律和自律水平。與此同時,在當前背景下,積極發展封閉式基金,降低機構投者的投機做法。
綜上所述,對程序化交易的規範有哪些,個人認為解決機構投資者使用程序化交易不公平的問題,還不是目前市場完善和建設的主要任務,改變目前以散戶為市場投資主體的現狀才是核心要解決的問題。
文章來源: 程序化交易者-最專業的量化投資,高頻交易,程序化交易,系統交易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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