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雪被攜程套路,捆綁銷售真的好嗎?
這是一個去偽存真的時代,互聯網的發展讓信息越來越透明,你的企業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人民幣服務,一切如在風中,全世界都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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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間,著名演員韓雪在微博公開炮轟攜程捆綁銷售,「曾經不止一次因為酒店訂單被轉賣,海外地接嚴重違法違規等問題,向攜程投訴,而並非訴諸公眾平台。但除了等來一句抱歉,別無其他。不對公眾說,因是我個人遇到的問題。但這一次,看來不是我一個人的遭遇。而這一次,你本應做得更好。作為一家有責任心的企業,這時不應該再狡辯了。誠實面對問題,向公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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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雪貼出了在攜程上訂單捆綁銷售截圖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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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雪在微博最後還給大家一句忠告:攜程在手,看清楚再走(順便調侃了鄧超給攜程的代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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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層浪,韓雪的微博引發眾多網友紛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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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用戶受攜程之苦久矣。
近日,一篇《一年100億?揭秘「攜程」坑人「陷阱」》的文章在朋友圈熱傳,作者指出,在攜程預訂機票、火車票,經常會被莫名其妙地加入一些默認的費用,消費者往往還不知道,即便消費者知道,也要非常仔細的查找才能找到修改的地方。
而對此,攜程回應「文中的一系列描述都與實際情況不符」「純屬造謠 將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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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攜程的回應很快就被記者打臉。
據記者親身體驗,在攜程app預訂機票,的確會默認加入28元「酒店優惠券」,如果選擇從「攜程預訂」高鐵,套餐類型會自動選擇「VIP優先出票套餐」,價格為40元,該項為默認選擇。用戶要想取消,必須點擊進去選擇「不購買套餐」
事實上,法律法規明文禁止此類銷售平台的捆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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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
8月9日,民航局運輸司也發布了《關於規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的通知》。通知中明文規定:「在銷售機票時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品;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以有效避免旅客誤選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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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屢禁不止,是什麼原因?
無非還是商業利益使然。捆綁銷售帶來的金錢回報遠遠大於遭受懲罰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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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家旅遊平台型企業,攜程旅行網創立於1999年,在入股藝龍,合併去哪兒後,體量愈發龐大,對利潤的追逐也愈發饑渴。
2017年5月11日,攜程旅行網公布截至3月31日2017年第一季度財報:凈營收同比增長46%,達到61億元人民幣(約合8.84億美元);2017年8月31日,攜程旅行網公布了該公司截至6月30日的2017年第二季度財報。財報顯示,攜程網第二季度凈營收同比增長45%,達64億元人民幣(約合9.46億美元)。
雖說是秉持「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但對比實際體驗,攜程的服務理念實在讓客戶難以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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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業做大做強是一件好事,但永遠不要忘了你存在的根本來自客戶的支持,如果因為自身在市場的優勢地位而對客戶心存傲慢,誘導綁架客戶的選擇權,只對客戶的錢包貪婪,不感恩客戶,不敬畏行業,那麼失敗是必然的結果。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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