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裡的遊戲機:曾讓重刑犯乖如小貓?

犯人們也沒有沉迷遊戲,因為上午玩過遊戲,下午就要去打工賺錢,否則明天就沒法玩了。

文 / 十大惡劣天氣

美國西部時間2017年10月1日晚10時許,64歲的美國白人槍手史蒂芬·帕多克在拉斯維加斯的一個露天音樂會上,製造了美國歷史上最為慘重的槍擊事件。這場悲劇共造成59人死亡,527人受傷,兇手隨後在酒店房間中飲彈自盡。

假設帕多克的神智是清醒的,他肯定知道不自殺後要面對的結局:要麼被警察擊斃,要麼在審判後被執行死刑。

(案發所在的內華達州依然保留著死刑)

與此同時,在地球的另一端。2011年挪威於特島慘案中殺害77名無辜平民(其中絕大多數為未成年人)的極右翼主義者安德斯·布雷維克,卻在牢房中玩著最新的PS4遊戲,身旁的茶几上放著獄警剛剛送來的一份價值10美元的下午茶。

甚至,布雷維克原本是可以接入PSN的。只是先前有一群豬隊友試圖通過遊戲網路的聊天功能與外界取得聯繫,導致挪威獄政當局規定犯人今後只能玩單機遊戲了。

(就在去年,布雷維克被奧斯陸大學政治系錄取,為此獄方在其「書房」內準備了一台可以自由訪問互聯網的電腦,用於查找寫論文所需的資料)

即便享受著三室一廳的「星級套房」,布雷維克依然多次對當局發出抗議,其差評內容包括送來的咖啡總是冷的,麵包上的黃油每次只有一丁點……讓他最不能忍受的,是遊戲全部都是一堆老古董。他現在玩的這台PS4,也是其多次絕食抗爭的「成果」……

(寬屏電視、數字音響、PS4遊戲機……歐洲發達國家監獄中所允許持有的個人物品,總是能夠顛覆很多人的想像力)

那麼,經常和「山巔之城」「人類燈塔」聯繫到一起的希望之國美利堅,情況又是怎樣呢?

其實,根本不用上網查,光從監獄題材的好萊塢電影和美劇中,我們大概就能知道答案了:膚色各異的肌肉兄貴們吃飽喝足之後,便忙著健身、曬太陽、打籃球、撿肥皂……記憶中,似乎沒有出現過玩遊戲的鏡頭。

這是因為,很多人將北歐地區宛如星級酒店般的監獄條件,歸結為發達的經濟、濃郁的人文傳統和左翼思潮的盛行,卻忽視了一個關鍵——極低的犯罪率。目前瑞典全國的囚犯人數已經不足4000人,一些懲教單位甚至出現了獄警比犯人還多的奇葩情況。

倘若北歐的監獄和美國一樣擁擠不堪,恐怕是再「左」的政客們,也斷然不敢讓遊戲機出現在監獄中。

回憶一下我們小時候都混過的街機廳和電腦房吧,大家應該都沒少經歷因為爭座位而產生的糾紛。同樣的事情,出現在人滿為患的美國監獄中,恐怕就不是小打小鬧這麼簡單了。

(時至今日,美國依然是全球犯罪率最高的國家。近40年來,入獄人數直線上升,已經超過了總人口的3.1% )

所以,絕大多數的美國監獄不讓犯人接觸電子遊戲,即便是在關押「白領罪犯」的最低警戒級別監獄中也不行——這件事情其實一點越不奇怪。

不過,事情也在悄悄發生轉變。

美國監獄遊戲租賃計劃

自從監獄誕生之日,它就伴隨著兩個無解的矛盾:一方面,獄方有教化犯人的職責,希望他們「出去了就不要再回來」,而必要的社交和娛樂活動,又是導人向善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另一方面,通過對人身權利的剝奪來達到懲戒的效果,又是這個「暴力機關」的本質功能。所以,在大眾認知中,不讓犯人接觸電子遊戲,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坦婭·谷夏德是俄勒岡州立監獄「監獄遊戲租賃」項目的發起人,這個項目的全稱叫Prison Game Rental,下文就用PGR這個簡稱。谷夏德承認這一計劃巨大的潛在風險:除了為獄政管理增加許多不確定性以外,還可能引發難以預料的政治風險。想讓這一方案獲得政府官員和各級議員們的支持,不亞於讓他們拿自己的政治生命開玩笑。

因此在方案制定階段,谷夏德認真研究了歐洲監獄電子遊戲管理機制的弊端,試圖讓這份美國版「獄中遊戲攻略」變得更具操作性。

第一份反面教材是由英國提供的:早在2008年8月,工黨政府耗資22萬英鎊為監獄中的輕罪犯人購置索尼的PS2和任天堂的NGC,這成為了他們在2010年大選中被對手攻擊的重要把柄之一。然而等保守黨上台之後,這些曾經的噴子們卻花費了更多的錢,將犯人們的電子玩具更新成了Xbox360和PS3……

所以,谷夏德刻意強調PGR是一個依靠犯人所付出的租金來維持,而不是由政府買單的項目。監獄僅僅出資墊付前期採購費用,之後通過租賃計劃來回收成本,並且最終將所有權轉移到犯人手中。這樣一來,無論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還是「剝削囚犯財產」的板子,都沒法打到政府的身上了。

其次,使用租賃而不是發放、共享等等獲取方式,是出於監獄管理效率方面的考量。

第二個反面教材同樣是由歐洲國家提供的。在英國,遊戲是所謂「輕度犯罪者」(刑期不超過五年)的特權,這無益於行為和思想的糾正。正如下院議員傑爾·埃文斯在首相質詢會上所說的那樣:「讓罪犯在牢房裡面玩五年PS2就可以回歸社會,這到底是懲治還是療養?」。

在北歐四國,玩電子遊戲更是所有囚犯不容侵犯的「個人權利」之一。所以罪犯不會因為有遊戲玩而產生感恩之情。正如立場中間偏右的挪威媒體《世界之路報》在一篇社論中所說的那樣,「給犯人們更新完遊戲軟硬體,他們會要求更多的東西,比如寬屏電視、單人沙發,最好還能給自己叫一份外賣披薩!」

(在於特島慘案發生之後,就連挪威國內的一些左翼媒體,也開始對過於奢華的監獄條件提出批評)

谷夏德認為,如果要用遊戲機來調動犯人改過自新的主觀能動性,就不能讓遊戲作為一種單純的獎勵,或者是具有普適性的權利。她所規劃的頂層設計,具體說是這樣的:

每一個犯人,包括被判處終身監禁的重刑犯,都有玩電子遊戲權利。

遊戲的權利並不是來自於獄方的獎勵,也不是某一部分犯人所固有的特權,而是依靠一個清晰且公平的機制來獲取。

遊戲機是犯人的私人財產,獄方只有管理權,並無所有權。

由於該項目的實驗性質,如在實施過程中因為突發情況和政治因素而突然中止,應充分尊重犯人的財產權。

上述聽上去有些拗口的「監獄遊戲基本法」,在俄勒岡州立懲戒所,是這樣實施的——

Xbox讓連環殺人案罪犯變得像小貓一樣溫順

參與機制:

PGR的參與資格和刑期無關,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至少24個月沒有表現出嚴重的負面行為;

2、願意在合同(下圖)上簽字確認。

(該項目帶頭簽字,並且第一個被審核通過的犯人,是一個名叫Seth Koch的綁架謀殺犯——他被判處終生監禁,且永久不得假釋)

在參與人數達到上限之後,監獄通過貸款,於2014年6月採購了50台Xbox360主機,採購價為269美元。申請者接下來只需要支付15美元,就能獲得一個月時間的使用權。主機不能一次性買斷,必須通過自己的監獄工資賬戶中支付相關費用。

在連續支付20個月租金(累計達到300美元)之後,犯人就能獲得遊戲機的所有權,但每天的遊戲時間仍然受到控制,並且需要按月繳納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出獄後,遊戲機可以作為私人財產帶走。

不難看出,上述規定,可以避免了囚犯通過外部匯款來將遊戲機據為己有。他們必須積極投身於監獄勞動,用汗水來爭取遊戲的權利,從而讓娛樂和行為糾正實現良性循環。

遊戲硬體:俄勒岡州立監獄中使用的這批Xbox360,除了從硬體上屏蔽了WIFI功能,四周貼有黑色封條以外,與市售產品並無任何區別。

(黑色手柄、具有WIFI功能,售價269美元……資深軟飯從這些細節上可以推斷出,這批Xbox360的機型應該是2013年中下旬發售的45nm製程Slim版,內置250G硬碟)

犯人拿到手的均為標配機型,只有一隻手柄和一根對於絕大多數玩家根本毫無用處的AV視頻線(是的,沒有HDMI線)。獄方免費提供的顯示設備,是淘汰下來的老舊7寸閉路監視器。用360接過低清電視的玩家應該記得效果有多慘,連字都看不清。如果想要更好的遊戲體驗,犯人可以通過項目專用表格提交申請,以市場價購買2P手柄(50美元)、HDMI線(20美元)和13寸顯示器(150美元)。三種外設需要一次性付清,但在每次遊戲時間結束後,必須隨主機一併上交。

(如此簡陋的遊戲環境,卻讓很多犯人夢寐以求。你不會想到,畫面中這個正沉浸在橄欖球遊戲世界中的「玩家」,其實是一個身上背負有四條人命的連環殺人犯)

遊戲軟體:

相對遊戲硬體,遊戲軟體方面的敏感程度更高。就連主持這一計劃的谷夏德也一度懷疑,那些時不時表現出暴力傾向的囚犯們在接觸遊戲中的打打殺殺之後,是否會產生更多的負面傾向?

讓人有些意外的是,出現在第一批申請表中的,居然是樂高、索尼克、雷曼等等風格偏卡通的遊戲——看來即便是昔日的江洋大盜和殺人狂魔們,也知道自己的要求不能提得太過分,否則審查不通過,就只能拿著手柄對系統設置畫面YY了。

在被告知選擇題材可以適當放寬到所有E級(全年齡)遊戲之後,犯人們也不敢造次。通過下表不難發現,他們的首選是體育和競速類遊戲。

這種情況並不難理解:體育和競速類遊戲通常都支持兩名玩家以同屏或者是分屏方式對戰,只要再花上50美元再買一隻手柄,就能和室友享受簡單的「眾樂樂」,性價比的確很高。

不過,即便是人畜無害、老少皆宜的E級遊戲,也有一些敏感內容引起了部分監獄管理人員的不快。有多名獄警向PGR小組報怨在巡查過程中,看到犯人正在玩一款「可以把警車耍得團團轉」的遊戲(實為《極品飛車:最高通緝》)。對此,谷夏德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大不了,她這樣認為:「任何人都能分清虛擬和現實的區別,精神狀態正常的囚犯也一樣,如果不能,只能說監獄沒有盡到管理和教化的責任。」

事實上,在監獄遊戲項目進行的兩年多時間裡,即便是幾名《極品飛車》的狂熱玩家們,也並未出現過任何針對獄警的挑釁行為。

在繳納軟硬體的租金之後,犯人需要在晨檢中向獄警遞交申請表格。在當天上午或者下午為期三小時戶外活動時段,他們就能獲准留在監室中,等候獄警將所主機和所指定的軟體送達。犯人可以邀請雙人牢房中的另一名室友共同參與,但不允許其他囚犯來串門。在遊戲過程中,牢門始終處於關閉階段。遊戲時間結束之後,犯人需要將產品裝入專用收納盒中,經獄警清點無誤之後送還至庫房,供下次使用。

每一個PGR參與者每天理論上有6個小時的遊戲時間,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沒有出現一例沉迷現象,因為上午玩過遊戲,下午就要去打工賺錢,否則明天就沒法玩了。

在遞交給司法部監獄管理局的報告中,谷夏德認為實驗對象們均表現出了明顯的積極因素,最為突出的,居然是那些面臨較長刑期的重刑犯。

眾所周知,美國監獄中不存在強制勞動,所有需要囚犯完成的工作,都需要獄方支付薪水,這就是著名美劇《越獄》為我們科普的所謂PI(Prison Industry)項目。然而,打工賺錢這件事情,對於至少小半輩子要在監獄中度過的重犯是沒有任何吸引力了,因為他們拿了錢也沒地方去花。所以這群老油條都習慣了渾渾噩噩的生活,吃飽喝足之後就靠練肌肉來發泄精力,也容易牽頭搞事。

而在參與項目之後,為了獲取租賃遊戲的資金,即便是終身監禁者,也能積極投身PI工作,積極規劃個人的工作和娛樂時間,彷彿突然之間就有了生活的目標與動力。

同時,將遊戲從「表現良好」之後所獲得的施捨,變成了一種需要付費購買的資源,這避免了獄方在評價犯人行為時所可能出現的主觀性。勞有所得和勞有所樂的遊戲管理機制,也讓犯人覺得自己在人格上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在項目進行一年之後,俄勒岡州立監獄不僅收回了用於購置遊戲機的成本,而且還凈賺了1500美元,一些平日里難以管束的犯人,也從中學會了自我控制的方法。2015年,美國司法部將這一項目推廣到五個州,並且允許犯人通過投票來決定採購的機型。

(至少在美國監獄世界,Xbox One已經完成了對PS4的逆襲)

美版楊教授之怒

但是PGR在實施過程中,其實一直都在重重阻力中艱難前行。僅在俄勒岡州內部,就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共和黨保守派州議員韋恩·克雷格(下圖)就多次在聽證會上發難:「希望犯人通過那些充滿暴力色彩的電子遊戲來改過自新,這就像戒毒所為癮君子提供毒品一樣荒謬!」

伊利諾伊州懲教署署長湯姆·夏爾並不否認PGR項目的正面意義,但他依然拒絕讓本州監獄成為試點:

「自從2000年開始,伊利諾伊州犯人自製武器的數量減少了80%,這一成績的取得,依靠的是對犯人個人物品的嚴格管制。不應該出現在監獄中的東西越少,監獄就會越安全。我們不會允許重達7.8磅(3.5公斤),並且還附帶有許多粗壯線纜的Xbox One遊戲機出現在牢房中,哪怕一分鐘也不行!」

我們是不是要告訴這位擔心Xbox One可能成為殺人兇器的署長大人——其實有稜有角,四周尖銳的PS4更致命……

而密蘇里州直接拒絕了司法部關於實施PGR項目的提議,因為早在2005年,馬特·布朗特州長就簽署行政命令,禁止遊戲機進入本周任何一所監獄……這個先見之明,的確是「先」得有些過分!

就連在俄勒岡本州,也有一些監獄以管理難度較大為由,陸續退出了PGR項目。

儘管目前PGR的推廣已經陷入停滯,目前全美僅有五座監獄還在維持該項目,但它所展現出的積極意義,依然值得大眾深思。通過合理的機制,遊戲機不僅可以和監獄生活完美兼容,而且能夠產生比警棍和禁閉室更好的管理效果。

就在一百多年前,監獄中的體罰還被認為是一種合法且有效的懲戒手段。然而在今天,這種嚴重侵犯人身權的行為,已經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執法機關明令禁止。也許不用過多久,今天不被美國獄政部門待見的遊戲機,會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化與引導手段。

不過,無論遊戲機距離牢房有多近,我們都必須明確一個事實:在監獄中玩遊戲,肯定不會是好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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