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這麼小,項目「撞臉」真的不尷尬嗎?
騰訊99公益日風風火火熱鬧過了,想必不少公眾號的批判、反思文章也該陸續推出來了。筆者年老體衰,再加之越來越懶,實在無力追逐熱點。騰訊99是公益日也好,是募捐日也罷,是資本綁架公益,還是公益利用資本……作為曾經也在朋友圈瘋狂刷屏的筆者沒什麼資格評論。
支撐筆者寫本周這篇文章的並不是99公益日本身,而是出現在99中的那些撞臉項目。
湯藥皆不換
遍地「網紅臉」
99期間,筆者驚訝地發現某家機構上線籌款的項目與筆者曾供職機構的品牌項目從名字到內容都極其相似。筆者與原同事交流了這件事,對方說:「沒辦法,這個圈子抄襲太嚴重了,特別是項目,隨便改改就能用,你還拿他沒辦法。」
難道社工行業或公益領域沒有專利保護?沒有知識產權?
《公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2015.06上,楊倩)這樣說: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佔權。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知識產權包括兩類: 一類是著作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其中工業產權又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在公益慈善領域,組織或機構依法註冊的名稱、項目名稱、LOGO,公益慈善活動的項目策劃案、活動攝影作品、圖形作品、建築模型等,這些都屬於知識產權範疇。
」
有學者認為,公益領域「缺乏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或機構,也沒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公益知識產權保護基本處於一種真空狀態。」
這些都在理。而筆者想說,公益組織或社工機構之所以面對被抄襲基本無能為力,還有一個原因:大家缺乏抵制侵權行為的信心。
也就是說:「我也不敢保證我不抄襲別人的!」
下面我們思考兩個例子。
案例一
「學生撞壞(損壞)路邊豪車,留紙條道歉感動車主……」
前幾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大家都會覺得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學生誠實、守信、有擔當,車主善良、寬容、心腸暖。
然而,隔三差五都是這類新聞時,難免有點讓人心煩。不禁想問「損壞別人的車留下紙條就了事?」、「上課不遲到比留在現場當面負責更重要?」、「若是車主要追責是否會被道德綁架?」
案例二
「我從小命運多舛,但是始終堅持我的音樂夢想,我的生活就是能死、不能沒音樂!」
類似的故事聽幾遍會為之動容,誰不為這般追夢的執著所打動呢?
可如果一個接著一個音樂選秀節目的參與者跟你重複相似的故事,你會是什麼感受?
他們的故事是不是假的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樣的故事對你再沒有任何意義了。
有些事情只能有第一例,有些梗只能用前幾次。
然而縱觀公益圈,被用壞的梗真的不計其數,撞臉的項目到處都是。
湯是隔夜的湯,葯是熬過的葯,唯有盛湯的器具是不一樣的。
就像自從用「候鳥」形象地比喻流動兒童之後,好像滿天空都是候鳥;用「夕陽」比喻老年人之後,半壁江山都是「夕陽」。
「十年如一日」缺錢?
籌款毅力驚人!
說有些項目「十年如一日」缺錢稍微誇張了一些,當然,哪個項目會不「缺錢」呢?
但是連年缺錢,項目卻奄奄一息的倒也不少。
自己的項目不僅與別人的項目撞臉,第五年的項目還與第一年的項目撞臉。
人家是每天不同樣,他確是不老神話,每年一個樣。
已經如此抗衰老了,還是缺錢?
筆者始終認為,設計項目之初就應該想到項目結束後的樣子,項目的目的是為了結束項目。在筆者過去發布的文章中已經詳細闡述這個觀點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我們為某一種社會問題提供一種解決方案,那麼我們的最終目標就是根除這個問題,或者讓目前提供的解決方案變得常態化。
例如,家裡的空調壞了,我們會找人來修,實在修不好,我們會考慮換新的。但是我們絕對不會長期請一個維修人員,在每次使用空調的時候都來維修,還堅持付給對方維修費。
類似的項目有生存的必要嗎?還好意思籌款?
當然,筆者提到的只代表99公益日參與籌款的部分項目,有些項目可以說是「驚為天人」,從立意到執行到包裝宣傳,都讓人不禁感嘆:「我怎麼沒有想到!」
好的項目是我們學習和超越的目標,只有強盜才會想要佔為己有。當我們驚嘆:我怎麼沒有想到!我們就該認真動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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