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尊重的是行為,不是年齡——說說倚老賣老
壹
周六,颱風瑪娃在路上。
早醒。
陽光很好。像金磚,鋪在地板上,窗帘上,還有床角。很美好。
耳邊卻是小區大叔大媽的歌會。最美不過夕陽紅,放放鬆,休休閑,可以理解。
然而,我們理解他們,他們未必理解我們——幾乎每天,他們都會從晚上七點多一直唱到九點多甚至十點多,還在周末一大早就開嗓放歌,充當人肉鬧鐘。
唱功不說了,自己腦補。
坦白講,我對這個小區的大叔大媽沒大意見
——因為我的作息算是正常的,上班早八點半晚五點半。晚上他們唱我就關窗,或寫作或看視頻或聽音樂,人為地把他們對我生活的影響減到最低。
可憐的是那些三班倒的,需要上夜班,白天睡覺的那撥人:大叔大媽們晚上見周公,他們工作服務社會,待他們需要休息的時候,大叔大媽們立馬生龍活虎把歌唱。
還有一些初生嬰兒,在坐月子的母親:這樣的噪音勢必會影響嬰兒睡眠,引起哭鬧。長此以往,會讓剛剛分娩,存在產後抑鬱風險的年輕母親,增加患產後抑鬱症的幾率。
這個小區不小,所以受到影響的人一定會有,而且不少。
這並非我妄自揣測。
事實是,我偶爾會在晚上八九點,聽到有人對著小區的小公園,朝那群唱得不亦樂乎的老人大聲怒吼。吼的什麼聽不清,肯定不會是好話。
也見過他們不止一次在大白天起衝突,年輕人和大叔大媽對罵:
年輕人剛開始還挺注意素質,擺事實講道理;
之後,稍微有點愧疚之心的大叔大媽會不語不言,默默離開,剩下的則死皮白賴,跳腳辱罵,罵來罵去不過一句話:老人也需要休閑!你就不懂尊重老人么?!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就只能動手。
物管來了,警察也來了。
一番調教,幾番勸解。
消停幾天,捲土重來。
我想說的是:老人是需要休閑,但是休閑需要影響別人嗎?
喜歡唱歌,大可組團到K房去,那裡的音響效果比你拖著的大喇叭好多了,且一群人平攤花不了你幾個退休金。
有壓力要釋放,有鬱悶要紓解,或呼朋喚友組局吃飯K歌發牢騷,這樣誰都不會閑著沒事找你茬兒,因為你不影響別人。
懂事的人休閑,不應該這樣么?
相反,把自己的休閑建立在對別人的折磨上,這就不是休閑了,是入侵。
貳
說到懂事,年紀大卻不懂事的大有人在。
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個老同事K,每到發完工資的那幾天,定必眉頭緊鎖,灰頭土臉。
同事關心,追問幾句,K蹦出一句話:
誒,爸媽不懂事。
那時候不明白,覺得這話怎麼聽起來那麼彆扭。
後來才知道,K是家中老大,父母總是強迫他發了工資就往家裡匯,幫弟弟妹妹學這學那,干這干那。
重要的是,弟弟妹妹年齡也不小了,且有手有腳,父母在家也是賦閑,居住條件也比K在廣州的要好。
而K不過是個小經理,那會兒剛生了小孩,家裡吃喝拉撒開支一大堆,已近入不敷出的境地,加之老家數雙定時伸過來的「五爪金龍」,也引起妻子反感乃至反抗,天天嘮叨抱怨個沒完……
這眉頭能舒展么?
贍養父母應當,但沒有邊界感的,過分的,超過子女要求的索取,就不應當了。作為長輩,關心體恤後輩都來不及,還主動加重後輩負擔,這不是不懂事是什麼?
邊界不清,就是不懂事。
這與年齡無關。
當然了,這還是家事。
那到了外面,面對陌生老人,你說敬老是美德,是公德,要有公德心,那請記住:公德心是基於「公眾」的,雙方都得在「公眾」的基礎上講施受,而你大清早、大晚上釋放噪音,是基於公眾利益嗎?沒有吧!
既然如此,就不要跟我們講公德心,因為前提已經不成立。
美德亦然,美德是基於道德層面的,是用來自我規範的,不是給你用來綁架我的。
叄
不懂事就罷了,更有甚者,還倚老賣老。
坐地鐵不願過安檢 還腳踹安檢員;
7旬大爺不滿小孩占專座罵到地鐵停駛;老人強佔共享單車 理直氣壯推回自己家中;北京ofo單車被貼白紙:老人用;廣場舞老人毆打少年……
這不是我的YY,是新聞,而且只是部分新聞。
當然,在那些倚老賣老的人眼中,這不叫倚老賣老,而是尊重。你們年輕人就不知道尊重老人嗎?
好,那就講尊重。
百度百科告訴我,尊重一詞現在已被引申為平等相待的心態及其言行。
所以請注意,尊重的前提是:平等相待。
年齡大了,行動不便,與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比起來,確實是弱勢,所以,我給你讓個座。
與此同時,將心比心,年輕人要賺錢養家,上下班人多又擠,你能不能錯開早晚高峰期才出門呢?
年輕人工作累得像狗,回家需要休息時,你能不能同情他們的「弱勢」,讓他們好好睡一覺呢?
總之,年齡不是你索取的砝碼,也不可能作為索取的砝碼。這個引申一下就能更好理解:
——過犯是不分年齡的,所以懲戒也是不分年齡的。就如違法犯紀,你說我都六七十歲了,我搶個銀行打個人,你要敬老,要尊重老人,要有公德心,你放過我吧?
行嗎?顯然不行。
例子舉得過了些,但道理一樣:年齡不是行為的保護傘,也不是用來綁架他人的工具。
肆
總之,尊重不是倚老賣老,更不是道德綁架。
印度國寶級演員阿米爾汗在一次訪問中談到類似問題,給出了一個很好的回答:
教孩子尊敬長者,這沒錯,是要尊敬……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正確,那麼不管他多大歲數,都不能尊敬他,反而要去指責他。
是的,尊重,是用自己的言行贏得的,而不是用你的口、手爭來的,搶來的。
我是悟恩(公號kokyo98),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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