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甘高速環保爭議:建築垃圾6年未清 建條公路毀方水土?

齊齊哈爾——從2011年至今的6年多時間裡,每逢雨季,地處嫩江中游的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雅爾塞鎮的曙光畜牧場(亦稱『曙光農場』)的牧民們都提心弔膽,給他們帶來憂心忡忡的除了大量地降雨之外還有一條公路,據大家說,這條名為齊甘高速公路(齊齊哈爾至甘南縣)貫穿農場而過,6年前建成通車,但修建的公路因缺少涵洞而擋住了大家出行道路,不得已只能在農場防洪壩上挖了豁口以供出行,但這樣一來這個日常出行的豁口到雨季就成了防洪隱患,2013年洪災時農場就因此被嚴重淹過一次,直到現在還是無人問津。

不僅如此,修建公路還給當地帶來兩大遺留問題至今難解:一是建設中殘留的大量建築垃圾在長達8年時間裡一直沒有完全清理,給這片不大不小的牧區生態帶來災難性後果;二是公路建設方與曙光農場8千畝草場承包戶張成飛之間有關建設佔地(包括公路建成後的永久佔地與建設期間的臨時佔地)的恢復與補償之爭亦曠日持久,因至今未有結果而引發一次次反映。

公開資料顯示,齊甘高速公路(齊齊哈爾至甘南縣)於2009年初開始建設,2011年9月建成通車,總投資30多億元人民幣,其目標是要「建設成生態路、環保路、景觀路」。然而據曙光農場牧民們反映,這條公路給大家帶來的不僅是防洪上的困擾,修建過程中對周邊草場產生的巨大損毀多年來無人問津,也令牧民生產生活每況愈下,公路建設方與草場承包人之間的8年紛爭也給這片環境修復橫添困擾。大家不禁疑問:難道真是修一條公路就得毀一方水土嗎?

建一條公路毀一方水土?

從齊齊哈爾市區驅車約二十分鐘便至雅爾塞鎮,曙光農場便位於鎮南側的嫩江江心島,其地勢較低且一部分在泄洪區內。緊鄰農場一側不遠是齊甘高速公路嫩江東大橋段,其建成通車已約5年,公路橋基與農場防洪壩呈L型連接,對農場場區形成合圍,由於橋下缺少涵洞,合圍起來的橋基與防洪壩正好擋住農場通往市區和大片草場的去向。

據介紹,為能方便出行,當年場區居民們與草場承包人商量後只好將防洪壩打開一個缺口。「防洪壩外側地勢高,趕上發洪水的時候即便趕著去堵缺口也來不及,可如果沒這個口子,大家無論是出門進城辦事還是日常放牛、放羊就都被封擋住了,也不知修路時施工方是咋考慮的」,曙光農場一位牧民對此稱。

據農場老書記張亞霜介紹,農場有3個自然屯約2百多戶人家,除外出打工之外居民基本以放牧、打魚為生,2013年齊齊哈爾遭遇1998年以來最大洪澇災害,曙光農場整屯被水淹沒是受災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當年場區居民幸得提前轉移而無人員傷亡。「說要重新安置但一直也沒見動靜,洪水退去之後大家又陸陸續續回到場區,目前這一片兒能居住近百戶人,剩下的都出去打工了,但房子、家都還在原來的地方」,張亞霜稱。

雖然公路建成至今已經6年多,但在公路周邊依然隨處可見大片的建築垃圾、固化的水泥地面、幾乎乾涸的魚塘與溝壑縱橫的路面,據草場承包戶張成飛介紹,這些都是齊甘高速公路曙光段修建過程中的「遺產」,張成飛稱修路時建料場、堆砂石、建指揮部、食堂等佔用了近700畝草場,許多建築垃圾都倒進了草場中的天然魚池,臨占草場不僅補償事宜8年沒有結果自然更談不上植被恢復,周邊群眾生活也因此而大受影響。

8年補償之爭

曙光農場承包戶張成飛出示的相關證明文件顯示,2003年時因連年水災,農場交不上草原管理費,經研究後將8千畝草場承包給了承包戶張成飛,2003年5月1日張成飛與齊齊哈爾市曙光農場簽訂了《草原承包合同》,《合同》期限為30年,由其自行使用、自主經營、自行管理,並經梅里斯區人民政府頒發的梅草使字第002號《草原使用證》予以確認。每年由張成飛按《合同》的約定向曙光農場交納承包費,並按《草原法》的規定向當地草原管理部門繳納草原管理費。2006年4月28日張成飛在齊齊哈爾市工商管理局梅里斯分局申請了《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廣闊畜牧養殖場》營業執照。

據張成飛講述,2009年春天,黑龍江省龍建一公司以修建齊甘高速公路大橋為名要佔用草場,「當時他們表示隨後會進行補償,我想修橋是政府工程為百姓造福,就同意了,可是到後來,他們越占越多卻不提補償」。一份2010年7月3日由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草原監理站出具的鑒定書顯示,關於黑龍江省龍建一處第九項目部壞草原地塊性質案件調查鑒定結論為「造成草原毀壞690畝」,但該鑒定並未得到施工方的認可。

據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草原管理站負責人楊文彥介紹,按老版的土地利用現狀圖,曙光農場周邊的這片草場是草原性質,雖然1989年土地祥查將該地類認定為灘涂,但數十年來草原畜牧部門對其是一直按照草原來管理。「雖然現實如此但因為土地依據變化,這就造成相關執法比較困難」,楊文彥稱。

對此爭議,2010年7月1日的齊市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齊市公路建設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齊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各指揮部召開了聯席會議進行研究並形成一致意見,隨後發布的會議紀要文件顯示:「對於歷史上就按草原管理和使用,並有明確使用單位和承包經營者(有草原使用證)的灘涂,按草原管理,由草原管理部門提出使用意見,由用地單位給予使用單位或承包經營者補償」。

但2011年5月底,相關單位經對修建公路佔用破壞草原面積再次進行測量後拿出了與之前鑒定不同的結果。「按要求應該由省勘測設計院測量,但勘測設計院卻沒到場,第二次測量完後是590畝,施工方不願簽字,他們自己拿出來的結果是約263畝,我肯定不認可」,草場承包戶張成飛稱。不久,項目部便撤離了現場,此後雖經張成飛屢次多方詢問,但再無結論。

張成飛稱,為了這些問題解決,自己一次次進行反映,2014年國家巡視組來黑龍江時,就將相關爭議定為交辦,督辦案件,2016年12月再次要求應及時辦結,將草原補償款落實到位,草原恢復,垃圾清除。可一到具體落實時,便會出現各方相互推諉的情況直到現在過去8年建築垃圾仍未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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