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測試|當郭敬明遇到「烏合之眾」
我討厭郭敬明,我討厭郭敬明,我討厭郭敬明,然後你們再好好看我是不是在洗地???
一定要我再重複那些信息踩一遍讓大家樂呵樂呵?不能有其他的思考了嗎?
在作家李楓爆出「郭敬明性侵」之後的兩個小時後,郭敬明以一種頗不想在這上面多放精力的態度發了一個簡短的回應,評論區不一會便出現了龐勒《烏合之眾》中的名句來支持偶像:「群眾從未渴求過真理,他們對不合口味的證據視而不見;誰向他們提供幻覺,誰就可以輕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誰摧毀他們的幻覺,誰就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這話說的很是時候的,因為網路斷案向來乏力,不如說是全憑喜好站隊。一件發生在多年前的「性侵」過往幾乎不可能留下任何證據,除了當事人,恐怕誰都永遠都得不到真相,而李楓的事件描述也並沒有特別有說服力的部分,然而,讓郭敬明蛋疼的也許是「一方有難,八方點贊」的輿論反應,對郭敬明頓時掀起的驚濤駭浪般的侮辱多已經默認了郭敬明確乎「性侵」了,各種不堪入目的表情包、段子火速走紅,微博熱搜自然也翻起了一系列舊賬:抄襲、身高、邊角料。
這確乎是烏合之眾的行為,群眾向來沒有就事論事的美德,也沒有圍觀到一件事到終點的耐心,更像是對這個黑歷史眾多,還向來以「我就是喜歡看你不喜歡我又干不倒我的樣子」面貌示人的郭敬明,終於跌了一腳的情緒狂歡。
揭發背後陰謀論先拋一邊,若做出假設,「性侵」並不存在呢?郭敬明至少會遭遇什麼?至少包括:已經遭受的侮辱;連最後證明自己「清白」也會坐實某些人的推測,他有錢,是他背後「資本」的勝利,掩蓋了真相;對於會早早散場的圍觀群眾,多日之後,提起郭敬明,恐怕會忍不住在抄襲邊多冒出個標籤——「性侵」。
對郭敬明的普遍反感,讓他成為了一個很多人心目中完美的「侵害者」。
但我說這些可不是為了郭敬明洗白,畢竟當年的真相究竟如何,我無從知曉,最後結局的呈現和真相能否契合,我也不敢相信。若真相是另一種,在性侵案引發一次次討論的當下,李楓也成為另一個開路者,同性方面的性侵犯更是少有人提起的話題,他走的將是一條雞蛋撞高牆的無望之路。
群眾,在這個羅生門事件中,根本不可能做到明智,跟風,站隊,簡直是固有屬性,那這團群眾是不是中性的呢?他們像社會背景一樣,應該成為一個人行事前必須考慮到的因素之一。
東野圭吾的《信》中,寫主人公的哥哥犯下命案,而弟弟在今後的工作、感情關係中也往往受此影響,眾人對他哥哥的另眼看待不可避免地也延伸到弟弟身上,即便他活的比大多數人還要努力。最後,鬱悶半生的弟弟終於在別人的提醒下明白了這背後恰當的邏輯,正因為一個人犯下罪,總會或多或少地讓無辜的親人也遭受別人的冷眼相對,一個人若在行兇前能想到這些,也許就會猶豫著究竟要不要觸犯法律。
郭敬明的抄襲就好像這個不光彩的哥哥,因為抄襲一事,相對於其他乾淨的作家、導演,郭敬明恐怕還要無數次地遭受這種沒有實錘砸過來卻已經有千夫所指的局面,並且影響到他的一個個「獨立」的項目上。在《爵跡》票房不力時,郭敬明委屈地反問是不是要他死,大家才會停止惡意,知乎最高贊卻是一條極刻薄的「秦檜都死了一千多年了。」(《爵跡》也存在抄襲,首稿忽略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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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論事,是美德啊,像封殺吸毒演員,理中客會覺得作品是作品,有被赦免的權利。同理,郭敬明過去的抄襲,和今天再拍一個電影,難道不應該分開單獨討論嗎?
可是那是法理思維,真實生活的人是感情生物,抄襲所給郭敬明的不信任與反感,上升到偏見,將會伴隨他的餘生,每件事,才是太陽下真實的事物。
群眾這種「不分青紅皂白」地因一件事而產生的對一個人的偏見,是不是從另一個方面提醒著一個人犯錯的高昂成本呢?
討好1%的人就能養活自己,哪怕剩下的99%的人都討厭自己。長久以來,功成名就的郭敬明有資格不去在乎這些了,不過在他引領的抄襲大軍里,八月可是都不太好過,試問強行買廣告位的唐七的「法律」自證清白如今還有誰關注?在看客眼裡,唐七不仍然是一個抄襲犯?郭導演早已立項的《爵跡2》要等到猴年馬月?
他們一個個,終要帶著偏見負重前行。
原來每件東西,都暗中標明了價格。
我討厭郭敬明,我討厭郭敬明,我討厭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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