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收起自以為是的幽默,還考古一個清白
就在今天,在某微信平台發布了一篇題為《「我們是誰」歡脫地刷爆朋友圈,原作者的故事卻有點心酸》的推文,在文章的結尾對考古學進行介紹的時候,居然使用「盜墓」這一詞語描述考古工作。看到這張圖的時候我的心已經涼了半截,看到已經超過十萬+的閱讀量後已經心痛到無法呼吸……作為權威平台,居然會將盜墓這種違法行為(絕對是觸犯刑法的,只要抓住肯定判刑)和考古學等同起來,不得不說該公眾號的小編需要多讀讀書了(推薦《考古學概論》、《考古學研究入門》、《考古學通論》等基礎書籍)。
首先要明確的一點——考古學和盜墓完全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雖然考古學出現的比較晚,但是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學科體系,有著明確的研究目標和操作規程。英國考古學家克拉克認為:「考古學是這樣一門學科,它的理論和實踐是要從殘缺不全的材料中,用間接的方法去發現無法觀察到的人類行為」;科林·倫福儒和保羅·巴恩則認為考古學:「既是對古代文化遺產的發現,又是細緻的科學分析,同時還是富有創造性構想的工作」;我國學者、中國現代考古學奠基人夏鼐先生將考古學定義為「是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歷史的一門科學」。而盜墓則是自發形成的單純為了挖東西賣錢而出現的職業,最早在春秋時期就有所謂「盜跖」進行盜墓活動,盜墓賊應當和竊賊、強盜歸為一類,都是不勞而獲、想要掠奪別人的個人財產的違法活動,從古至今都是被人批判的行業。
從以上的定義可以看出,考古學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研究人類社會,田野發掘中所獲得的實物遺存,無論是普通的陶片石器,還是材質珍貴的金銀玉器,都只是為了研究人類社會演變發展的載體,佔有它並不是考古工作的目的,甚至於遺物出土太多,考古工作站無法承載的話,還需要回填很多遺物,並且每一件遺物都有明確的編號,在發掘報告和考古隊的記錄中都有明確記載,不是誰想拿走就能拿走的,一旦私藏文物被發現,輕者處罰記過,重的開除甚至判刑。以前玩仙劍奇俠傳四的時候,主人公之一的韓菱紗就是盜墓賊,她們家族世代盜墓,雖然有所謂劫富濟貧,但是家族壽命極其短暫,而且在死後還要在地獄進行最為低下的勞動。連一個十年前的電腦遊戲都能意識到盜墓是不好的東西,作為一個成熟的、具有廣大關注者的公眾號開這種玩笑,怕是有些不合時宜了。從昭陵六駿險些失竊到司母戊鼎少了個耳朵,從來沒有見過盜墓賊為保護文物和普及歷史做過一絲一毫的貢獻,反倒是國內大量文物被盜墓賊販賣到海外,國家還得花巨額資金贖回他們,這就是盜墓賊所謂的愛國?目前國內流行著一股為盜墓賊洗白的風氣,完全就是被所謂的盜墓類小說和影視帶偏了方向,這類小說能成為主流,恰恰說明了目前公眾考古亟需加強。
其實,盜墓類小說不是不能寫不能看,就如同港台片中古惑仔與黑幫文化一樣,禁是禁不了的,但是疏導確是很有必要的。大家都知道殺人販毒是違反的,卻不明白盜竊、販賣文物也是大罪。有人在微博上洗地說這個推文只是在自嘲,很多行業都被調侃了,但是,將違法行為與正規國家行業扯在一起的,這篇推文中唯有考古一個行業,作為官微,其關注和點擊量高的根本原因正是因為它的公信力,大家相信它說的話不會有錯誤。所以官微發文章更是要嚴謹嚴謹再嚴謹。之前我們學院的公眾號「NWU文化遺產」曾經發了一篇關於盜墓筆記的文章,我掃到以後立刻向後台進行了舉報,最終刪除了這篇推文,作為高校考古院系的官方微信,你說的每一句話可以說都代表著學院的態度和說話的分量,任何不合適的內容和玩笑可以有,但請不要發在官方平台上。最後請記住,對考古學方向的學生和工作者開任何關於考古就是盜墓的玩笑,其實一點也不好笑哦。
最後,請收起你自以為是的幽默,還考古一個清白。
PS:貼上 @河森堡 老師剛剛在微博發的帖子,「文博人和盜墓賊之間的關係可以用『不共戴天『』這四個字來形容,大家以後不要再把博物館或者考古和盜墓聯繫在一起了,它們之間別說八竿子,八百竿子也打不著。」說得真好!
最後的最後,貼上半坡博物館官方微博為普及考古與盜墓差異精心製作的視頻和文章的鏈接,大家可以看看。
【視頻】考古與盜墓的區別(內附《文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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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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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黃陵基本被盜墓賊盜的差不多了,為什麼武則天墓怎麼沒被盜走,還是盜墓賊沒有成功?其中有什麼故事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