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送給小三的房產能要回來嗎?
02-02
諮詢:配偶送給小三的房產能要回來嗎?
讀者騰女士來信問,自己與丈夫結婚三十多年,一直相敬如賓,兒女如今都已成家立業,可沒想到丈夫卻婚內出軌了,跟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保持地下情關係長達一年多,聽說還送了一套房子給小三,我能告他們要回這套房子嗎?
答:能主張,但是能要回房子還是購房款則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滕女士丈夫是出資以小三名義購房,房產登記在小三名下的,那房子是搶不回了,但可以要回購房款。滕女士可以通過銀行轉帳清單、證人等方式確定是滕女士丈夫出資繳納房款及稅費,由於上述款項是夫妻共同財產,未經滕女士同意,配偶的單方贈與行為無效,據此要求小三返還購房款。
如果滕女士丈夫是將婚後的一處房產轉讓登記在小三名下,那麼滕女士可以要求確認此贈予行為無效,即以共有人身份要求確認配偶單方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無效,將房屋搶回。
綜上所述,問題的關鍵在於滕女士必須搜集足夠的相關證據,證實該房產就是滕女士丈夫用夫妻共同的財產出資購買的或者無權處分婚後房產的,這樣到法院打官司才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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