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辯論的隨想】關於各種奇奇怪怪的立論思路之一 、二

嗯,轉自我的微博。

剛剛無意間翻到,覺得很有意思,就轉過來了。寫於16年2月。不代表本人現在觀點。

主要內容有關於立論,是我想的同一個辯題,完完全全不同的立論思路和立論的方法。

第一篇

趁著前兩天指揮別人打比賽,我對於同一個辯題出了兩個立論。這次說兩種風格,是我會的兩種比較有代表性的立論思路。這次拿出來給隊員們用,兩種都用了,然後選了其中之一上場。有趣的地方在於,隊員們對於不同的立論在操作上的認識有很明顯的理解偏差,所以決定寫下來。

辯題是,改變更幸福/不改變更幸福。我們隊持正。

立論有二。先說第一個:

定義:改變/不改變就按照現狀有無變化來看(可以不包括心理層面的改變)。幸福是一種的需求得到滿足而產生喜悅快樂與穩定的心理狀態。

定義是常規定義,但必須拿下的是——幸福,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應當和值得追求的。以及,改變和不改變的定義,只要是能夠得出之後基本觀點結論的,都可以不爭搶太多甚至不爭。

基本觀點:改變(可能)會帶來幸福》》》比如層次/境界的提高,新鮮感的獲取等等。

不改變也(可能)會帶來幸福,如果........現狀就很美,不改變剛好

之後延伸:關鍵取決於,往好了變,幸福,壞了變,不幸。好的時候不變,幸福,壞的時候不幸,不幸福。

》》》》》引出現實意義:(既然兩邊都是可能)要看我們的環境以及我們選取的討論對象,從而決定到底應該做出怎樣的選擇和取捨》》》選取對象選擇年輕人:因為我們都不可能真正懂老人的想法,都是瞎猜;我們沒必要討論過去的童年,因為過去不可改變。給現在的我們我們指導更有意義。

總結特點和進行區分:1、未來的未來(老了)的我們相比,我們現在進行自我改變的機會更多;2、我們現在資本更多,輸得起》》》》人生不同階段不同目的,老了尋求穩定(心態傾向於不改變),年輕的時候多拼一拼好

最後:既然我們要給追求幸福指一條路,那麼不如多做一些改變好了。

立論架構大致如此,至於攻防回應,當時選擇的是口述。

這個立論,把現實理清(誰都不是絕對的正確),把戰場轉移到價值層面,然後對不同的價值進行區分,把對面的價值歸結為不適合當下的我們。最後,在價值層面劃分戰場,告訴大家,有的戰場可以讓,但我的戰場,才是最值得討論的東西,於是我會贏。

這個立論,攻防有兩個大頭,第一個是如何在對面推進事實的時候進行阻擊和拉拽,重點在於反駁方式的選取。反駁的目的不是證明對方事實的不恰當,而是:1、「你有對,我也有對!」;2、「你有對,但你的對不能代表全部情況!」不過似乎,有些人不完全認可這是反駁方式,不過不重要,名字而已。第二個是,如何保持架構的完整性。要贏比賽,全靠反駁,只會使得比賽亂得一團糟(儘管這個亂,可能在把握得當的情況下對我方有利)。反駁之後,需要把整個邏輯框架進行完整展示,把節奏帶到價值層面(由於比賽時間關係,往往已經接近後期。不過如果出現意外,太早討論往往不利)。之後對於對方的價值進行處理,要麼直接打擊,要麼進行區隔,讓對方的價值不適用於我們的討論對象(各種受身動作這個時候就可以出來了)。在結辯之前,盡量把邏輯架構完整展示一遍,最後結辯兩句話帶過事實戰場,梳理價值戰場,進行情境演繹,完成價值渲染,後結辯剛好最後一擊。但是哈,這樣不僅對於結辯要求高,對於其他辯位要求一樣也很高。要求辯手在很亂(事實層面無共識,甚至定義都沒讓評委很清晰)的情況下,依然深刻明白之後的環節應該發生什麼,不能把該晚說的東西早說,也不能不說。這個立論,如果架構少了東西,哪怕只是一個點評委沒有和我們理解得一樣,輸贏就看天了。

贏比賽的原理,就是讓對方不能得證(但可以允許對面壓著打),而在後期轉入價值的時候,不給對方充分的拆解機會(如果攻防做得夠細也可以冒險試試),從而在最後,讓評委明白,我就該在這裡贏對面一點點,但是很明顯我贏了。

這可以算是一種比較純價值的立論了,但是純價值的立論,絕不是上來就說我們談價值。沒有事實鋪墊的談價值,只會讓評委一頭霧水,再加上大多數辯手對於價值的展開演繹能力往往都不夠強,會使得比賽越到後期越沒話說。成了一種「我覺得」的演講遊戲。我看到過這樣的隊伍,上來談「我們要打純價值」結果被拆邏輯,打到後半場變自說自話的演講的遊戲。

這個立論的打法還有個難點在於,結辯雖然在說價值,但是邏輯依然必須嚴密,每句話,每段話的目的,之間的關係,按照什麼樣的順序,造成什麼樣的效果,都有講究。決不能打成「啊,我們要XXX」「啊,我們年輕人才應該OOO」的喊口號式結辯,如何做這樣的結辯,如果有機會也會細講。

不過當我把立論架構說給他們聽的時候,他們兩個反應,第一個是「哎呀這個好好操作」,第二個是「這個感覺前半場好空啊一辯稿不會寫」。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立論架構操作極難,打成「前半場亂成一團糟然後半場講個價值看評委接受度高不高輸贏看天」很容易,打成事實層面給兩邊充分機會展示後做結「看,論事實,咱們誰都打不死誰,你再舉例子解讀例子,也不會讓評委覺得你那邊會更佔優更舒服」,接著轉移戰場到價值,再到對於對方價值的封堵「你看,您方的價值,此時就有弊害」「我承認您方的價值有可取的地方,但是對於我們討論主體,這樣的價值並不適合,它適合另一個主體」,到最後的我方價值的渲染和展開,從而明顯贏下比賽,是非常難的。不僅需要辯手極其紮實的基本功,還需要很好的大局觀。而前半場,需要的準備非常多。首先需要在事實戰場上,明確把我方對得一面展現給大家,從而,在之後的交鋒中做到兩邊的事實戰場皆有充分展開的機會。其次需要在回應上下足功夫,不僅需要阻擊對面,還需要贏得觀感,讓評委覺得舒服,最後最好還要順帶做到展示我方事實和對方同樣可取。這些不僅需要想,還需要不斷操練。因為一般情況下,前半場需要說明的很多,對於對方的立論解釋得更多,花得時間多,於是就需要把一些東西精練。理清楚哪些必須說,哪些是對面說了XX我們才需要說OO,反而對於稿子裡面寫些啥,如何刪減,要求更高。

這種立論和執行的思路,我算是抄襲少爺的一些文章和比賽視頻之後再加以瞎編的。其中比較經典可以當做教學的是大學生創業那一場,看前半場如何進行交鋒。絕不是,我隨便說點沒幹貨的東西強行升價值的打法(雖然那場比賽,前半場我始終覺得有些地方回應可以更好)。

至於第二種立論,之後再說…………寫了那麼多好累。

PS:注意,加粗的地方代表可以細說但我懶得說的地方,沒有其他特殊意思比如這裡不夠粗所以再粗大一些之類的…………

第一篇結束,這是第二篇........................................分割線........................................

按照約定,今天應該寫第二個立論(呵呵呵呵其實並沒有什麼鬼約定我只是拖了好多天蛤蛤蛤蛤!)

辯題還是之前那個——改變更幸福還是不改變更幸福。

這次的立論是最終上場的立論,具體如下:

定義:改變具體是指兩方面,包括心態改變和實際的改變 幸福=期望<實際,具體來說就是你的期望比實際要低,或者你的實際情況比你的期望要好(一個意思),你就會覺得爽。但是注意,這個思路的核心是更幸福。我們不是簡單論證幸福,而是何者能讓我們更幸福。

改變為何能帶來幸福:1、實際提高,從而達到幸福。2、期望降低,幸福。

期望變動:對於任何情況,期望都有著和實際趨近的趨勢。期望低變高,和高變低,叫做對於XX的習以為常。比如男朋友很給力,第一次爽到不行,之後慢慢就習以為常,需要新花樣才更爽(我說的是做菜)。所以新鮮感很重要。比如日本人虐待中國人,到了後來其實中國人看到被殺也就習慣了,所謂奴性。

這種機制是使得人不能總吃驚(吃驚有時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會慢慢對於現狀習慣,所謂少見才會多怪,見多了就習慣了。

於是,只要不改變,慢慢的,幸福也就平淡,只是時間長短。所以啊,男人要偷腥,女人要買新衣服。就這個道理。

那麼,需要解釋,戀舊是怎樣的一種情感。因為不改變會帶來安全感。但是這種情感,需要不斷降低期待值才能帶來更幸福的體驗,儘管這個對於我們大多數常人來說不適用。所以才說,唯有改變才有可能更幸福。

這個立論思路最奇特的地方在於,完成了一個辯題的論證,不需要通過價值彌補。當然,這個立論依然有漏洞,畢竟出立論的時候比較草率。這個立論依然屬於咋一看很簡單到甚至有點不能接受,但是實際上是一個在邏輯上自洽的立論。通過這個立論,對於所有的事例攻防,基本上都能做到良好回應。進行思路轉換之後,辯手的操作水平要求會大幅下降,不會像之前的那個立論對於結辯要求那麼高,而且前半場始終打得很憋屈(不得不解釋,不得不去把一些必須說的點說清楚不然很可能輸)。

先簡單解析一下這個立論,這個立論,最終證明的是一個獨立的觀點——改變更幸福。展開來說是:唯有改變,才能給人帶來幸福感遞增的感覺,而不改變,可能會有幸福地感覺,但不可能讓人感覺幸福感在遞增,只會趨於平淡。

所以請注意請注意請注意:這裡的更幸福,指得並不是改變帶來的幸福感比不改變帶來的幸福感更多,也不是我們去改變自我更有可能獲得幸福感,而是,幸福感的遞增。我們證明的就是唯有改變才能帶來幸福感的遞增,而不改變是得不到的,於是正方是對的,更幸福成立,反方是錯的,是不成立的。如果看到這裡沒看懂,那就麻煩從頭再看一遍(我知道很多人讀文章都是掃射),在比賽中,需要一整場讓大家明白,我們到底要證明什麼,為什麼這個東西證明了就能贏。

這個立論在攻防上很佔優,對面所有的例子,都可以解釋,承認幸福,不承認更幸福。然後在某個小結中解釋一下習以為常理論,舉兩個例子加深一下理解,基本上就完事了。攻防的優勢很容易變成勝勢,結辯進行梳理,重點說一下對方在我方邏輯下是如何不成立,以及雙方是在比較對錯,而不是價值更好(比價值適合在對錯不明的情況下進行,己方不論證自己對或者兩邊都不全對的情況下,光說價值是很難贏的)。

那麼這樣的立論,和之前的立論是完全不同風格的。一個是要告訴大家我更好,一個是要告訴大家我對。然而我們都知道,一個辯題是不可能被真正證明的,試圖做證明的人,要麼在定義上下了手腳(N種定義選一種有利於自己的),要麼邏輯上犯了錯誤。

於是會出現如下問題:1、部分地方聽起來很霸道,甚至有違常識。比如比賽的時候,評委認為我們對於改變的定義過於霸道了,他認為我們把思想改變也包進來的方式不太妥當,不過反方沒有攻擊也就接受了。這些霸道和有違常識的地方會讓人覺得不舒服,而一場比賽,如果雙方誰都沒有明確打爆對面的情況下,哪邊更不舒服,就更可能輸。2、如果對方提出了同樣可以完成可以論證出己方觀點的立論並完成證明,這個時候雙方的交鋒往往是純粹的定義戰。比如對面定義心態改變不算改變(雖然這個東西聽起來也不怎麼舒服),那麼確實反方也可以使用同樣的套路論證己方。在這樣的情況下,比誰「更對」就很難,往往比賽的勝負點就出現在雙方的語言表達和爭奪事例戰場的技巧上了,以及評委心證的介入。3、如果對方提出的架構處理之外的東西,那麼這個架構的應變能力很糟糕。比如我在賽前打模擬的時候,提出了幸福感其實包括東西很多,一成不變帶來的安全感的積累,其實就是更幸福,比如越睡越不想起,老夫老妻越來越幸福等等。模擬的時候正方應對得很糟糕,有些不說人話。後來就需要花時間來想這些地方的攻防應該如何處理,如何處理潛在的「反例」。如果有反例被對方立住了,那麼基本上整個架構就崩潰了。

至於價值層面,這個立論最後也是可以說價值的,不過價值的地位最多屬於錦上添花,以及前半場太亂了結辯隨便說比口才的樣子。但整個架構的展開,並不依託於價值。

總結一下吧,這種立論思路就是把定義坐死,然後設計架構,爭取對於所有可能得事實都進行解釋,最後在攻防上佔優,完成論證從而贏比賽的簡單粗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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