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確診後的配偶告知
配偶告知
是指將感染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告知其配偶,使配偶知曉有感染的風險,進而接受諮詢、檢測以及其他預防治療服務的過程,是單陽家庭預防干預工作的前提和核心內容。
一、配偶告知責任人
1. 感染者本人
配偶告知的第一責任人是感染者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條例》要求,感染者要將艾滋病病毒感染或者艾滋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者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2. 單陽家庭預防干預工作人員
如感染者本人提出需要由單陽家庭預防干預工作人員協助其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告知其配偶,且地方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及法規中有明確規定,感染者如未將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告知配偶,其現住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權根據規定實施配偶告知時,工作人員可根據情況協助或單獨將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以及感染風險、預防方法等告知其配偶。
二、配偶告知原則
配偶告知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最大限度地減少艾滋病對人類健康的危害。既要依法告知,又要注重方法;既要尊重感染者,又要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在實施過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1. 依法告知,以人為本
2. 維護權益,強調責任
3.評估風險,科學擇時
4. 選擇方式,綜合協調
5. 知情同意,檔案管理
三、告知時限
自行告知和協助告知原則上積極鼓勵感染者在知曉其HIV抗體確證陽性結果後一至兩個月內完成。已出台配偶告知相關內容的地方法規的地區應按其法規要求時限內實施配偶告知。
四、告知實施步驟
配偶告知工作主要包括告知動員、告知前風險評估、商定告知方式、制定告知實施計劃、實施告知和提供後續服務等步驟。
配偶告知流程
五、配偶告知好處
首先,告知可以有效幫助配偶雙方採取並堅持安全性行為,減少艾滋病病毒的二代傳播。配偶如為有生育意願的女性,可採取預防母嬰傳播措施;有助於配偶尋求HIV抗體檢測,了解其感染狀態以便採取相應措施;有助於減輕感染者自身精神和心理壓力,促進感染者接受自我患病狀態;有助於幫助配偶理解感染者,進而得到配偶的心理和生活上的支持;還能達到展現感染者對配偶、家庭、社會負責的正面形象,減少社會對艾滋病歧視的目的。
六、不告知可能產生的後果
包括配偶面臨感染的風險,感染者自身會承受心理壓力,感染者知情不告知可能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故意傳播者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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