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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說岩土——DAY216(樁基礎)

2017年7月12日,大家一起刷新岩土工程的基本概念!暫時的目標是每天刷新一個基本概念,針對一個概念深入剖析、理解。期待著大家拋去完美主義,放下自我保護,暢所欲言,專註成長,共同的進步。特別聲明,本人水平有限並不是來給大家上課,僅僅是想起到一個剖磚引玉的作用,更確切地說是求拍磚,所以如果文字中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期待著各位的指正也希望不會驚嚇到大家!

DAY216

樁基礎

繼續樁基礎。對於箱形、筏形承台的彎矩計算應遵循以下原則。宜按照地基-樁-承台-上部結構共同作用的原理分析計算,這是考慮到結構的實際受力情況具有共同作用的特性,因而分析計算應反映這一特性。對於箱形承台,當樁端持力層為基岩、密實的碎石類土、砂土且深厚均勻時;或當上部結構為剪力牆;或當上部結構為框架-核心筒結構且按變剛度調平原則布樁時,由於基礎各部分的沉降變形較均勻,樁頂反力分布較均勻,整體彎矩較小,因而箱型承台頂、底板可僅考慮局部彎矩作用進行計算、忽略基礎的整體彎矩,但需要在配筋構造上採取措施承受實際上存在的一定數量的整體彎矩。對筏形承台,當樁端持力層深厚堅硬、上部結構剛度較好,且柱荷載及柱間距變化較小時;或當上部結構為框架-核心筒結構且按變剛度調平原則布樁時,由於基礎各部分的沉降變形均較均勻,整體彎矩較小,因而可僅考慮局部彎矩作用進行計算,忽略基礎的整體彎矩,但需要在配筋構造上採取措施承受實際上存在一定數量的整體彎矩。對於柱下條形承台梁的彎矩計算,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彈性地基梁進行分析計算,考慮樁、柱垂直位移對承台梁內力的影響;當樁端持力層深厚堅硬且樁柱軸線不重合時,可將樁視為不動鉸支座,採用結構力學方法,按連續梁計算。明天見。

期待各位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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