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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設置動態的股權?

無論是公司管理需要,還是未來利潤分配、工商登記,對於公司而言,股權結構的確定是首要問題。而由於現行工商登記制度的局限性以及初創公司缺乏管理經驗,公司股權設置通常是靜態化、固化的,在《創業公司的合伙人選擇與股權治理》一文中,我們也簡要分析了確定股權結構的方式。但股權分配的公平與否實際需要在團隊的成長曆練中去檢驗。

靜態股權分配存在著利益分配格局一成不變的弊端,無法適應初創團隊後續面臨的多變環境,且容易讓團隊成員因為比較而心態失衡,喪失合作發展的基礎。股權在創始之初的價值並不大,創始團隊成員真正需要做的是專註提升公司的整體價值,並非糾結於股權的初始靜態比例。因此,過早固化團隊成員的股權比例並不是一件好事。動態股權則可以解決公司未來面臨股權結構不平衡這一難問題。

動態股權是什麼

動態股權激勵是指在預先劃定團隊核心成員所享有的靜態股權比例(初始股權比例)的基礎上,按照成員所負責業務(項目)給公司帶來的貢獻率超過其初始股權的部分進行的直接計算,是一種按資分配與按績分配相結合的方法。

動態股權的基本公式為:

其中Pn為具體負責業務(項目)的凈利潤,R1為靜態持股比例,r為當年貢獻分配率,R2為動態持股比例。從上述公式可以簡單的得出:

由此可見,在此種模式下,所有公司成員都不存在長期佔便宜的情況,公司每年都將根據成員個人的貢獻、業績,對股權比例作出調整,更為科學公平,利於團隊的長期發展。

案例解讀

甲、乙、丙一起創業,由於甲方從業時間長、經驗豐富、人脈廣,丙方年輕資歷淺,乙、丙都想藉助甲方的力量一起創業,故初始持股比例定為甲60%,乙30%,丙10%,孰料公司經過一年的發展,由於行業的發展和變更,甲方的業績表現最糟,業績貢獻為10%,乙方的貢獻為30%,丙方的貢獻為60%。

此時,若繼續按照初始持股比例分配利潤,丙方會比較有意見,或是喪失工作的積極性,或是選擇離開團隊。而如果企業實行了動態股權,並將當期貢獻分配率定為30%的話,股東權利的相應比例就會調整為甲45%,乙30%,丙25%,如後面各方狀態不變,甲方的比例將遞減,而丙方的持股比例將遞增。

如果甲方由於適應了新環境而逐步發力業績變優,甲方的持股比例又將提高。團隊因為公平分配而得以保持穩定並不斷發展。

如何設計動態股權

動態股權的設置要結合初創公司所處行業,團隊成員個人情況等綜合設定,核心是如何合理認定各核心成員的貢獻價值。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股東的時間投入、資金投入、人脈資源、知識產權、不同崗位性質與實績等。

在此,張律師提醒,在制定動態股權制度時,要考慮歷史貢獻,不能沒有基礎的完全動態;同時要分析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和企業的發展階段,預設一些動態的模型和第三方的評估機制。

在合規形式上,可以通過定期增發、股份認購、持股平台等方式實現,或是為了避免外部登記的股權比例的頻繁變動,股東之間可以通過內部約定股東分紅、表決權等股東權利相應動態變化,但不變更對外登記的股權比例。另外,動態股權也應當與高管薪酬、員工股權激勵相結合,增加整個企業的活力。

總之,創業公司在組建團隊時,應慎重考慮,不要使各方沒有迴旋的餘地,影響公司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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