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評審與發表後評審

最近Springer撤回107篇腫瘤生物文章,這個消息在國內科研圈應該算是個「大新聞」。對於中國研究者而言,這可能又是一次對學術聲譽的打擊,而且還不小。

於是不少分析這個問題背後的原因,毫無疑問,唯SCI的標準成為眾矢之的。當然,也有人關注Spinger作為出版方本身的責任。

不過,相對而言,大家對目前學術雜誌採用的同行評審(peer review)制度關注較少。在主流的學術雜誌中,同行評審往往採用雙盲(審稿人不知道在審誰的文章及作者不知道誰在審)或單盲的做法(作者不知道誰在審稿)。這種做法可能會讓審稿過程變成「碰運氣」:運氣好,碰到欣賞自己研究的審稿人,會很順利;運氣不好,碰到了學術對頭,則會很難過,被拒得莫名其妙。

在這種同行評審制度之下,有人利用編輯對審稿人審查不嚴的漏洞,偽造審稿人郵箱,讓「自己人」來審稿,從而輕鬆發表文章。這種偽假審稿的做法,對同行評審的制度形成了壓力,讓學術雜誌編輯的責任更加重大(考慮到他們本身可能是一線科研人員,本來就很忙,這無疑會更加加重他們的工作負荷。

在同行評審的制度之下,對於科研工作者來說,文章的發表,似乎就意味到達「終點」。只要文章發表了,就是一種成就。但很明顯,對於科研來說,發表論文只是為了與同行交流,而不是終點。因此獎勵「發表論文」的做法,實際上與科學的本質不相符合。有人也提到,這次被撤稿的作者們,本身可能不會受到多大的追究。也就是說,現行的學術出版制度之下,文章發表之後是難以對其進行評估的。

這些問題可能與公開透明的科學有關:

第一、評審的意見與過程不透明,即讀者不知道誰是編輯,誰是審稿人,評審的意見是否具有水平。

第二、發表後其他研究者的意見無法公開地產生影響,這個問題主要表現為:如果一個本身存在缺陷上的文章,在很好的雜誌上發表之後(比如science上12年之前心理學的文章),其錯誤結論可能會影響很廣泛,但是小同行對其更加嚴格的評論卻無法修正這種錯誤的影響。

對於這兩個問題,目前有兩個與公開透明相關的解決方案,卻在科研人員中並未受到廣泛支持。

針對評審過程與意見不透明的問題,研究者推薦公開評審(Open peer review)。這種做法意味處理文章的編輯和審稿人信息都要公開,同時審稿意見也公開。對於編輯和審稿人而言,公開而不是匿名地評審意味著要對文章負更多的責任(想想PNAS上社會心理學的文章與某位大牛一直被點名),這也許會讓他們在處理文章的時候更加謹慎。目前Frontiers系列雜誌如Frontiers in Psychology,就開放了編輯與審稿人信息。國內心理學報的審稿意見已經公開。最近,一些心理學的研究者發起了一個關於公開評審的活動,大家可以去支持一下:Supporting the spread of open research practices。

針對審稿人以外其他研究者意見,有研究者提出了發表後評審(post-publication review)的做法。即先發表文章,再由同行來評審這個文章是否靠譜,是否有價值。這個做法有點類似大家寫網路文章之後大家在下面點贊和留言。當然,小同行的評論與點贊才有價值。目前我所了解的採用發表後評審的雜誌好像就只明PeerJ和F1000research,歡迎大家補充。

當然,公開評審與發表後評審可能只是對目前學術出版的補充,一個好學術出版的做法可能是:如Andrew Gelman所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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