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魯迅《故鄉》
當年讀魯迅小說《故鄉》的時候,對最後一段話一直似懂非懂,只是覺得頗有道理,卻說不出個所以然:
「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為什麼成功學、雞湯文害人?我以前也沒想明白,現在懂了:錯不在動機,動機原本是好的,不過是想激勵人前進罷了。錯在方法上,錯在試圖拿別人的成功製造自己的滿足,這無異於飲鴆止渴,一個人浸淫其中日久,只會變得毫無行動力,成為整天念叨遠大理想的犬儒主義者,慚愧地說,我本人就是其中一員。但我們不能怪雞湯,因為雞湯不是別人端到我們面前的,是我們自己精神空虛、雙手怠惰卻又渴望成功的感覺,主動跑去吸食這精神鴉片。
我試圖用一個小故事來解釋魯迅先生話里的深意。
無論是誰,對人類而言,願意走向遠方,為的是在人生路上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但因實現方式的不同分化出了兩種人:一種人埋頭苦幹,披荊斬棘,雖然艱苦而且走過的路彎彎曲曲,並沒有什麼值得吹噓的經歷,但也憑努力收穫了路上的些許風景,生活總是向上的。另一種人不喜歡走路,他嫌走路太慢,他喜歡在原地踩著石頭望遠方,站得高望得遠,他很快知道了世上有如許多震撼的、感人的、深刻的事情,知道了那些偉大人物精彩的人生足跡,因此聊天的時候侃侃而談,顯得很有智慧,周圍的人紛紛稱讚他有見識,他便在這種望遠中得到了滿足。甚至於他愈望遠,愈離不開望遠,因為每當天黑的時候他爬下岩石去睡覺時,發現周圍還是一片荒蕪,到處是泥濘和荊棘,他既無拓荒的經驗,又落後於那些平時不如他聰明有遠見的第一種人,也就愈發懶得動手去開出一條自己的路來。
對第一種人來說,他埋頭走路,不愛望遠,不知道正確的大方向,因而有時會走彎路,有時走進山谷,繞著繞著也許會出不來,但他走過的地方多了,就知道哪裡有吃的,哪裡適合睡覺,至少不會餓死凍死。又因他不知道世上還有其他更好的去處,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也過得怡然自得。
對第二種人來說,他沉浸在別人的故事裡,他經歷大喜大悲,領悟深刻的道理,但這些從來都不屬於他自己,他得到的永遠只是故事。吃完了父母存下的乾糧,他只有面臨挨餓的命運,而或他為肚子著想,不得不再從頭學一點拓荒的技巧,然而但凡他暫時填飽了肚子,便忍不住想放下鋤頭再去登高望遠:因為自己如此微小的一點成就感根本不足以調動興奮點,他只有看別人履及那名山大川,內心裡想著自己未來也可如此,才足以忍受枯燥的開墾。然而這註定是一個無底洞,每一次望遠都在侵吞他的時間、他的成就感,最後他就如同那吸食毒品的癮君子,要麼靠雞湯來欺騙自己,要麼靠玩物來打發時間逃避現實。
我相信,看到這個故事的大部分人都不是這兩種人,而是介於兩者之間。善於把握分寸的人能適時地遠望,同時在腳踏實地中積蓄自己的力量,因此他們的生活必然是成功和幸福的。
同樣道理,在客觀的人眼中,雞湯文並非生來就十惡不赦,只是要區分它的作用群體,對第一種人是可口的點心,對第二種人卻可能是致命的毒藥。
那麼希望呢?對第一種人,無所謂有,對第二種人,無所謂無。希望從來不是想出來的,是雙手掙來的,幻想家們設想了一切,卻害怕現實的殘酷,魯迅們從不抱虛妄的幻想,只是在絕望中前行,行的時間長了,希望也便有了。
我想,這就是生活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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