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多人也怪|儒學辨義 論語 八佾篇第三 18

原文: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釋義:先生說:「侍奉君主盡禮,人們卻以為諂媚。」

孔子尚禮人盡皆知,他對待普通人都能以禮相待,對待君主的禮數自然就更加竭盡周全了。但世人看到他如此盡禮,往往會認為他諂媚主子。為什麼呢?因為他禮貌得有點過了。

但是孔子不服氣,他覺得世人不懂他的一番苦心,誤解了他。可他沒想明白人家為啥對你有那麼多的誤解。難道都是別人的錯嗎?其實這裡最根本的就是一個「度」的問題。

在孔子的觀念中,禮是神聖的,一定要把禮做到完美,似乎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一個人的修養品德。但是由於他對禮的無比執著,導致了他的禮貌過度。什麼事都要適度,否則過猶不及。孔子的過度禮儀,常常是為禮而禮,不分輕重、本末倒置。於是人們自然會對其產生反感,感覺到他的刻意和做作,一副愛拍馬屁、奴顏屈膝的樣子。如果按照孔子的意思,估計到現在也廢除不了跪拜之禮。

類似的,人們常說的「禮多人不怪」也是這個思路,認為只要禮數周到了,別人就不會怪罪。但是別忘了,人家不怪罪,不代表人家不煩你啊。與人相處還是要貴在真誠,虛情假意、沒完沒了的禮貌客氣會讓人噁心。比如請客吃飯,不停地給客人夾菜,你說吃飽了都不行,必須吃。是不是很煩?最令人難過的是,回頭請客的人還說你太能吃,不是虛偽是什麼?

多禮不宜,當然也不應失禮,禮儀得體才是正道。無論什麼事,能做到適度得體,才真正能體現出一個人的修養水平。孔子在這方面並不能成為中國人的榜樣。難怪孔子問禮之時,老子會勸說:「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出自《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可見孔子對事的態度有時是過於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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