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看 | 讀了 1701 | 波瀾壯闊
雨王亨德森
Henderson the Rain King作者 索爾·貝婁(Saul Bellow)
譯者 藍仁哲出版社 上海文藝出版社 / 2015-09
豆瓣閱讀一邊讀一邊覺得正在變得波瀾壯闊。
如果年輕10歲,我可能沒有耐心看這本小說,會受到主人公一開始的狂妄與心緒不寧的傷害,——再一次感到理解事物的能力在受年齡的影響。
亨德森是個不滿足的人,一把年紀已經有過豐富的人生經歷,體驗了時代能給他帶來的全部可能,比如,出身豪門、參軍打仗、結兩次婚,享福、吃苦,無所缺,不滿意的事卻一大堆,仍然無法確認自己想要什麼,在內心大喊著「我要」「我要」,似乎想要做的事一大堆,行動力超強,又不缺錢,這個世界誰能阻止他?他養豬、學拉小提琴,可他不幸福……他去非洲,一個人任性地逼著嚮導帶他走,深入土著人的生活,又深入另一群土著人的人的生活,扮演救世主,或被迫扮演救世主,在這個過程中,他曾經的不滿足,經歷了愧疚、自負、恐懼,在完全不能以他的常識去解釋、只能拼了老命試圖理解的環境中得以煉化。
在解決了溫飽之後,確定自己想要什麼可能是最難的。我想我懂亨德森的所有不健康、自取其辱的煩惱和無法解脫、被縛手縛腳的困擾,內心會有抑制不住的對象不明的憤懣與不耐煩。
兩個土著人部落,一個王子、一個國王都受過西化的教育,但他們並沒有讓他們各自的部落脫離傳統的迷信,一些極重要的問題用科學能夠解釋或解決,可對於部落的未來和部落的人來說,似乎那不重要。
讀這本書的時候(正好《世界建築》在參與籌辦一個演講活動),我總是想起出生於布吉納法索的建築師 Francis Kéré,他是部落村長的兒子,18歲的時候獲得了獎學金去德國學了建築。(對於他人生的「豐功偉績」我的感慨都化成了那句他在講座時一遍遍說的「IF YOU GIVE UP, YOU FAIL.」 )……體驗過更多文化衝突的來自外面的內部人士大概更明白要想改變這些「不同」只能慢慢「順毛捋」,並沒有一種從根本將其顛覆的妥善方法,甚至會不忍心去打破他們原有邏輯帶給他們的內在平靜。而也許,也許布吉納法索的村人接受他所設計的那些學校的方案也是出於對他的「寵愛」(當然是Kéré反覆說的溝通之後帶來的信任),沒有人意識到自己和後代的生活將被其他文明改變時會平心靜氣吧。
亨德森試圖理解土著人的邏輯,越了解,那些他好不容易強行接受、曾給他帶來平靜的東西又重新帶給他恐懼,那來源自然的神秘邏輯之下仍然帶著對權力的嗜血追逐,其中必備的殘酷與讓他心煩意亂的世界本質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最終獲得的,可能是亨德森經歷了一系列身心震蕩打通了心智,鑽出了自己的繭。可喜可賀おめでとう……看完的時候,想去重看一下 EVA 。
第一章
「罪過總會得到寬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
她們憑空想像的忠貞令她們不寒而慄。
第三章
粗暴產生粗暴,撞擊產生撞擊,至少我的情形是如此;還不止是產生而且是增加,火上澆油。
第四章
「……你心裡不痛快時,你比別的任何人受的罪都多。」她說著忍不住笑了,當然不是笑我受罪,而是我受罪的方式。「誰叫你這樣自尋煩惱呢,絕不是上帝。」
第五章
我完全忘記了天日;也許,這個世界也樂意暫時將我忘掉。
他們用來描繪牛角的種種形狀的短語就有五十多個,描繪牛的面部表情的詞成百上千,談論牛的舉止更有一套專門的語彙。
第六章
勝利者的矜持
任何人都是血肉之軀,凡是以力量自詡的人,終有力氣消減、顧影自憐的一天。
第七章
人會害奇奇怪怪的病,不為別的原因,只因為是人。歲月不知不覺地流逝,轉瞬你便成了你曾見過的別的人,周身染上怪七怪八的疾病。人只不過是暴躁脾氣、虛榮心理、魯莽舉止,以及所有類似邪惡的表現工具。誰稀罕它?誰需要它?那些邪惡表現佔據了人的本來該由心靈主宰的地盤。
格朗—圖—摩拉尼的意思是,人想活下去。
第十二章
「……我總的觀點是,好事不應當是勉強而為或內心鬥爭的結果,這看來有些自相矛盾。偉大而高尚的事情是超凡脫俗的,亨德森先生,這比我們想像的更卓越,它和自發的靈感相連,與內心的矛盾鬥爭絕不相干;因為一個人要陷入了內心衝突,他就會沉淪,執劍者往往刎劍而亡。意志平庸的人只能做出平常的好事,沒有意義;而勇者奮然挺身而出,雖然他多半會死去,但他的死卻是他偉大毅力的見證。」
第十六章
「太離奇古怪了,」他說,「一定使你痛苦難堪,對不對?我猜想,除非你作出回答,它會持續下去的。聽到這個,我真受感動。無論那是什麼,渴求是無疑的,這彷彿是遭到長期監禁。可是,你說它並不明確宣稱要什麼?也不特別指出要活還是要死,對嗎?」
第十八章
這之後他又談到軀體與大腦的聯繫:整個問題在於要有一個理想的外貌,因為高尚的自我意識是關鍵的關鍵,具有什麼樣的意識便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換句話說,你的肌膚與靈魂互為表裡。同樣的道理,一個人實際上就是他自身的藝術家。體膚和面貌是由人的內在精神描繪的,神秘地通過表皮和神經末梢將生機傳遍全身。
第二十二章
對我來說,飛行中最愉快的時刻是越過浩渺的水域;我彷彿是一個脫水的人,永遠看不夠水。
每隔二十年左右,大地便在少女身上重現自己。
人們不去發現自我,反倒畸形發展,無法無天。
你知道突然傾心的勁兒,像秋天清爽的早晨看見一隻摔傷的蘋果。
一個體力逐漸衰竭而又失望的老人,往往以發脾氣來增加自己的活力。
導 讀
肉體——我們藉助肉體去感知和生存——也是精神的產物。
如果精神強大到能把左邊變成右邊,把右邊變成左邊,那麼,它是否也可以影響肉體的成長和形態呢?肉體會不會不僅是自我的軀殼,而且是自我的真實寫照呢?
一個人的精神,在某種意義上說,是他身體的主宰。
「亨德森——以荒誕的方式追求高品質生活的人……」
一個飽受渴望折磨的心
別的什麼也沒說,得到的回答仍是那句話:我要,我要,我要!
正如貝婁所賦予他的那樣,亨德森的悲喜劇是,面對這種「我要」,他居然完全失聲,既找不到這種「我要」的理智根源,更無法在思想上抑制它或找出合理的答案。他能做到的就是去體驗它,對他來說,體驗這種「我要」就是用身體去體驗。
即「看見啞子開口講話,聽見物體作聲,目睹顏色雀躍」的時刻。
這是一種對覺醒的求索,或者用小說家最喜歡用的一個詞來說,是對現實的求索。但對亨德森來說,現實卻是一種不穩定的東西,而且總是演變成它的反面。
當今時代的一個特徵就是,世世代代視為終極現實的美好事物——上帝、天道、復活、無邊的正義——此時此刻在我們眼裡似乎不真實了;相反,我們視之為最真實的東西卻是令人恐懼的、卑鄙骯髒的——死亡、空虛、無序、盲目。
如果理性創造的世界不可能讓人類生活在其中,而我們又想活得快樂的話,我們也許就需要探索非理性的世界。
忍受苦難幾乎是喚醒精神沉睡的惟一可靠的辦法。
羅曼蒂克消亡史
作者 程耳
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 2016-12豆瓣閱讀他有講故事的條件和天賦,很多人向他播撒故事而且沒有精神和道德負擔——並不是說我認為他小說里的人都是確切的,雖然有這種可能,但這對小說而言不重要。
小說好看,尤其作者的忽然突入,讓人一驚有喜。
他的小說里有那種小聰明和小領悟以及更大的無奈。但他的人物又帶著刻意的機敏和刻意的典型性。他們像是順從自己所處的類型而不是歸順自己,比如,幾個女演員雖各有不同卻又可以各自歸於某種典型。或許人就是如此,或許程耳覺得人就是如此。
可惜的是,以典型人物所寫的傳奇,表達的所謂人處於大的歷史碾壓之中的那種處境,又不太具有他自己的特色,似乎還是落在某種窠臼里了。
但無論如何,好看,總是第一位的。
人魚
我熟悉這得意里的悲哀,陶醉於隻言片語,被隻言片語蠱惑。
我從不雀躍總是憂愁實在沒什麼可奇怪的。
女演員
喪失自信後的迂腐
像是註定一般,她在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上處心積慮、耗費心力,卻如此草率地嫁人。而這一點或許恰恰是她所不能洞悉亦無法左右的,如此重大的選擇需要思想、審美、決心與勇氣,她無一具備。宏觀一點看或許更能理解,她努力拚搏,力爭上遊,最終卻未能擺脫往昔。
雞
×君一定感到憤怒同時又覺得好笑或是準確地演出了感到憤怒同時又覺得好笑的樣子。其間他還留下了一個非常短暫的像是心思被人揭穿後的窘迫感,意味深長或是為了讓我感到意味深長。人們常常有意渲染甚或賣弄自己的傷感,但這並不重要。
估計就是沒劈,到最後都沒劈成,就像所有其他的願望一樣,所有的願望都有始無終,歷經歲月,最後悄無聲息。
他抓住這片刻時機,捅了進去,把握野蠻與溫柔的尺度,在激烈與平靜間搖擺,很快佔據主動,漸漸變得從容。
所謂愛情或愛情的錯覺便從這去意不明的手開始萌發生長。
……他知道竅門在於佔據她的時間並讓她感到打發掉這些時間是有趣的,……
愛情的錯覺亦如其他錯覺一樣擁有它自身的慣性與惰性,一切都對他有利。
我很便宜的——她做出如此表達是因為完全克服了自尊心還是自尊心太過敏感的一種保護,他分辨不出。
他只好看著她繼續緩慢地點頭,一隻做著無謂思考的嚴肅雞或是一隻好心的想要打破沉默的善良雞,他在心裡想。
墮落吧。就他平凡的過往與將來而言,他也並不覺得此刻比較更是一種墮落。
童子雞
……兩家又都窮到了無法更鄙視對方的程度,……
到時候放不進去而需要再改刀是非常困難非常不體面非常不能接受的,……
他們的見多識廣直到認清局面為止,他們感到危機,但沒有行動的責任感與勇氣,沒有在事情還停留在雞血的時候果斷結束它,反而被這小攤的血跡驚嚇,在綏靖與懷柔中觀望,直到無法收拾。
皮囊的詩篇
愛死你放蕩的形骸,胯骨像整面牆壁般寬闊。
首先必須擁有靈魂,做一個有靈魂的人,在此基礎上還要趣味狹窄,保持憤怒,孤獨一生。
不弄得庸俗一點怎麼能成功呢?
與其說是武器,不如說是決心把即將到來的死亡固定。
一
一到晚上杜便迷戀她的花容月貌,天一亮又對她感覺隔閡。
這種四處攪和毫無邏輯的殺人放火最能凸顯新意,……
二
可能還是因為沒落吧,她自小的良好教育沒有同樣良好的經濟來配合,便形成一種奇怪的人格,消受不起這樣的富貴,或者確實並非俗物到了拚死也要追逐愛情的境界,又或者真像後來人們說的就是一個花痴,總之,她一天也沒有消停過。
四
儘管他也知道歷史進程其實早已註定,跟他沒有關係,但他必須貢獻自己微觀的努力。
第三個X君
她是找東西的,一直找下去總是會找到的。花痴不一樣,她們不找東西,她們更享受給予,或者至少她們還不知道要找什麼,她們的需求太紛亂複雜。
審丑:萬物美學
Ugly: The Aesthetics of Everything作者 史蒂芬·貝利 / Stephen Bayley
譯者 楊凌峰 出版社 金城出版社 / 2014-10紙書 圖書館因為是紙書,所以搞筆記有些不方便,也沒有什麼真正的筆記,甚至感想都不多。作者雖然試圖把審丑作為文化趨勢分為幾個類別進行解讀,雖然收集了大量有趣的資料,卻缺乏把它們有效結構化的操作方式,或者因為我讀的態度太傾向於感官獵奇帶來的興奮,覺得像吃了一大堆餅乾渣,砸吧著嘴尋找著零碎的滋味兒,卻建立不起一種總體的框架與概念。為什麼丑也吸引著人?那些形形色色的丑——醜陋、低俗、艷俗、下流、罪惡、陰沉,讓人著迷,這本書收集、摘錄、指責、批評、嘲諷,卻無論是從文化上還是從知識上並沒有想清楚,也沒有寫清楚,它自己本身變成了一種混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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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書,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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