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車門,女人撞斷了胳膊,這是誰的責任?
記得剛結婚沒多久,小舅子到我家,我們出去一起出去吃飯,坐計程車到了飯店門口,正在打車票!
這時候小舅子,一開車門,正好過來一個中學生騎著電車,帶著母親過來了,一下撞到了車門上,疼得厲害。
胳膊小臂,和車門的愣上相撞了,可能這女人缺鈣,為什麼呢?
這時候計程車走了,我們帶著傷者去做了一個檢查,心想沒事。
一檢查壞了,小臂骨折了,必須手術,這可怎麼辦,那麼就給人家湊錢住院,做手術吧!
剛開始的時候,給人家交了1000塊押金,這個手術少說也得幾萬塊,那時候咱沒存款,後來張羅著借錢。
越想越不對,我們的人必須一個留在醫院,實際是被扣留了,你把人撞了,你得在那裡陪著。
後來安排老婆到交警隊報警,因為咱打了車票,知道車牌號,到了交警隊才知道,和我們關係不大。
交警給計程車公司打電話,讓計程車自己來交警隊,這傢伙不去,認為和自己沒關係,後來被逮住了。
到了交警隊,得知這傢伙,開計程車沒上全險,只上了一個交強險;
交警告訴我們,是計程車的責任,這時候才全身而退,1000塊押金理論上要退回來,可是誰退給你,要也白要。
也算是用1000塊買了一個教訓,這個教訓貴嗎?
通過這次教訓,都明白了那些道理呢,對我們開車都有哪些,指導意義呢?
這個事故,信息量太大,這裡阿永哥一一給車友們解釋,最你們以後開車有著不一樣的指導意義。
第一:開關車門,肇事全責;
不論你是不是停在路邊的停車位上,還是在高速的應急車道上,開車門肇事的事故,你要負全責。
這個教訓對於我們來講,1000塊真的太廉價了,卻真的深刻。
有依據嗎?
交通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那麼就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因開關車門而導致的肇事事故,要負全部責任。
以至於現在,阿永哥都保留了這個習慣。
什麼習慣,司機一側(左側)不允許開車門上下車,上下車一律走右側車門。
家裡人也都習慣了。
外人坐車,阿永哥會做一個提醒,不允許在司機一側的車門上下車,左側後車門兒童鎖常年打開狀態。
因為後車門,不能從後視鏡看到後車,也不習慣掉頭看一看。
而自己下車,一定會從後視鏡看一眼車況,再下車,這個習慣已經太多年了。
第二:事故和車有關係,和人關係不大;
例如開車門造成的這個事故,一般人以為是開車門的人的責任,開車門的人應該負責任。
實際還真的不是這麼回事,為什麼呢?
一是給車上的保險,車負責任;
你上的車險,是給車上的保險,肇事也是車的作為,而不是人的作為,對不對?
二是和車主有直接關係;
但是又和人有著直接的關係,那就是開車人,因為開車人一般都是車的主人,那就是車主負責了;
三是借車出事,誰負責?
除了車險負責人外,剩下的就是車主負責任了,理論上借車風險非常的大。
從這角度上講,借車和給單位開車,出了事故賠償的問題一般和自己沒什麼關係,你不是直接責任人。
車主可以再和你追償,那是另外一層關係了,懂了嗎?
我們沒有遭到追償,實際也是一種辛運,因為我們是租車關係,實際也是一種買賣關係,付費後,坐車的時候車得保護我們的的安全,對我們有一種協議上的保護,對我們有提醒的義務,另外車是他自己開的;
這也是沒有被追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很多給別人開車的司機,出事故後實際都遭到了車主的反訴,追償。
第三:出事故後,怎麼處理?
有人傷的時候,一定要交警隊來,肇事者車主不離開現場,打保險公司電話,打120拉人去醫院就可以了。
為什麼這麼做呢?
一是你要和交警說清楚怎麼回事,要做最基本的口供和筆錄,有沒有疲勞駕駛,有沒有超速等等;
二是傷者去了醫院,傷著自己出錢看病,檢查,實在困難的有保險公司的強險基金,先行墊付。
之後,事故處理完畢,再統一由保險公司賠償,之後再賠償給傷者,因為這裡面還有責任問題,搞不好是要經過法院起訴,判決之後才能解決的事情。
為什麼讓傷者自己花錢看病,這樣他會考慮要不要耍賴,耍情緒,要不要惡意用藥的問題等等。
阿永哥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因為不懂,那時候是阿永哥花的錢,對方有情緒,誰讓你不來陪床?
於是就用貴的葯,亂開藥,浪費了很多很多錢。
傷者自己不心疼,那麼就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情緒的波動,醫院受益,本身保險公司賠的錢可以足夠,最後多花了很多。
三是劃分責任很重要;
全責保險公司全陪,主要責任就陪70%,次要責任保險公司只陪30%,這時候你就不能著急了,一切都有規則。
這個責任怎麼計算,雙方的所有花費,你可以把自己的花費都可以計算在內,修車費用等等,肇事雙方按照責任來承擔,一旦上法院就是這個結果,對不對?
一切要理智對待。
有的車主,反而著急,就想急著處理完畢,那就協商處理,最後在交警隊做一個調解協議,最後完事。
這裡面有第三方出錢的一個結果,保險公司出錢,那怎麼辦?
保險公司一定會按照一個比例給你賠償,當然強險的那一部分是全額賠償的。
第四:保險知識一點點;
案例裡面的計程車司機,只上了強險。
阿永哥記得那次手術費總共花了1.5萬,還有住院費,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等。
少不了3-4萬塊,那麼強險賠付比例是多少,沒有人員死亡,最高賠付1.3萬元,怎麼計算的?
人傷治療費用,最高1.1萬元,物損最高2000塊,剩下的最來陪呢?
個人掏腰包,那個計程車司機,個人掏腰包,少不了2萬塊,也許更多一些。
一是買車上全險,有意義;
這裡,再次提醒各位車友,為什麼貸款車非要你上全險,是為什麼了吧?
貸款車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金融公司,那麼出了事故賠償的時候,是把錢打到金融公司了。
除非給你開一張委託授權協議,同意你全權受理,也同意給你打款,保險公司才會打款給你。
二是貸款車,都上哪些保險?
一是強險必須上,這是國家規定。
二是第三者責任險,這個金融公司也會特意要求;
三是車損險,撞車得修車吧?
四是盜搶險,車丟了保險公司你得陪吧?
金融公司,銀行一般都會要求上這四個險種,那麼平時阿永哥也一樣建議,上了這四個險種。
至於為什麼,你想想金融公司和銀行,是怎麼想的,你覺得是不是非常的應該呢?
阿永哥點評:
一是坐計程車,一定記得打一張票,不為別的,有時候丟東西也可以找回來。
二是坐車的人,記得從右側車門上下車,不給人家找麻煩,懂了不?
三是出事故後,有人傷,要讓交警來,之後看病傷者自己花錢,或者用保險基金保險公司代償,最後再處理一起結賬,而不是出事後,車主去湊錢去看病,沒那個事;
所以騎車人千萬別出事故,更別逆行什麼的,被車撞了自己還得花錢看病,不划算。
四是強險已經不能滿足車的要求,記得要追加;
五是記住了,上下車的人,除了司機以外,一律右側車門,左側後車門要上兒童鎖,要上車鎖,計程車甚至要封閉了了,意義是什麼,其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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