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你最關心的醫療糾紛問題

醫療事故糾紛不吃虧指南

答疑環節文字整理

Q:一個診療間里患方先起肢體衝突或傷害不能逃跑,醫生怎樣做算正當防衛?怎樣算防衛過度?

S:跑不了就上,拖到有錄像的地方打,但是不要打出太大的傷害,輕傷以下就可以了。

邏:一般輕傷才有刑責,基本上法律上的輕傷在普通人眼中已經非常嚴重了,所以不要慫,上去干。

Q:如果作為患者家屬,如何跟醫院溝通,而不會被認為是醫鬧?

S:這個問題很有技術性,首先表現出你的誠意,大家都知道醫生非常忙,相互理解一下,另外醫生一般是一個團隊,可以挑選容易溝通的醫生,迴避掉比較難溝通的醫生,這樣彼此都不難受。

Q:請問如何及時發現容易醫鬧的病人和家屬避免醫鬧?

S:你好,你這種問題的情況,當時他應該還沒有到醫鬧的地步,可能因為他氣勢洶洶讓你感到害怕,又由於你是女性,碰到這些不好溝通的病人,最好迴避掉,可以換其他的醫生進行溝通,可能當時病人心情不太好,可以換一個人溝通,這是你職業生涯中不可避免的一些東西。關於一些老醫生,可以過一段時間後再與其進行溝通,重新說一下問錯了名字,進行道歉,一般就可以翻篇。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換醫生來處理來溝通。

Q:請問遇到並不那麼負責,態度惡劣的醫生或護士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例了解病情及注意事項),如何才能在不動粗的情況下很好解決這個問題?

S:我是不知道醫生和患者怎麼了,醫生是要在自己不動粗的情況下讓病人言聽計從說一不二,而患者是要醫生態度友好賓至如歸,但是目前醫療資源緊張,不太可能實現,兩個群體只能互相理解妥協,把病治好才是最重要的。

Q:醫療損害和醫療錯過和醫療事故,一直傻傻分不清,求細緻解。

S:實際沒有太大區別,只是依據的法律不一樣,醫療事故是根據《醫療事故管理條例》經過鑒定確定下來的,醫療損害是進入法院之後,根據《侵權責任法》進行鑒定得到的一個結果,醫療事故是有行政處分和行政備案的問題,醫療損害好像沒有,差別不大,就是多了一個行政處分。

Q:正當防衛的度量是怎樣?如果碰到醫鬧我很可能氣氛的直接正面打上去了,而且很擔心下手過重朝死里打。(From:鐵血真漢子,長腿@李叨叨)

S:正當防衛在現實中很難度量,個人建議,確實面臨人身威脅時,要迎面反擊,打到無法反抗就可以了,往死里打你也知道是會有防衛過當的結果。

Q:嫁給或娶一個外科醫生會不會有生命危險?

S:群里有外科醫生可以出來表達看法,一般沒有生命危險,和職業無關,和人有關。

Q:鑒定機構能只憑病例進行傷殘鑒定嗎?

S:鑒定中會把病人叫過來,如果是死亡的話會把在場的近親屬叫過來,所以不能說只憑病例進行鑒定。

Q:如果口頭諮詢,病人抓住諮詢內容的過失該怎麼辦?

S:如果是口頭諮詢的話,有口誤的話沒有什麼關係不用害怕,就說有些環節了解的不透徹,因為是低年級的醫生,高年級的醫生的回答是權威性的回答,醫療機構的回答是官方回答,就這樣說,不用慌張。

Q:比如一般兒童發燒建議退燒藥一段時間然後再看看,萬一這幾天兒童出現意外,家長說諮詢時候誤導,然後怎麼辦?

S:我不認為這是診療行為,沒挂號也沒有寫病歷,是不是診療行為都存疑,作為一個家長的話,小孩發燒,挂號都不願意,本身就是非常疏忽的,家長的過錯也占很大部分。

Q:老師您好!我有一個朋友去私立醫院行截骨整形手術,結果手術完出現後出現雙側臉部不對稱的情況。請問怎麼處理?

S:這你可能需要去找律師,評估一下後期糾正需要多少費用,作為後期賠償的依據。

Q:在醫療過程中遇到醫鬧,如果醫生受到傷害(不僅限於身體的勝利傷害,比如跟蹤、騷擾、威脅傷害家人等),應如何進行有效的維權?

S:曾經也碰到過類似情形,當時醫生請了一個月的假去了西藏,還拍了一堆很漂亮的照片,後來家屬找不到他也就放棄了,也就和投訴部門協調這個事情。

Q:S姐您好, 我是知乎live「醫療糾紛不吃虧指南」的聽眾,由於這個live里聽眾大部分是醫生,因此私信提問,給您添麻煩了。 關於醫療糾紛,想先說說一些個人感受。我雖然平時基本不看病,但也會很關注一些醫療糾紛的新聞。我發現各大門戶網站新聞的評論,往往都是一些充滿戾氣的患者群體,說一些類似於「肯定是醫生的錯」「無良醫生」之類的話,完全看不到媒體和患者對醫生專業的尊重。醫生的聲音往往被掩蓋掉,即使有醫生髮出自己的聲音,也會被群起而攻之。 而我的微信朋友圈,包括我關注的很多知乎醫療糾紛的問題,卻正好相反。很多患者在知乎提問一些醫療問題,往往被醫生用戶們定性為「題主就是醫鬧」「題主問那麼多為非是證明醫生有錯,想醫院賠錢」「醫生不需要向患者解釋自己的診斷,愛治治不治滾」,跟那些門戶網站的評論一樣,醫生們的回答也充滿了戾氣,高贊答案充斥著對患者的不滿,而一些體諒患者,尊重患者的聲音,會被認為是「聖母玻璃心」之類的,被群起而攻之。基本看不到醫生對患者病痛和悲傷的理解和體諒。甚至某些醫生會宣稱,今後看病的時候,會儘可能以避免發生醫療糾紛的角度來治療。比如近期的山東孕婦紗布門,有知乎用戶就說,「很多產後大出血的孕婦原本可以通過紗布填塞的方式保住子宮,但是經過這件事一鬧,估計會有一些醫生「嚴格」遵守規則,選擇切除子宮。」 從醫生的角度,這樣做當然能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對於患者來說,肯定是不希望醫生這樣處理問題。 因此我想問的是: 1,作為一個普通人,如何才能向醫生表示自己並不是那種會醫鬧的患者(區別於前面所說的,在那些門戶網站抹黑醫生的,充滿戾氣的患者),從而讓醫生能放心地從患者的角度出發考慮治療問題,而不是為了避免發生醫療糾紛而做出一些保守的治療。 2,如果我對醫生的一些治療有疑問而想詢問醫生,如何才能避免醫生產生「這個人不相信我的診斷,肯定是來找茬的,估計是個潛在的醫鬧患者」這種想法。 3,這個社會醫患之間充斥著相互的不信任,我們普通人有沒有什麼力所能及的行動,可以改善這種狀況? 這些問題我很希望您能在live里有所涉及,但是希望您不要公開提問者,我曾經在知乎一些醫療的問題下表達過一些看法,結果被各種醫生攻擊,對知乎醫生用戶們的素質感到十分的詫異,再也不想惹那些麻煩了。

邏:這是我們的一位讀者來信,從這位讀者的殷殷措辭,可以看出他對醫療行業無限的熱愛之情,也對現在醫患糾紛的現狀感到非常遺憾,作為壓軸請我們的s姐答疑。

S:他的問題也是蠻多人的問題,作為患者並不想去鬧而是想去知道一些情況,怎麼做呢,第一去門診的話,盡量看同一醫生的門診,住院的話,就要注意多和主治醫生和護士站里的護士多說話,大家溝通多了,信任感就多,態度要真誠,不要老是質疑專業人士,大家相互理解,開誠布公的問出自己的問題,讓醫生感受到真誠,大多疑問可以解答,真誠有效的溝通可以避免一些誤會。

S:還有就是想和大家分享的,就是之所以現在醫療糾紛緊張,個人認為人事制度也是一個原因。醫生是事業編製,工作和醫院瓜兮很穩定,除了簽訂聘用合同外 檔案,執業資格都是要註冊在醫院裡的,這嚴重限制了醫生的流動,使得醫生成為醫院的員工,薪水,職稱,都和醫院掛鉤,最關心的都是醫院在操作的,醫生已經成了醫院的服務對象,而不是患者,因此有些醫生漠不關心,只要不出錯,態度差誰都不能拿他怎麼樣。對比律師的話,律師執業自由度高,面對當事人是提供當事人導向的服務,以後醫生以病人為導向,那醫療技術和服務就不一樣了。

Q:心肺復甦時按斷肋骨可無責,實際當中是不是也如此判定?

S:你好,如果搶救中按斷肋骨,可以認定醫療措施當中無可避免的損害,醫生為了病人的生命安全出現這樣的損害,法律上可以有一個免責,屬於緊急避險的一個情況。

Q:請問:門診的時候是把病例寫在病人自己的病曆本上的,這種情況如果病人否認病例,有什麼辦法呢?

S:醫生可以做筆記鑒定,鑒定下患者病曆本上是否是醫生本人寫的,確定其真實性。

邏:我當時在檢察院的時候,給當事人做筆錄,我們自己需要簽字,當事人也是需要簽字,才這樣雙方才能形成有效的法律效力,可以約束當事人。病歷是醫院單方的一個操作,但是沒有簽字,這一點我認為有一定缺陷的,以後可以改進這個制度,讓當事人也來簽字。

S:我贊同邏大的看法,現在已經有醫院採取電子列印病歷的方式,醫院裡有存檔,患者也有一份,雙方都有證據,這種做法可以推廣,有些醫院已經開始實行了。

BY 鄭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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