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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原諒別人是自己的修行

昨天發了篇聊張靚穎的文章,知乎豆瓣的評論近乎一邊倒地反對。微信公眾號的評論是我自己篩選的,但被頂到前三名的依然都是不贊同的聲音。不過,無論是贊同還是不贊同,很少讀者知道我為什麼激烈地批評張靚穎。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和張靚穎年紀差不多。

是的。不是因為對錯。談論對錯本身,在很多時候就是不明智的。尤其是在談論對的是誰、錯的是誰的時候,所談論的東西往往於事無補。

似乎我留給大家的印象是在挺張靚穎的媽媽。實際上,我的文章中,沒有一句話說張靚穎媽媽沒錯。微信文章一經發布一個字都不能改,回去仔細看看就知道。

我只是從頭到尾沒談靚穎媽媽的錯。理由很簡單:我不是為人父母的人。

在牽涉到親子關係的時候,一個從來沒有為人父母經驗的人,去批評一個單親媽媽,很容易,因為站著說話不腰疼。一個年輕人可以批評一個老人,比如批評他隨地吐痰,但一個從來沒有當過母親的人,批評當了十幾年母親的人,是危險的。危險在於他很難設身處地去理解她,很難對別人經歷過的遭遇感同身受。

其實,我更希望像張靚穎媽媽那種年紀的讀者來反對我,而像張靚穎年紀的讀者贊同我。重要的不是討論誰對了多少、錯了多少,而是拷問自己錯在哪裡。

可惜的是,贊同我的往往是為人父母的人,反對的往往是為人子女的人。讀者看一篇文章,喜歡與否,並不在於文章能不能給自己帶來不同的思考和提醒,而在於文章是否在捍衛自己的立場,加固自己的觀點。但那種文章沒有多少價值。

我跟一個姑娘吃飯的時候,她說起自己的父親,說他就是個人渣。她父親年輕時做過很多傷害母親的事情。但她最怨恨的卻是母親。她很小就希望母親和父親離婚,而母親捨不得父親,一直牽牽絆絆十多年最後才不得不離。她整個成長的過程,一直在遭受痛苦的折磨。現在她已經成年了,對父母依舊不能諒解。

在這件事情上,很多人會講,孩子是沒有責任的。一切錯,都在父母。我要說,這句話不對。孩子並非一丁點責任都沒有。原諒父母,就是她的責任。不記恨父母,就是她的責任。

去原諒傷害你的人,是人生中很大的責任。但很少人願意為此努力。張靚穎就不是願意為此努力的人。我昨天的文章,其實是在講這個。

我們習慣的做法相反,是去懲罰傷害自己的人。在懲罰中得到快感,看見自己的力量。但這種力量,其實是無力,是懦弱,是不肯對自己徹底接納。

有人講:我發誓,我這一生,永遠不要為別人而活,也不會要求別人為我而活。

同樣的話,《論語》里子貢早說過了,「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 孔子聽了說,「賜也,非爾所及也。」 子貢啊,這不是你能做得到的。

除非你不愛任何人,同時,也不討厭任何人,不恨任何人,才能做到永遠不為別人而活。甚至,你不要跟任何人有任何關係,才能不為別人而活。——老闆讓你十一加班,你很不情願,還是去加班,你敢說這裡沒有一絲一毫的為別人而活?

同樣,哪怕你不要求別人為你而活,也會有人為你而活。你生病了,有人會關心你,挂念你,你擋都擋不住。僅僅是某人跟你見面時對你著迷了,就會夜晚睡不著覺,你說,他睡不著覺的那個夜晚,是不是在為你而活?人的一生只有三萬天,一個夜晚要佔據生命的六萬分之一,你想想自己的生命里,有多少個六萬分之一是為別人而不眠的?

我們算一筆賬,你迄今為止加過多少班,送過多少禮物,惦念過多少人,為多少人生過氣、落過淚、開過心?就能看出,自己的生命中有多少分之一是為老闆而活的,為父母而活的,為愛人、孩子而活的。

扯不開與眾生的聯繫,割不斷與世界的牽絆。

我更欣賞這樣的講法:我情願我這輩子都是為別人而活,給別人帶來快樂,減輕別人的苦惱和憂慮,可是我沒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我想先減輕自己的苦惱和憂慮,給自己帶來快樂,再給周圍的人帶來快樂,再努力給陌生的人帶來快樂,就夠了。

要把為自己和為別人連在一起看,我活的好好的,是為了讓愛我的人開心。為了他們,我要更好地生活。孟子說,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死不是糟糕的事,但主動選擇死並不勇敢,那會給愛你的人、想留住你的人帶來遺憾,會從此喪失讓愛你的人快樂的機會。

這就是為什麼,原諒別人是自己的修行。

原諒別人並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我先前的文章里寫過:「菩薩這麼告訴自己:我做的一切事情都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有人說我講錯了,說菩薩哪有人相我相的區分呢?——但要知道,在菩薩那裡沒有,在我們這裡有啊。

一個人,願意原諒別人,其實是為自己好。我們看不到這一點,總覺得原諒別人是為了別人。——不妨去做那些為了別人的事情,到後來,會發現最受用的是自己。不要講「我要活出自己」這種話,真正能活出自己的人,在大眾眼裡,一定是做了很多為別人的事情的人。

什麼叫不原諒?會因為別人做的事情,產生憤怒、遺憾,和痛苦。這些憤怒、遺憾、痛苦的承受者是自己。這是真正的不原諒。而我們常看到的,是事相上的不原諒——由於自己遭受了痛苦,想要轉嫁給別人,於是去懲罰別人,讓別人也痛苦。很多不原諒,只是想利用不原諒來懲罰別人。

這種懲罰有個先決條件,必然是你想懲罰的人還跟你有瓜葛,有斬不斷的聯繫才行。如果一個人根本不在乎你,你也影響不了他,你就喪失了通過不原諒來懲罰他的能力,只會懲罰到自己。

究其實,一個人哪裡擁有不原諒他人的資格呢?

世上只存在接納自己和不接納自己的區別,並不存在原諒他人和不原諒他人的區別。我們不肯原諒的人,都是和自己有關聯有瓜葛的人,他們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難以分割的一部分,不原諒,是對自己生命里這一部分的不接納。因為不接納,所以要回絕,回絕的後果,總要自己承擔消化。

要知道,並沒有原諒他人這回事,只有自己的修行。可惜很多人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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