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 P2B 的崛起,人人貸等 P2P 網站是否感到威脅?決定這些 P2B 未來發展的條件有哪些?如何產生領頭羊?
邀請@王端端來回答
P2P和P2B的區別在於資產端不同,資產的質量不同,風險水平和所需的專業能力也不同。
P2B的初衷是以相對於個人借款更優質的企業類債權來作為資產,理論上這類資產應該更優質,但事實中即使是銀行,也面臨著相對於傳統企業借款更高的壞賬率。對一家企業進行審核分析遠比對一個個人要困難得多,更不要說對處於供應鏈中上下游的諸多企業了。國內做得比較好的也只有民生的供應鏈金融有些起色,P2B們何德何能覺得自己的風控能超過銀行呢?
P2B中一類是直接向企業發放貸款,即企業是融資主體,這其實本身就有非法集資的嫌疑,更孕育了很大的風險,可以去看看紅嶺創投1個億的壞賬。動輒幾千萬或者上億的借款,對於風控的要求極高。而對於投資人來說,除了聽信平台對於融資企業的宣傳和介紹,幾乎沒有其他途徑對項目進行更進一步的了解。而我個人也認為這與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方向是不符的,大額融資就不應該直接對接個人投資人,這是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做的事情。
另一類是與融資租賃,擔保,保理等機構合作,以應收賬款或其他形式債權轉讓做交易,也就是所謂的供應鏈金融,融資人是商業貿易中的買方。這種模式理論上是很好的,因為其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機構去做,整個交易的風險在於付款方,這通常都是些國企或大型企業。但這裡面有個問題在於,這類機構很多自身都有一定程度的道德風險問題,平台是否有能力去控制這種風險?很多類似的交易中,中間機構都要向平台或者投資人出具某種形式的擔保,而出具擔保這件事情就違背了整個交易中資產出表的需求,長期是沒有可持續性和發展性的。
回到問題,我無法以人人貸的立場來進行評判,因為我說了也不算。以我個人角度來說,優質的金融資產應該是所有平台追求的目標,但是一方面最優質的金融資產往往很難獲取,都集中在現有的金融機構手裡;另一方面平台自身先要有這樣的能力和潛在的投資人才有可能去經營這類資產,很多投資人可能沒有意識到,越優質的資產利率是越低的,我不太相信銀行級別的優質金融資產能給出12%以上的回報,誰也不傻,能用更低價格融到錢的誰會放在你P2P平台上呢?所以每次我看到一些平台玩命地宣傳這個項目如何安全優質保本保息,再一看10%幾的利息,我就想笑。
誰也不用談顛覆誰,時間自然會說明一切,那些拆標拆期限的,接了各種高風險項目的,時間到了,自然該完蛋的都完蛋,剩下的就是行業的No.1咯~目前主流的P2B網站,大多數是和線下的類金融公司合作,例如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典當公司、保理公司和租賃公司。這些民間公司存在多年,由地下的不合法慢慢轉為陽光化。。。只能說,存在即是合理,例如過橋和短期的資金拆借,有一定的市場需求。這個都是因為正規的金融管制下,滿足不了企業的資金髮展。中國的銀行,以前只服務於國企和政府基建項目,近10多年也慢慢的開始服務優質的民營大型企業。但是由於銀行要求的低風險,所以其大部分貸款業務普遍要求抵押物。中小企業的規模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抵押物。而銀行的金融創新跟不上,就有一定的市場空間。
國外的金融市場是銀行很多,也很市場化,徵信完善,所以很多中小企業貸款都是信用貸款,對抵押物要求不多,風險控制手段較多。
網貸平台的公信力無論如何都是比不上銀行的,所以,其吸引的資金的成本必然高於銀行。資金來源就比較高,那麼放貸的成本肯定更加。所以,網貸平台的客戶貸款,必然是不符合銀行要求的那部分貸款。如果能在銀行貸款,這麼低的利息,誰還會去網貸平台或者民間金融機構去借款。
這些不符合銀行要求的貸款需求,是否就是很垃圾的債權?
也不一定的。好多過橋業務,本來是銀行可以續貸的,這樣風險就比較低,只是轉一下而已。而有一些資金短期拆借業務,企業可以提供房產抵押,但是由於企業可能過往信用記錄不好,或者是流水達不到銀行要求,或者是行業不符合銀行要求而銀行不能放貸。也可能是銀行操作時間要1-2個月,民間金融機構可能是2個星期就搞定,企業主十分急著放款。或者有些企業就是沒抵押物,但是他們的經營十分良好,盈利能力很好,銀行也無法放款。
這些業務都有一定的風險,但是也有一定的風控手段能把控到這些風險,就看平台的風控能力和相關的金融資源了。
為什麼中國的網購行業發展比國外好,因為中國原先的零售市場不發達不完善。一樣的道理,因為中國的金融市場不發達不完善,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市場註定會比國外的發達。
其實人人貸等P2P平台確實也很多是企業主借貸。這個並不是P2B的發展就對P2P有什麼威脅。如果要分類網貸平台的話,其實可以分為是經營類貸款的網貸平台和消費貸款類的網貸平台更合理。
目前更多的網貸平台,是將線下的民間金融搬下線上。。傳統的民間金融,如小貸公司和典當,受制於資本金的限制,放貸規模不大。擔保公司則受制了銀行的資金渠道。p2p目前階段是解決這些民間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借款企業的成本並沒有降低,風控手段也沒有什麼變化,主要還是線下進行審批把握風險。所以無論是上述的什麼保理業務供應鏈金融等等,所沿用的舊的風控手段。互聯網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金融的本質還是風控。風控手段無法創新,互聯網金融也沒有太大的發展。
只有在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健全的情況下,互聯網技術能把廣大中小企業真實的經營情況反映,而網貸平台能根據這些真實的經營數據進行風險定價,才是真正的P2P。P2B並不是什麼新事物,在我看來不過是生造個概念奪人眼球罷了。因為國內本來就少有純粹的P2P——很多P2P後面那個P不是工薪族,而是中小微企業主,借款是以個人名義,但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狀況等資料。
作為一名p2p從業者,各有各的不同,在此回答之前,僅是個人觀點的表述。
首先p2p市場非常大,很多地方可以挖掘,現在的階段並不是爭第一,而是對於用戶來說,要不斷的完善自己的產品線,給用戶更多元的理財選擇,可能會有很多混合型平台,做的都挺好的,絕不僅是像電商,阿里平台第一,自營京東第一,p2p行業會更多元。第二p2b,很多人都說未來是垂直領域的天下,我個人是不贊同這個觀點的。從互聯網金融的角度來看,我們要做的就是普惠金融,它包括個人和企業等,所以p2p平台應該是都可以提供服務,可以從借款方的角度來出發,平台上的每個項目的利率和借款時間是由借款企業來確定的,如果單純做p2b,企業借貸一般都是6個月以上不能完全滿足用戶的多元選擇,平台就會發布一些新手標,這類標是否是真實存在的,我們不做考究,但是單純的p2b的劣勢非常明顯,我想更多的平台是既有供應鏈、企業借款、個人貸款等,拼的是誰的風控做的好,再拼誰的產品做的好。
從安全性上來說,P2B是企業借款,有人認為比個人借貸更具安全性。個人借貸單筆借款金額少,風險雖然分散但更容易產生壞賬。畢竟若借貸人不還款或逾期,需要一筆一筆進行催收,或將質押物變現,難度及工作量都比較大。但P2B也存在明顯問題,首先,為何企業放棄銀行的借貸低利率,轉投P2P?所以這一批客戶,不算最頂尖的優質客戶,最優客戶已經被銀行牢牢掌握在手裡,但它每年仍有不低的壞賬率。當然也可能是企業出於不願公開或這樣那樣的原因,暫且不談。其二,許多借款企業動輒幾千萬,這樣的資產比找100個幾十萬的借貸人方便快捷,但同時風險太過集中,如果其中一家或幾家出現了逾期或壞賬,資金損失巨大,很可能動搖根本。所以一個平台的信息披露是否透明顯得尤為重要,以下文有人提到的金票通為例,它的資產與項目一一對應,尤其是江蘇股交中心的資產,雖然金額龐大,但信息透明,股交中心相當於一層背書,讓人比較放心。當然諸如陸金所開鑫貸各有各的風控模式,投資前擦亮眼睛認真考核,才不會走彎路。
P2B全稱是互聯網融資服務平台,有別於P2P網路融資平台的一種微金融服務模式。P2B是指person-to-business,個人對(非金融機構)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網貸平台數量近兩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
P2B互聯網投融資服務平台是一種網路投融資平台,在P2B平台遠低於民間借貸的利息借到中短期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P2B平台負責審核借款企業融資信息的真實性、抵質押物的有效性、 評估借款風險、通過從借款資金中提取還款保證金的方式確保將還款風險降到最低。P2B平台只是作為一種純粹的投融資中介只收取一定平台服務費,本身既不融資也不放貸。
從P2B互聯網投融資服務的操作原理上分析,即投資人基於對P2B平台的信任,通過P2B平台進行投資,獲取固定投資收益回報。P2B平台則採取類似信託項目風控的方式,嚴格把關借款項目的質量及風險程度,並根據借款企業信用度要求其提供質抵押或擔保手續。所以有P2B平台就稱呼自己為互聯網信託。
同P2P不同,P2B平台只針對中小微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借款企業及其法人(或實際控股的大股東)要提供企業及個人的擔保,並且基本上不提供純粹的信用無抵押借款,再加上類似擔保模式的借款保證金賬戶,因此從投資風險角度分析,P2B比P2P具有更高的投資安全性。
P2B算是P2P延伸出來的分支,而且P2B的借款方只限於企業,個人借貸比較難,兩者是共存的,有競爭,但威脅不大。目前來說,個人覺得在P2B中,金票通做的還是比較好的,口碑不錯,平台的透明度也較其他的平台高。
P2P這個行業可能和其他的行業有些不太一樣那麼容易產生領頭羊,這一點可以看比較成熟的地方美國也是,中國要產生領頭羊就更難,中國信用體制建設不完善,那麼就需要依賴線下,線下很容易就形成了一小塊一小塊的市場割分。自己去76676這種專業的第三方門戶看一下就知道了。
P2P 從大類上看就三類 做小微金融 如宜信、陸金所、人人貸等做企業類的P2P也就是所謂的P2B還有一類是做ABS類的的。三種基本不會相互干擾昂。
作為一名行業初入者,個人覺得P2B也就是個概念。P2P的點對點也不是只針對個人,更多的業務還是中小企業主。只是單純粗暴的分類P2B、P2P然後一個威脅另一個是不嚴謹的說法或者說僅僅是一個宣傳口徑。
兩種不同的生存方式,基本上沒有過多的交集。
個人覺得不存在這樣的競爭,因為P2P平台沒有限定,企業法人完全可以以個人的名義在P2P平台借款啊,但是P2B就不一樣了,個人就無法在這樣的平台上借款,這樣看來還是P2P發展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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